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五期工程一标段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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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五期工程一标段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补充通知1

致: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五期工程一标段施工总承包,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如下补充: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澄清

1、西区地下室工程:2#楼人防地下室土建工程中特种门(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1.门代号及洞口寸:BMH8000-15-1800”更正为“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BMH8000-15”;

2、西区地下室工程:2#楼人防地下室土建工程中特种门(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2.门框或扇外围尺寸:1500*1000”更正为“2.门框或扇外围尺寸:1500*2000”;

3、室外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2.面层:40厚AC-131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碾压密实”更正为“2.面层:40m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碾压密实”;

4、室外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2.面层:60厚AC161中粒沥青粒式沥青面层碾压密实”更正为“2.面层:60mm厚AC16中粒沥青粒式沥青面层碾压密实”;

5、各栋电梯门槛石项目特征描述“2.面层:石材”更正为“2.面层:20mm厚啡网石材”;

6、住宅部分给排水工程:不锈钢风帽项目特征描述新增“4.规格材质:304不锈钢材质,接管100mm(可接110PVC管)”。

注:以上仅为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澄清,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按原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修改原版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3.1.4其他义务:“(13)承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图仔细审查(如图纸中违反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的问题或图纸之间的矛盾等),并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图纸中存在的不合理及错、漏、碰、缺等问题。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承包人全部承担。”变更为“承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图仔细审查(如图纸中违反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的问题或图纸之间的矛盾等),并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图纸中存在的不合理及错、漏、碰、缺等问题。”

2、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3.1.4其他义务,“(17)承包人完成项目临水、临电、市政道路开口施工及修复等现场施工及相关协调工作,费用自理”变更为“(17)承包人完成项目临水、临电等现场施工及相关协调工作,费用自理”。

3、新增检测费用约定: (略) 计价定额(2016版)所包含的检验试验内容由发包人直接委托给相关检测单位实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支付的检验试验费用根据实际发生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据实扣减。

三、图纸澄清

经招标人自查,上传部分图纸无法打开,现重新上传图纸,各投标人以最新版上传的图纸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发生实质性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已延期至2023年03月27日09:30分,其余事项不变,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关于本项目发布的信息(澄清、答疑、补疑等),因未及时关注或响应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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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1

致: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五期工程一标段施工总承包,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如下补充: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澄清

1、西区地下室工程:2#楼人防地下室土建工程中特种门(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1.门代号及洞口寸:BMH8000-15-1800”更正为“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BMH8000-15”;

2、西区地下室工程:2#楼人防地下室土建工程中特种门(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2.门框或扇外围尺寸:1500*1000”更正为“2.门框或扇外围尺寸:1500*2000”;

3、室外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2.面层:40厚AC-131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碾压密实”更正为“2.面层:40m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碾压密实”;

4、室外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2.面层:60厚AC161中粒沥青粒式沥青面层碾压密实”更正为“2.面层:60mm厚AC16中粒沥青粒式沥青面层碾压密实”;

5、各栋电梯门槛石项目特征描述“2.面层:石材”更正为“2.面层:20mm厚啡网石材”;

6、住宅部分给排水工程:不锈钢风帽项目特征描述新增“4.规格材质:304不锈钢材质,接管100mm(可接110PVC管)”。

注:以上仅为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澄清,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按原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修改原版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3.1.4其他义务:“(13)承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图仔细审查(如图纸中违反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的问题或图纸之间的矛盾等),并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图纸中存在的不合理及错、漏、碰、缺等问题。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承包人全部承担。”变更为“承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图仔细审查(如图纸中违反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的问题或图纸之间的矛盾等),并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图纸中存在的不合理及错、漏、碰、缺等问题。”

2、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3.1.4其他义务,“(17)承包人完成项目临水、临电、市政道路开口施工及修复等现场施工及相关协调工作,费用自理”变更为“(17)承包人完成项目临水、临电等现场施工及相关协调工作,费用自理”。

3、新增检测费用约定: (略) 计价定额(2016版)所包含的检验试验内容由发包人直接委托给相关检测单位实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支付的检验试验费用根据实际发生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据实扣减。

三、图纸澄清

经招标人自查,上传部分图纸无法打开,现重新上传图纸,各投标人以最新版上传的图纸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发生实质性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已延期至2023年03月27日09:30分,其余事项不变,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关于本项目发布的信息(澄清、答疑、补疑等),因未及时关注或响应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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