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项目-答疑变更
庐江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项目-答疑变更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NNFZ00043
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7日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NNFZ00043
原公购项目名称: 庐江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 年 03 月 07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5月31日
更正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5月31日
2、采购文件中: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 合同签订、预付款担保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 2、 完成项目第一部分工作内容,成果报告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9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60%。 3、完成项目第二部分工作内容,成果报告及数据库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9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100%。 |
更正为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预付款担保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 2、完成项目第一部分工作内容,成果报告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9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60%。 3、完成项目第二部分工作内容,成果报告及数据库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9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100%。 注:第一部分工作内容:污染成因排查工作,针对庐江县受污染耕地,开展污染成因调查相关工作,分析输入和输出因素,识别重金属污染成因。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成效评估工作,成效评估阶段评估耕地土壤重金属管控成效,研判土壤污染物输入的变化趋势及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 |
3、采购文件中: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五、承接主体声明函”(不适用本项目),各潜在供应商不做参考。
更正日期:2023 年 03 月 09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沙溪路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包河经济开发区西安路868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继永
电 话:0551-*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 年 3 月 9日
0天3小时49分43秒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NNFZ00043
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7日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NNFZ00043
原公购项目名称: 庐江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 年 03 月 07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5月31日
更正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5月31日
2、采购文件中: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 合同签订、预付款担保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 2、 完成项目第一部分工作内容,成果报告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9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60%。 3、完成项目第二部分工作内容,成果报告及数据库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9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100%。 |
更正为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预付款担保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 2、完成项目第一部分工作内容,成果报告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9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60%。 3、完成项目第二部分工作内容,成果报告及数据库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9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100%。 注:第一部分工作内容:污染成因排查工作,针对庐江县受污染耕地,开展污染成因调查相关工作,分析输入和输出因素,识别重金属污染成因。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成效评估工作,成效评估阶段评估耕地土壤重金属管控成效,研判土壤污染物输入的变化趋势及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 |
3、采购文件中: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五、承接主体声明函”(不适用本项目),各潜在供应商不做参考。
更正日期:2023 年 03 月 09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沙溪路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包河经济开发区西安路868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继永
电 话:0551-*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 年 3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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