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2-2025年)(设计)的澄清修改公告-2023-03-0715: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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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2-2025年)(设计)的澄清修改公告-2023-03-0715:13:16

关于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2-2025年)(设计)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3-03-07 15:13:16 次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23GC04012

各投标人:

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的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2-2025年)(设计)招标文件,现就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3条款“最高投标限价”中第2点由原来的:

2、本项目测量费(含调查)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标准计算,包含 15 座终端地形补测、3500 户入户管道测量、66千米现状管道测量以及33个村庄地形补测,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总计测量费(含调查)基准收费为 233.13 万元。

修改为:

2、本项目测量费(含调查)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标准计算,包含15座终端地形测量、3500户入户管道测量、66千米现状管道测量以及33个村庄地形测量,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总计测量费(含调查)基准收费为233.13万元。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6 合同金额明细及支付方式”第2点中测量费用的表格由原来的: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1:500地形图测绘

15

考虑本工程数量多,但工程实际面积较小,考虑不满半图幅按半图幅计算。

2

1:1000地形补测

33

每村庄暂按一图幅计(*㎡)

3

终端点测量

15

按一、二级导线点取费,难度系数按Ⅰ(简单)取费为763.81元/点

4

竣工管道测量

15

按Ⅰ类取费

总计(元)

修改为: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1:500地形图测量

15

考虑本工程数量多,但工程实际面积较小,考虑不满半图幅按半图幅计算。

2

1:1000地形测量

33

每村庄暂按一图幅计(*㎡)

3

终端点测量

15

按一、二级导线点取费,难度系数按Ⅰ(简单)取费为763.81元/点

4

竣工管道测量

15

按Ⅰ类取费

总计(元)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第5点“设计成果要求(投标阶段提供)”第2点由原来的:

2、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公共管道系统图、集中处理终端区域位置图、工艺图及投标人认为方案说明需要的图纸等。

修改为:

2、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不仅限于地形图,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类型平面图)、公共管道系统图、集中处理终端区域位置图、工艺图及投标人认为方案说明需要的图纸等。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第三条“投标文件成果文件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第3点由原来的:

3、设计方案(平面图等)。

修改为:

3、设计方案(至少包括一个整村改造方案,平面图等)。

五、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20日17:00时。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23日9:30时。

六、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象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 (略)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管办

关于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2-2025年)(设计)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3-03-07 15:13:16 次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23GC04012

各投标人:

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的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2-2025年)(设计)招标文件,现就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3条款“最高投标限价”中第2点由原来的:

2、本项目测量费(含调查)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标准计算,包含 15 座终端地形补测、3500 户入户管道测量、66千米现状管道测量以及33个村庄地形补测,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总计测量费(含调查)基准收费为 233.13 万元。

修改为:

2、本项目测量费(含调查)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标准计算,包含15座终端地形测量、3500户入户管道测量、66千米现状管道测量以及33个村庄地形测量,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总计测量费(含调查)基准收费为233.13万元。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6 合同金额明细及支付方式”第2点中测量费用的表格由原来的: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1:500地形图测绘

15

考虑本工程数量多,但工程实际面积较小,考虑不满半图幅按半图幅计算。

2

1:1000地形补测

33

每村庄暂按一图幅计(*㎡)

3

终端点测量

15

按一、二级导线点取费,难度系数按Ⅰ(简单)取费为763.81元/点

4

竣工管道测量

15

按Ⅰ类取费

总计(元)

修改为: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1:500地形图测量

15

考虑本工程数量多,但工程实际面积较小,考虑不满半图幅按半图幅计算。

2

1:1000地形测量

33

每村庄暂按一图幅计(*㎡)

3

终端点测量

15

按一、二级导线点取费,难度系数按Ⅰ(简单)取费为763.81元/点

4

竣工管道测量

15

按Ⅰ类取费

总计(元)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第5点“设计成果要求(投标阶段提供)”第2点由原来的:

2、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公共管道系统图、集中处理终端区域位置图、工艺图及投标人认为方案说明需要的图纸等。

修改为:

2、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不仅限于地形图,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类型平面图)、公共管道系统图、集中处理终端区域位置图、工艺图及投标人认为方案说明需要的图纸等。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第三条“投标文件成果文件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第3点由原来的:

3、设计方案(平面图等)。

修改为:

3、设计方案(至少包括一个整村改造方案,平面图等)。

五、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20日17:00时。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23日9:30时。

六、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象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 (略)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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