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智能分选系统集成研发平台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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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智能分选系统集成研发平台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分选系统集成研发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中标人放弃本项目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任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武汉 (略) ”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 (略) ,更正为:武汉 (略) 。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0,505,100.00元,更正为:10,589,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21091[2022]08776。2.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生活垃圾与塑料分类系统-高速感知系统;品牌:需要;规格型号:XY-HS-01 ; 数量:1套;单价:*元。名称:生活垃圾与塑料分类系统-视觉安全系统;品牌:需要;规格型号:XY-VSD-0 ; 数量:1套;单价:*元。名称:纸箱类垃圾分类系统-高速称重系统;品牌:需要;规格型号:XY-FX-V2.1 ; 数量:1套;单价:*元。名称:固废玻璃垃圾检测分选系统-深度学台项目招标文件(*).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分选系统集成研发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中标人放弃本项目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任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武汉 (略) ”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 (略) ,更正为:武汉 (略) 。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0,505,100.00元,更正为:10,589,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21091[2022]08776。2.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生活垃圾与塑料分类系统-高速感知系统;品牌:需要;规格型号:XY-HS-01 ; 数量:1套;单价:*元。名称:生活垃圾与塑料分类系统-视觉安全系统;品牌:需要;规格型号:XY-VSD-0 ; 数量:1套;单价:*元。名称:纸箱类垃圾分类系统-高速称重系统;品牌:需要;规格型号:XY-FX-V2.1 ; 数量:1套;单价:*元。名称:固废玻璃垃圾检测分选系统-深度学台项目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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