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补遗文件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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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补遗文件01

(略) 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建设规模:新建大货车集散中心停车场、改建景区停车场,并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和智能化停车设备,在人民大桥停车场, (略) 停车场加装新能源充电桩, (略) 停车诱导系统,建筑面积约16200平方米”修改为:2.2 建设规模:新建大货车集散中心停车场、改建景区停车场,并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和智能化停车设备,在人民大桥停车场, (略) 停车场加装新能源充电桩, (略) 停车诱导系统,建筑面积约19200平方米。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4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加1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4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

  1. 合同条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自行拟定,并按《 (略)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隆府发【2020】10号文件要求执行,内容至少包括:勘察单位。钻探点所在位置的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的,按对应比例扣除该项目勘察费 (不符钻探点个数/钻25探点总数x勘察费总价款);项目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的,不支付该项目勘察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因勘察失误引起工程变更造价增加施工合同价 10%以上15%以下的,不支付剩余30%的勘察费;增加施工合同价 15%及以上的、引起工程反复变更的、提供虚假地勘报告和处理意见的,不支付该项目勘察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设计单位。因设计过失原因引起工程造价增加金额在财政评审价 10%以上 20%以下的,不支付剩余30%的设计费;引起工程造价增加金额在财政评审价 20%及以上的、或引起工程反复变更的,不支付该项目设计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修改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修改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得4分。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六、原投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时间修改为:2023年月日9时30分。

    七、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略) 隆祥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军贤 (略)

2023年3月7日


信息来源:http://**-bf66-43a8-b703-ee279d7182e8.html

(略) 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建设规模:新建大货车集散中心停车场、改建景区停车场,并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和智能化停车设备,在人民大桥停车场, (略) 停车场加装新能源充电桩, (略) 停车诱导系统,建筑面积约16200平方米”修改为:2.2 建设规模:新建大货车集散中心停车场、改建景区停车场,并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和智能化停车设备,在人民大桥停车场, (略) 停车场加装新能源充电桩, (略) 停车诱导系统,建筑面积约19200平方米。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4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加1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4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

  1. 合同条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自行拟定,并按《 (略)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隆府发【2020】10号文件要求执行,内容至少包括:勘察单位。钻探点所在位置的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的,按对应比例扣除该项目勘察费 (不符钻探点个数/钻25探点总数x勘察费总价款);项目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的,不支付该项目勘察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因勘察失误引起工程变更造价增加施工合同价 10%以上15%以下的,不支付剩余30%的勘察费;增加施工合同价 15%及以上的、引起工程反复变更的、提供虚假地勘报告和处理意见的,不支付该项目勘察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设计单位。因设计过失原因引起工程造价增加金额在财政评审价 10%以上 20%以下的,不支付剩余30%的设计费;引起工程造价增加金额在财政评审价 20%及以上的、或引起工程反复变更的,不支付该项目设计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修改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修改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得4分。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六、原投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时间修改为:2023年月日9时30分。

    七、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略) 隆祥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军贤 (略)

2023年3月7日


信息来源:http://**-bf66-43a8-b703-ee279d7182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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