《全粤村情》印刷服务(第五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0001-2023-02020
《全粤村情》印刷服务(第五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0001-2023-02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FG005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粤村情》印刷服务(第五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2-20,更正为:2023-03-1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07 09:30:00,更正为:2023-03-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3-07 09:30:00,更正为:2023-03-22 09: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3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更正为: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3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更正为: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一、采购文件第25页,技术部分,“厂房及生产设备的先进程度”评审项,评审标准第2)至7)项,更改为:
2)投标人具有4色(或以上)印刷设备,每提供一台,得2分,最多得4分。
3)投标人具有精装联动生产线,得3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全自动锁线机,得3分,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全自动定位烫金机,得2分,否则不得分。
6)投标人具有全自动在线品质检测设备,得2分,否则不得分。
7)投标人具有CTP制版系统,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2)至7)项投标时须同时提供①生产设备照片;②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或设备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凡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有涉及到上述生产设备修改的有关要求,也作相应修改)
二、采购文件第27页,商务部分,“类似项目业绩”评审项,评审标准,更改为: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印制过志书或年鉴或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相关成果图书的,每提供一部得2分,最高不超过16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印制精装图书的,每提供一部得2分,最高不超过8分。
上述两项总计最高不超过24分。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图书印制信息(版权页)扫描件或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及双方盖章、签订日期的)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得分计。
三、采购文件第7页:投标样品递交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22日9: 00至9: 30递交投标样品1本( 递交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见公告附件。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地址: (略) 东风中 (略) (略) 10号楼9楼
联系方式:020-*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 */ *
项目联系人:黄工/秦工/张工/杨工
电话:020-*/*/ */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06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FG005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粤村情》印刷服务(第五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2-20,更正为:2023-03-1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07 09:30:00,更正为:2023-03-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3-07 09:30:00,更正为:2023-03-22 09: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3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更正为: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3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更正为: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一、采购文件第25页,技术部分,“厂房及生产设备的先进程度”评审项,评审标准第2)至7)项,更改为:
2)投标人具有4色(或以上)印刷设备,每提供一台,得2分,最多得4分。
3)投标人具有精装联动生产线,得3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全自动锁线机,得3分,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全自动定位烫金机,得2分,否则不得分。
6)投标人具有全自动在线品质检测设备,得2分,否则不得分。
7)投标人具有CTP制版系统,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2)至7)项投标时须同时提供①生产设备照片;②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或设备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凡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有涉及到上述生产设备修改的有关要求,也作相应修改)
二、采购文件第27页,商务部分,“类似项目业绩”评审项,评审标准,更改为: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印制过志书或年鉴或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相关成果图书的,每提供一部得2分,最高不超过16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印制精装图书的,每提供一部得2分,最高不超过8分。
上述两项总计最高不超过24分。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图书印制信息(版权页)扫描件或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及双方盖章、签订日期的)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得分计。
三、采购文件第7页:投标样品递交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22日9: 00至9: 30递交投标样品1本( 递交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见公告附件。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地址: (略) 东风中 (略) (略) 10号楼9楼
联系方式:020-*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 */ *
项目联系人:黄工/秦工/张工/杨工
电话:020-*/*/ */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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