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16-2018年补充耕地整改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费项目磋商公告
宁陕县2016-2018年补充耕地整改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费项目磋商公告
宁陕县2016-2018年补充耕地整改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费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0日10: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3-CS2010
2、项目名称:宁陕县2016-2018年补充耕地整改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费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宁陕县2016-2018年补充耕地整改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费项目,1项,采购预算*.00元,项目概况:宁陕县2016-2018年补充耕地整改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 (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0:30分。
地点: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 (略) 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报名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
联系方式:029-*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媚、赵茜茜
电话:029-*转806
陕西 (略)
2023年03月08日
宁陕县2016-2018年补充耕地整改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费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0日10: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3-CS2010
2、项目名称:宁陕县2016-2018年补充耕地整改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费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宁陕县2016-2018年补充耕地整改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费项目,1项,采购预算*.00元,项目概况:宁陕县2016-2018年补充耕地整改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设计及在线举证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 (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0:30分。
地点: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 (略) 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报名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
联系方式:029-*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媚、赵茜茜
电话:029-*转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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