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补遗文件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隆昌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补遗文件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3-07 13:5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9,68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建设规模:新建大货车集散中心停车场、改建景区停车场,并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和智能化停车设备,在人民大桥停车场, (略) 停车场加装新能源充电桩, (略) 停车诱导系统,建筑面积约16200平方米”修改为:2.2 建设规模:新建大货车集散中心停车场、改建景区停车场,并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和智能化停车设备,在人民大桥停车场, (略) 停车场加装新能源充电桩, (略) 停车诱导系统,建筑面积约19200平方米。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4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加1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4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招 标 人: (略) 隆祥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军贤 (略) 2023年3月7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3-07 13:5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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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9,68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建设规模:新建大货车集散中心停车场、改建景区停车场,并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和智能化停车设备,在人民大桥停车场, (略) 停车场加装新能源充电桩, (略) 停车诱导系统,建筑面积约16200平方米”修改为:2.2 建设规模:新建大货车集散中心停车场、改建景区停车场,并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和智能化停车设备,在人民大桥停车场, (略) 停车场加装新能源充电桩, (略) 停车诱导系统,建筑面积约19200平方米。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4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加1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4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招 标 人: (略) 隆祥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军贤 (略) 2023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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