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等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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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等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9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8元,暂估价为¥*.86元,暂列金额为¥*.50元。

二、工程量清单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工程量清单(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本补充公告的附件),并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三、施工图纸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施工图纸(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本补充公告的附件)。

四、其他调整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8.1款第(6)点

原文为:

(6)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2022年12月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 (略) 场价格;

现修改为:

(6)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2023年1月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 (略) 场价格;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8.4款

原文为:

8.4 本招标项目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以下统称“暂估价项目”)包括:防洪挡板 元,钢制活动垫架 元,防护密闭封堵板 元,钢结构雨篷 元,EV充电桩 元,机械式停车位 元,充电桩、机械车位、洗车设备进线费用 元,渣土消纳费 元,高低压系统工程 元,抗震支架工程 元,项目回填调配费用 元,拆除工程 元,合计 元(具体金额在开标前15天另行发布于相关网站)。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金额统一报价,其结算原则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详见工程量清单。

现修改为:

8.4 本招标项目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以下统称“暂估价项目”)包括:1.防洪挡板(40厚铝合金防淹板)30000.00元,2.钢制活动垫架3000.00元,3.防护密闭封堵板6000.00元,4.钢结构雨篷*.00元,5.EV充电桩*.00元,6.机械式停车位*.00元,7.充电桩、机械车位、洗车设备进线费用60000.00元,8.渣土消纳费79870.86元,9.高低压系统工程*.00元,10.抗震支架工程*.00元,11.项目回填调配费用*.00元,12.场地准备费(拆除工程)*.00元,13.溶洞处理费用*.00元;合计*.86元。以上暂估价均为含税总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金额统一报价,其结算原则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8.6款

原文为:

8.6 本招标项目以分部分项的10%计取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为元(具体金额在开标前15天另行发布于相关网站)。以暂列金额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以下统称“暂列金额项目”)若有发生,按照本节第8.5条的规定确定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和合同价格。暂列金额项目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中标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中标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中标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现修改为:

8.6 本招标项目以分部分项的10%计取暂列金,暂列金为*.50元。以暂列金额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以下统称“暂列金额项目”)若有发生,按照本节第8.5条的规定确定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和合同价格。暂列金额项目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中标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中标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中标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综合评分表》备注中所有涉及“复印件(或打印件)”的相关表述均修改为“彩色扫描件”。

5.招标文件第三章2.3.6.2款第a点

原文为:

a.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中标单价”)低于2022年12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基准单价”),该材料、工程设备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现修改为:

a.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中标单价”)低于2023年1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基准单价”),该材料、工程设备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6.招标文件第三章2.3.6.2款第c点

原文为:

以上公式中,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022年12月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 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A为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现修改为:

以上公式中,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023年1月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 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A为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7.招标文件第三章2.3.6.4款第a点

原文为:

a.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中标单价”)低于2022年12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基准单价”),该施工机具台班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现修改为:

a.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中标单价”)低于2023年1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基准单价”),该施工机具台班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8.招标文件第三章2.3.6.4款第c点

原文为:

以上公式中,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022年12月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B为合同约定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现修改为:

以上公式中,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023年1月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B为合同约定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五、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云兴 (略)

2023年3月7日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9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8元,暂估价为¥*.86元,暂列金额为¥*.50元。

二、工程量清单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工程量清单(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本补充公告的附件),并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三、施工图纸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施工图纸(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portal/#/*/index本补充公告的附件)。

四、其他调整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8.1款第(6)点

原文为:

(6)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2022年12月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 (略) 场价格;

现修改为:

(6)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2023年1月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 (略) 场价格;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8.4款

原文为:

8.4 本招标项目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以下统称“暂估价项目”)包括:防洪挡板 元,钢制活动垫架 元,防护密闭封堵板 元,钢结构雨篷 元,EV充电桩 元,机械式停车位 元,充电桩、机械车位、洗车设备进线费用 元,渣土消纳费 元,高低压系统工程 元,抗震支架工程 元,项目回填调配费用 元,拆除工程 元,合计 元(具体金额在开标前15天另行发布于相关网站)。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金额统一报价,其结算原则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详见工程量清单。

现修改为:

8.4 本招标项目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以下统称“暂估价项目”)包括:1.防洪挡板(40厚铝合金防淹板)30000.00元,2.钢制活动垫架3000.00元,3.防护密闭封堵板6000.00元,4.钢结构雨篷*.00元,5.EV充电桩*.00元,6.机械式停车位*.00元,7.充电桩、机械车位、洗车设备进线费用60000.00元,8.渣土消纳费79870.86元,9.高低压系统工程*.00元,10.抗震支架工程*.00元,11.项目回填调配费用*.00元,12.场地准备费(拆除工程)*.00元,13.溶洞处理费用*.00元;合计*.86元。以上暂估价均为含税总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金额统一报价,其结算原则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8.6款

原文为:

8.6 本招标项目以分部分项的10%计取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为元(具体金额在开标前15天另行发布于相关网站)。以暂列金额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以下统称“暂列金额项目”)若有发生,按照本节第8.5条的规定确定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和合同价格。暂列金额项目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中标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中标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中标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现修改为:

8.6 本招标项目以分部分项的10%计取暂列金,暂列金为*.50元。以暂列金额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以下统称“暂列金额项目”)若有发生,按照本节第8.5条的规定确定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和合同价格。暂列金额项目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中标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中标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中标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综合评分表》备注中所有涉及“复印件(或打印件)”的相关表述均修改为“彩色扫描件”。

5.招标文件第三章2.3.6.2款第a点

原文为:

a.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中标单价”)低于2022年12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基准单价”),该材料、工程设备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现修改为:

a.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中标单价”)低于2023年1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基准单价”),该材料、工程设备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6.招标文件第三章2.3.6.2款第c点

原文为:

以上公式中,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022年12月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 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A为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现修改为:

以上公式中,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023年1月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 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A为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7.招标文件第三章2.3.6.4款第a点

原文为:

a.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中标单价”)低于2022年12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基准单价”),该施工机具台班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现修改为:

a.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中标单价”)低于2023年1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基准单价”),该施工机具台班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8.招标文件第三章2.3.6.4款第c点

原文为:

以上公式中,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022年12月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B为合同约定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现修改为:

以上公式中,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023年1月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B为合同约定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五、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云兴 (略)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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