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二、三标段施工二标段第1次答疑文件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万源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二、三标段施工二标段第1次答疑文件

(略) 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二、三标段(项目名称)施工二标段答疑文件(一)提问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第五条、川府发(2014)62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我公司认为依照川府发(2014)62 号文件,(三)规范评标委员会组建: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被监督项目的评标专家或招标人评标代表参与评标。本次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行政监督部门,不应派招标人代表。答:1、本次招标人代表的派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即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2、根据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招标项目委托外部专家作为招标人代表的,应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择或邀请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担任,但不得委托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核准部门、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本项目招标人代表将按上述要求进行合理派遣。提问2:10.15 第5条、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 (略) 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其格式不作要求,但至少应包含项目名称、有效期等信息。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平台,目前有3家机构提供电子保函,分别为四川川东融资担保、太平洋电子保函、中国人寿财险国寿财电子保单。我公司常用四川川东融资担保出具电子保函,通过对以往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电子担保函查询,该保函不会在内容中显示项目名称,只有保证期间,所以我公司认为此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答: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一)。提问3: 2.2.4 (4)其他评分因素 3、投标人结合当前新冠病毒疫情,编制项目 实施过程中对新冠病毒疫情的防治措施预案,酌情评分,好得 3-4 分;一般得 1-2 分;差或者无得 0 分。本项满分 4 分。我公司认为该加分项不合理应取消,新冠病毒疫情不需在防控。理由如下: 1) (略) 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2)2月23日下午, (略) 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表示,中央宣布我国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这意味着我们已经经受住了这一轮疫情的冲击和考验,建立了范围比较广的群体免疫屏障。疫情已基本结束。答:“新冠病毒疫情防治措施预案”仅为考评投标人对施工现场突发集中疫情(传染)的管控措施(比如近期流行的*型流感病毒),设置“新冠病毒疫情防治措施预案”仅因其管理、管控措施已较为成熟,故各投标人仅需以新冠病毒疫情防治作为考虑前提进行编制,本条不予修改。

信息来源:http://**-57ef-4f93-9f32-849cd9372f17.html
(略) 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二、三标段(项目名称)施工二标段答疑文件(一)提问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第五条、川府发(2014)62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我公司认为依照川府发(2014)62 号文件,(三)规范评标委员会组建: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被监督项目的评标专家或招标人评标代表参与评标。本次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行政监督部门,不应派招标人代表。答:1、本次招标人代表的派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即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2、根据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招标项目委托外部专家作为招标人代表的,应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择或邀请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担任,但不得委托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核准部门、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本项目招标人代表将按上述要求进行合理派遣。提问2:10.15 第5条、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 (略) 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其格式不作要求,但至少应包含项目名称、有效期等信息。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平台,目前有3家机构提供电子保函,分别为四川川东融资担保、太平洋电子保函、中国人寿财险国寿财电子保单。我公司常用四川川东融资担保出具电子保函,通过对以往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电子担保函查询,该保函不会在内容中显示项目名称,只有保证期间,所以我公司认为此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答: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一)。提问3: 2.2.4 (4)其他评分因素 3、投标人结合当前新冠病毒疫情,编制项目 实施过程中对新冠病毒疫情的防治措施预案,酌情评分,好得 3-4 分;一般得 1-2 分;差或者无得 0 分。本项满分 4 分。我公司认为该加分项不合理应取消,新冠病毒疫情不需在防控。理由如下: 1) (略) 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2)2月23日下午, (略) 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表示,中央宣布我国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这意味着我们已经经受住了这一轮疫情的冲击和考验,建立了范围比较广的群体免疫屏障。疫情已基本结束。答:“新冠病毒疫情防治措施预案”仅为考评投标人对施工现场突发集中疫情(传染)的管控措施(比如近期流行的*型流感病毒),设置“新冠病毒疫情防治措施预案”仅因其管理、管控措施已较为成熟,故各投标人仅需以新冠病毒疫情防治作为考虑前提进行编制,本条不予修改。

信息来源:http://**-57ef-4f93-9f32-849cd9372f17.html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