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融中心项目2#地块B1#办公楼固定家具采购及安装工程澄清答疑文件-变更
产融中心项目2#地块B1#办公楼固定家具采购及安装工程澄清答疑文件-变更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7日
各投标人:
现对产融中心项目2#地块B1#办公楼固定家具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3AT*)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和报价文件评审标准,形式性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疑问: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与家具行业无关,且家具制造业没有此证书,建议修改和删除。
答:本项目资格条件中未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作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技术评分标准 认证综合能力 “2、所投品牌厂家通过GB/T 39016-2020《定制家具通用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获得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的得2分,三星级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疑问:该证书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且该证书 (略) 场上第三方认证机构多种多样,不同的认证机构都有各自的标准,同时命名也不同,如类似标准还有“Q/GDZR 002.2-2019 《家具定制服务评价体系》的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二者属于同类证书,因此不能指定证书的名称,存在指定特定标准、指定证书颁发单位、指定特定供应商的行为。由此可见此证书存在不统一性,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厂家通过GB/T 39016-2020《定制家具通用设计规范》或Q/GDZR 002.2-2019 《家具定制服务评价体系》标准要求,获得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的得2分,三星级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认证综合能力 “2、所投品牌厂家通过GB/T 39016-2020《定制家具通用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获得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的得2分,三星级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调整为“2、所投品牌厂家须通过GB/T 39016-2020《定制家具通用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获得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或其他同类证书,五星级的得2分,三星级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技术评分标准 认证综合能力“4、所投品牌厂家获得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疑问:该证书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且该证书 (略) 场上第三方认证机构多种多样,不同的认证机构都有各自的标准,同时命名也不同,如类似名称还有“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二者属于同类证书,因此不能指定证书的名称,存在指定特定标准、指定证书颁发单位、指定特定供应商的行为。由此可见此证书存在不统一性,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厂家获得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认证综合能力“4、所投品牌厂家获得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调整为“4、所投品牌厂家获得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其他同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技术评分标准 认证综合能力“6、所投品牌厂家获得有效期内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证书,其中产品名称包含:木质家具、钢木家具。提供齐全得2分,不提供或不全不得分。”疑问:该证书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且该证书 (略) 场上第三方认证机构多种多样,不同的认证机构都有各自的标准,同时命名也不同,认证范围也不同,如类似名称还有“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二者属于同类证书,因此不能指定证书的名称和认证范围,存在指定特定标准、指定证书颁发单位、指定特定供应商的行为。由此可见此证书存在不统一性,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厂家获得有效期内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证书或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并没有指定特定标准、指定证书颁发单位、指定特定供应商。此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中投标样品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可视剖面的工艺样品,规格400mm*800mm,材质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样品需包含柜体、可视面板、柜门、五金等。工艺样品需签章,投标人须保证交付货物与投标样品工艺品质保持一致,否则不予验收。”疑问:(1)请问要求提供的投标样品以什么依据来评审?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和评分标准中并未体现出此次投标样品的信息。(2)请问具体提供什么样品?茶水间矮柜?茶水间吊柜?衣柜?请明确在总清单中标注出来以及对应的图纸。
答:(1)需要提供工艺样品,工艺样品评审标准主要是留样考察投标人施工工艺及相关材料的响应。
(2)投标样品不指定现场具体位置,样品规格长800*宽400*厚450mm,应包含不限于可视面的木饰面、免漆柜体板、五金及其他可展现投标人施工品质的细节。可参考附图。
工艺样板参考图纸:
6、招标文件附件“固定家具技术标准(会签版)”中2、材料要求 2.1固定家具所用木皮厚度0.6mm,需符合物料表及设计封样要求,投标厂家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封样样品,并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和环保等级文件。疑问:(1)请问封样样品怎么理解,是需要投标人带至投标现场还是中标后提供。
(2)物料表涉及到四种颜色的木皮,请问是全部提供吗,还是提供一种即可。
答:(1)“封样样品”即“可视剖面的工艺样品”,与本澄清答疑第5条一致。进场后,中标人需根据要求,提供视觉样板,视觉样板通过后,进行二次封样。两者不冲突。
(2)工艺样板对木皮验收、厚度不做要求,提供一款即可。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3年3月16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王工
电话:0551-*、*
招标人:安徽 (略)
中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3年3月7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7日
各投标人:
现对产融中心项目2#地块B1#办公楼固定家具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3AT*)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和报价文件评审标准,形式性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疑问: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与家具行业无关,且家具制造业没有此证书,建议修改和删除。
答:本项目资格条件中未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作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技术评分标准 认证综合能力 “2、所投品牌厂家通过GB/T 39016-2020《定制家具通用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获得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的得2分,三星级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疑问:该证书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且该证书 (略) 场上第三方认证机构多种多样,不同的认证机构都有各自的标准,同时命名也不同,如类似标准还有“Q/GDZR 002.2-2019 《家具定制服务评价体系》的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二者属于同类证书,因此不能指定证书的名称,存在指定特定标准、指定证书颁发单位、指定特定供应商的行为。由此可见此证书存在不统一性,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厂家通过GB/T 39016-2020《定制家具通用设计规范》或Q/GDZR 002.2-2019 《家具定制服务评价体系》标准要求,获得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的得2分,三星级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认证综合能力 “2、所投品牌厂家通过GB/T 39016-2020《定制家具通用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获得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的得2分,三星级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调整为“2、所投品牌厂家须通过GB/T 39016-2020《定制家具通用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获得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或其他同类证书,五星级的得2分,三星级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技术评分标准 认证综合能力“4、所投品牌厂家获得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疑问:该证书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且该证书 (略) 场上第三方认证机构多种多样,不同的认证机构都有各自的标准,同时命名也不同,如类似名称还有“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二者属于同类证书,因此不能指定证书的名称,存在指定特定标准、指定证书颁发单位、指定特定供应商的行为。由此可见此证书存在不统一性,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厂家获得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认证综合能力“4、所投品牌厂家获得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调整为“4、所投品牌厂家获得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其他同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技术评分标准 认证综合能力“6、所投品牌厂家获得有效期内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证书,其中产品名称包含:木质家具、钢木家具。提供齐全得2分,不提供或不全不得分。”疑问:该证书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且该证书 (略) 场上第三方认证机构多种多样,不同的认证机构都有各自的标准,同时命名也不同,认证范围也不同,如类似名称还有“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二者属于同类证书,因此不能指定证书的名称和认证范围,存在指定特定标准、指定证书颁发单位、指定特定供应商的行为。由此可见此证书存在不统一性,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厂家获得有效期内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证书或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并没有指定特定标准、指定证书颁发单位、指定特定供应商。此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中投标样品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可视剖面的工艺样品,规格400mm*800mm,材质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样品需包含柜体、可视面板、柜门、五金等。工艺样品需签章,投标人须保证交付货物与投标样品工艺品质保持一致,否则不予验收。”疑问:(1)请问要求提供的投标样品以什么依据来评审?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和评分标准中并未体现出此次投标样品的信息。(2)请问具体提供什么样品?茶水间矮柜?茶水间吊柜?衣柜?请明确在总清单中标注出来以及对应的图纸。
答:(1)需要提供工艺样品,工艺样品评审标准主要是留样考察投标人施工工艺及相关材料的响应。
(2)投标样品不指定现场具体位置,样品规格长800*宽400*厚450mm,应包含不限于可视面的木饰面、免漆柜体板、五金及其他可展现投标人施工品质的细节。可参考附图。
工艺样板参考图纸:
6、招标文件附件“固定家具技术标准(会签版)”中2、材料要求 2.1固定家具所用木皮厚度0.6mm,需符合物料表及设计封样要求,投标厂家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封样样品,并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和环保等级文件。疑问:(1)请问封样样品怎么理解,是需要投标人带至投标现场还是中标后提供。
(2)物料表涉及到四种颜色的木皮,请问是全部提供吗,还是提供一种即可。
答:(1)“封样样品”即“可视剖面的工艺样品”,与本澄清答疑第5条一致。进场后,中标人需根据要求,提供视觉样板,视觉样板通过后,进行二次封样。两者不冲突。
(2)工艺样板对木皮验收、厚度不做要求,提供一款即可。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3年3月16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王工
电话:0551-*、*
招标人:安徽 (略)
中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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