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磐安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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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磐安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磐安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磐安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磐 (略) 医共体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DFZFCG2023-Z01-C03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

四、更正理由:

五、更正事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章招标需求及定标办法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和《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择优选择确定财政资金存放银行。
1、本期定期存放项目资金总量及期限。
本期定期存放项目资金为0.10亿元,存放期限为6个月。
2023年6月前不再进行招投标,如有资金需要进行竞争性存放,则参照此次招投标结果。
2、 定期存款资金的存放和回收按照财政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管理有关规定进行。 (略) 有关政策调整需提前收回的,中标银行应积极配合办理。
3、 存款期限从资金划转之日算起,如招标计划中的存款有属定期未到期的,待到期后再予以划转,存款期限从划转之日起计算。
4、竞标银行主要负责人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竞标资格。
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和《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择优选择确定财政资金存放银行。
1、经综合评分,项目汇总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为中标单位。
2、本期定期存放项目资金总量及期限。
本期定期存放项目资金为0.10亿元,存放期限为6个月。
2023年6月前不再进行招投标,如有资金需要进行竞争性存放,则参照此次招投标结果。
3、 定期存款资金的存放和回收按照财政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管理有关规定进行。 (略) 有关政策调整需提前收回的,中标银行应积极配合办理。
4、 存款期限从资金划转之日算起,如招标计划中的存款有属定期未到期的,待到期后再予以划转,存款期限从划转之日起计算。
5、竞标银行主要负责人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竞标资格。
2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地方经济贡献( 10分)
2.地方经济贡献( 10分)。
反映竞标银行对磐安县经济发展的支持情况,以2022年磐安县人民政府年度考核排名为评分依据。计分方法:参与竞标的银行中,考核排名为第1名得10分,每递减1名扣1分,扣完为止。
县政府有考核没有排名次或经批准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分值按5分计算。
2.地方经济贡献( 10分)。
反映竞标银行对磐安县经济发展的支持情况,以2021年磐安县人民政府年度考核排名为评分依据。计分方法:参与竞标的银行中,考核排名为第1名得10分,每递减1名扣1分,扣完为止。
县政府有考核没有排名次或经批准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分值按5分计算。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施勇健

联系电话:0579-*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宝龙广场公寓楼S8-508室

2、招标人名称:磐 (略)

联系人:轩红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磐安县安文镇螺山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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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磐安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磐安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磐 (略) 医共体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DFZFCG2023-Z01-C03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

四、更正理由:

五、更正事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章招标需求及定标办法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和《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择优选择确定财政资金存放银行。
1、本期定期存放项目资金总量及期限。
本期定期存放项目资金为0.10亿元,存放期限为6个月。
2023年6月前不再进行招投标,如有资金需要进行竞争性存放,则参照此次招投标结果。
2、 定期存款资金的存放和回收按照财政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管理有关规定进行。 (略) 有关政策调整需提前收回的,中标银行应积极配合办理。
3、 存款期限从资金划转之日算起,如招标计划中的存款有属定期未到期的,待到期后再予以划转,存款期限从划转之日起计算。
4、竞标银行主要负责人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竞标资格。
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和《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择优选择确定财政资金存放银行。
1、经综合评分,项目汇总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为中标单位。
2、本期定期存放项目资金总量及期限。
本期定期存放项目资金为0.10亿元,存放期限为6个月。
2023年6月前不再进行招投标,如有资金需要进行竞争性存放,则参照此次招投标结果。
3、 定期存款资金的存放和回收按照财政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管理有关规定进行。 (略) 有关政策调整需提前收回的,中标银行应积极配合办理。
4、 存款期限从资金划转之日算起,如招标计划中的存款有属定期未到期的,待到期后再予以划转,存款期限从划转之日起计算。
5、竞标银行主要负责人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竞标资格。
2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地方经济贡献( 10分)
2.地方经济贡献( 10分)。
反映竞标银行对磐安县经济发展的支持情况,以2022年磐安县人民政府年度考核排名为评分依据。计分方法:参与竞标的银行中,考核排名为第1名得10分,每递减1名扣1分,扣完为止。
县政府有考核没有排名次或经批准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分值按5分计算。
2.地方经济贡献( 10分)。
反映竞标银行对磐安县经济发展的支持情况,以2021年磐安县人民政府年度考核排名为评分依据。计分方法:参与竞标的银行中,考核排名为第1名得10分,每递减1名扣1分,扣完为止。
县政府有考核没有排名次或经批准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分值按5分计算。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施勇健

联系电话:0579-*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宝龙广场公寓楼S8-508室

2、招标人名称:磐 (略)

联系人:轩红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磐安县安文镇螺山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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