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东站物流中心11#、12#、13#、14#仓库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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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东站物流中心11#、12#、13#、14#仓库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东站物流中心11#、12#、13#、14#仓库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评标办法有关系数的取值”企业信用最高档分值X的取值修改为“105”。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相关条款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支付担保,采用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三、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4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角*分)。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进行领取。

四、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时发放的版本为准。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与修改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北 (略)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 (略) *家岗区东艳路4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

传真电话:0717-*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2023年3月7日

湖北 (略)  签于 2023/03/07 17:54:39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东站物流中心11#、12#、13#、14#仓库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评标办法有关系数的取值”企业信用最高档分值X的取值修改为“105”。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相关条款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支付担保,采用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三、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4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角*分)。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进行领取。

四、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时发放的版本为准。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与修改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北 (略)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 (略) *家岗区东艳路4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

传真电话:0717-*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2023年3月7日

湖北 (略)  签于 2023/03/07 17: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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