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3〕48号关于公示药品企业信息及挂网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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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药招〔2023〕48号关于公示药品企业信息及挂网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川药招〔2023〕48号关于公示药品企业信息及挂网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注:本公告含有附件,如需了解详情请在PC电脑端下载查看附件。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和《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主动申请原则,现将企业名称变更明细表(附件1)、药品申报企业变更明细表(附件2)、挂网药品国家医保编码信息变更明细表(附件3)及产品信息变更明细表(附件4)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线上质疑链接:http://**

联系电话:028-* 028-*

(略) 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日




川药招〔2023〕48号关于公示药品企业信息及挂网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注:本公告含有附件,如需了解详情请在PC电脑端下载查看附件。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和《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主动申请原则,现将企业名称变更明细表(附件1)、药品申报企业变更明细表(附件2)、挂网药品国家医保编码信息变更明细表(附件3)及产品信息变更明细表(附件4)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线上质疑链接:http://**

联系电话:028-* 028-*

(略) 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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