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苏州 (略) 2023 年三月第一批项目-公开竞谈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JSYS-SZSX-2023-03
一内容:
报名时间由 2023 年 3 月 10 日 16:* 年 3 月 13 日 17:00 变更为 2023 年 3
月 13 日 10:* 年 3 月 16 日 11:00,其余内容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苏州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 (略)
地址: (略) 苏州三香路
联 系 人:薛工
电话:05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人民路 3188 号 19 幢 C 座 2209 室
联 系 人: 张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jsyszbsz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苏 州 三 新 供 电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三 月 第 一 批 项 目公 开 竞 谈 公 告采 购 项 目 编 号 : JSYS-SZSX-2023-031. 采 购 条 件苏 州 三 新 供 电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三 月 第 一 批 项 目 (标 段 编 号 : 见 附 件 1 建 设 资 金 已落 实 , 项 目 已 具 备 采 购 条 件 , 苏 州 三 新 供 电 服 务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采 购 人 委 托 江 苏易 商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采 用 公 开 竞 争 性 谈 判 方 式 邀 请 有 兴
趣 的 潜 在 应 答 人 提 交 密 封 的 有 竞 争 性 的 应 答 文 件 。2. 项 目 概 况 与 采 购 范 围2.1 项 目 概 况 : 见 附 件 12.1.1 建 设 地 点 : 见 附 件 12.2 采 购 范 围 : 见 附 件 13. 应 答 人 资 格 要 求3.1 通 用 资 格 要 求 : 1 .本 次 采 购 要 求 应 答 人 须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注 册 的 法 人 或 其 它 组 织 , 须 具备 完 成 和 保 障 如 期 交 付 承 担 采 购 项 目 的 能 力 。
2 .应 有 良 好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商 业 信 用 , 未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应 答 资 格 被 取 消 或 者 财 产被 接 管冻 结 和 破 产 状 态 , 未 涉 及 重 大 诉 讼 。 3 .根 据 最 高 人 民 法 院国 家 发 改 委 等 9 部 门 联 合 印 发 的关 于 在 采 购 应 答 活 动 中 对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实 施 联 合 惩 戒 的 通 知的 规 定 , 供 应 商 不 得 被 人 民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4 . 根 据企 业 信 息 公 示 暂 行 条 例, 应 答 人 不 得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经 营 异 常 名 录或 者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3.2 应 答 人 及 其 应 答 产 品 须 满 足 相 应 采 购 货 物 的 资 质 业 绩 要 求 , 各 类 货 物 专 门 具 体 资 质业 绩 要 求 事 项 及 其 数 据状 态 见 附 件 一资 质 业 绩 要 求 及 货 物 需 求。3.3 本 次 采 购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应 答 。3.4 关 于 产 品 是 否 接 受 代 理经 销 商 详 见 附 件 1
3.5 各 应 答 人 均 可 就 本 次 采 购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标 包 应 答 。4. 采 购 文 件 的 获 取4.1 本 项 目 实 行 线 上 报 名 :
报 名 时 间 : 2023 年 3 月 13 日 10:00 2023 年 3 月 16 日 11:004.2 报 名 要 求将 报 名 申 请 书授 权 委 托 书 以 扫 描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jsyszbsz1126.com, 我 公 司 确 认 报名 信 息 后 将 采 购 文 件 发 送 至 报 名 申 请 书 中 提 供 的 邮 箱 。报 名 申 请 书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格 式 详 见 附 件 。4.3 采 购 文 件电 子 文 件免 费 获 取 。5.应 答 文 件 的 递 交5.1 应 答 文 件 第 一 轮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3 月 20 日 10:30北 京 时 间。
5.2 受 疫 情 影 响 , 本 次 采 用 不 见 面 开 标 形 式 , 应 答 文 件 采 用 邮 寄 进 行 递 交 , 应 答 人 应 确保 邮 寄 的 时 效 性 ,邮 寄 地 址 : 苏 州 市 姑 苏 区 人 民 路 3188 号 19 幢 -万 达 写 字 楼 c 座 1308 室 ,收 件 人 : 江 苏 易 商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张 工 收 , 联 系 方 式 : *。注 :1 请 在 寄 件 人 邮 寄 时 在 快 递 显 著 位 置 写 明 应 答 单 位 全 称2 应 答 文 件 的 制 作 和 封 装 要 求 不 变 , 请 仔 细 阅 读 采 购 文 件3 送 达 时 间 以 采 购 代 理 实 际 收 到 时 间 为 准 , 请 应 答 人 合 理 预 留 邮 寄 时 间 , 自 行 监 控邮 件 寄 送 进 度 , 晚 于 应 答 截 止 时 间 送 达 的 应 答 文 件 , 视 为 无 效 文 件 。 4 本 次 应 答 文 件 只 接 收 快 递 递 交 的 方 式 , 不 接 受 其 他 递 交 方 式 , 请 单 位 充 分 考 虑 疫情 期 间 邮 寄 的 时 间 。
5 采 用 邮 寄 方 式 可 能 造 成 的 文 件 遗 失破 损逾 期 等 风 险 , 由 应 答 人 自 行 承 担 。6.谈 判 时 间 及 地 点谈 判 文 件 第 一 轮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3 月 20 日 10:30北 京 时 间 谈 判 地 点 : 苏 州 市 姑 苏 区 人 民 路 3188 号 19 幢 -万 达 写 字 楼 c 座 1308 室7.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采 购 采 取 公 开 采 购 方 式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仅 在 中 国 采 购 应 答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上 发 布 采 购 公 告 , 采 购 公 告 将 明 确 对 应 答 人 的 资 格 要 求发 售 采 购 文 件 的日 期 和 地 点应 答开 标 等 事 宜 。8.其 他 事 项
8.1 合 规 声 明 : 采 购 文 件包 括 商 务 部 分 和 技 术 部 分不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 以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为 准 。8.2 如 采 购 文 件 中 其 他 章 节 内 容 与 本 章 内 容 有 不 一 致 的 , 以 本 章 内 容 为 准 。
9.联 系 方 式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江 苏 易 商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苏 州 市 姑 苏 区 人 民 路 3188 号 19 幢 -万 达 写 字 楼 c 座 2209 室联 系 人 : 张 工联 系 方 式 : *采 购 人 : 苏 州 三 新 供 电 服 务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江 苏 省 苏 州 三 香 路 供 电 公 司
联 系 人 : 王 工联 系 方 式 : 0512-* 2023 年 3 月 10 日
附 件 1: 资 质 业 绩 要 求 及 货 物 需 求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万 元是 否 接 受 代 理商经 销 商 交 货 地 点 计 划 工 期 天计 划 开 工时 间 应 答 人 资 格 条 件 报 价 方 式JSYS-SZSX-2023-03-001 2023 年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办 公 用 品 采 购 17 是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单 价 报 价 JSYS-SZSX-2023-03-002 2023 年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办 公 纸 张 采 购 23.6 是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单 价 报 价 JSYS-SZSX-2023
-03-003 2023 年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清 洁 卫 生 用 品 采 购 50 是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单 价 报 价 JSYS-SZSX-2023-03-004 2023 年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食 堂 设 施 维 修 及 餐 厨 用具 采 购 20 /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单 价 报 价 JSYS-SZSX-2023-03-005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 食 堂 羊肉 等 食 品 采 购 11 是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总 价 报 价 JSYS-SZSX-2023-03-006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 食 堂 大米 采 购 26 是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总 价 报 价
附 件 2: 应 答 报 名 申 请 书 采 购 人 名 称:贵 单 位 (标 段 编 号 ) (标 段 名 称 )采 购 项 目 已 于 近 日 发 布 采 购 公 告 。 经 研 究 , 我单 位 拟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报 名 。特 此 申 请
申 请 人 名 称单 位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 字 或 盖 章 邮 编 :地 址 :传 真 号 码 :电 子 信 箱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附 件 3: 授 权 委 托 书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声 明 : 我姓 名系单 位 名 称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授 权 委 托 我 公 司 职 工 姓 名为 我 的 授 权 代 理 人 , 以 本 公 司 的 名 义 参 加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 该 授 权 代 理 人 在 报 名 登 记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过 程 中 所 签 署 的 一 切 文 件 和 处 理 与 之 有 关 的 一 切 事 务 , 我 均 予 以 承 认 。授 权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权 。 特 此 委 托 。授 权 代 理 人 姓 名 : 性 别 :职 务 : 身 份 证 号 码 :
授 权 代 理 人 姓 名 签 字 签 样 :应 答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盖 单 位 公 章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注 : 若 由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办 理 则 无 需 提 供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附 件 4: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证 明 书应 答 人 名 称 :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经 营 期 限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系应 答 人 名 称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
应 答 人 :盖 单 位 章 年 月 日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正 反 面
附 件 5: 不 参 加 谈 判 确 认 函 不 参 加 谈 判 确 认 函江 苏 易 商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贵 单 位 已 于 近 日 发 布 竞 谈 公 告 给 我 公 司 。经 研 究 , 我 单 位 不 参 加 项 目 的 谈 判 。公 司 名 称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 字 地 址 :邮 编 :传 真 号 码 :E-mail: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 固 定 电 话 手 机 年 月 日
附 件 6: 可 认 定 为 串 通 应 答 的 情 形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严 禁 串 通 投 标 进 一 步 规 范投 标 行 为 的 通 知 国 家 电 网 物 资 * 号 实 际 招 标 过 程 中 , 一 旦 发 现 应 答 人 或 者 应 答 文 件 有 下 列 情 形 , 可 认 定 为 串 通 应 答 : 一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文 件 由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编 制 , 不 同 电 子 应 答 文 件 通 过 同 一台 电 脑 制 作上 传 。 二 不 同 应 答 人 委 托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办 理 应 答 事 宜 , 如 同 一 个 单 位 派 人 或 者 同 一个 人 代 表 不 同 应 答 人 购 买 招 标 文 件递 交 应 答 文 件踏 勘 现 场提 出 异 议澄 清 答 复领 取
成 交 通 知 书 等通 过 邮 件快 递 形 式 寄 出 应 答 文 件 或 收 取 成 交 通 知 书 的 , 如 不 同 应 答 人 寄 出 收 件 地 址 或 人 员 相 同 的 。 三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文 件 载 明 的 项 目 管 理 成 员 为 同 一 人 , 其 存 在 串 通 应 答 的 可 能性 极 大 , 应 当 先 行 给 予 认 定 , 除 非 应 答 人 能 够 证 明 其 不 存 在 串 通 应 答 的 行 为 。 四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文 件 异 常 一 致 或 者 应 答 报 价 呈 现 规 律 性 差 异 , 主 要 表 现 为 应答 文 件 错 误 表 诉错 误 计 算 或 者 笔 误 雷 同 , 应 答 文 件 内 容 整 段 内 容 一 致 , 应 答 文 件 排 版 格 式一 致 , 应 答 文 件 呈 等 差 数 列 或 有 规 律 性 的 百 分 比 等 。
五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文 件 上 所 加 盖 印 章签 字 相 同 的 ,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文 件 相互 混 装 ,你 中 有 我 , 我 中 有 你。 六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保 证 金 从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的 账 户 转 出 , 包 括 虽 然 经 由 应 答人 自 己 的 基 本 账 户 转 出 但 所 需 资 金 均 是 来 自 同 一 应 答 人 或 者 个 人 的 账 户 的 。 七 举 报 人 提 供 的 应 答 人 串 通 应 答 的 证 据 , 经 相 关 部 门 核 实 属 实 的 。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苏州 (略) 2023 年三月第一批项目-公开竞谈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JSYS-SZSX-2023-03
一内容:
报名时间由 2023 年 3 月 10 日 16:* 年 3 月 13 日 17:00 变更为 2023 年 3
月 13 日 10:* 年 3 月 16 日 11:00,其余内容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苏州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 (略)
地址: (略) 苏州三香路
联 系 人:薛工
电话:05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人民路 3188 号 19 幢 C 座 2209 室
联 系 人: 张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jsyszbsz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苏 州 三 新 供 电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三 月 第 一 批 项 目公 开 竞 谈 公 告采 购 项 目 编 号 : JSYS-SZSX-2023-031. 采 购 条 件苏 州 三 新 供 电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三 月 第 一 批 项 目 (标 段 编 号 : 见 附 件 1 建 设 资 金 已落 实 , 项 目 已 具 备 采 购 条 件 , 苏 州 三 新 供 电 服 务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采 购 人 委 托 江 苏易 商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采 用 公 开 竞 争 性 谈 判 方 式 邀 请 有 兴
趣 的 潜 在 应 答 人 提 交 密 封 的 有 竞 争 性 的 应 答 文 件 。2. 项 目 概 况 与 采 购 范 围2.1 项 目 概 况 : 见 附 件 12.1.1 建 设 地 点 : 见 附 件 12.2 采 购 范 围 : 见 附 件 13. 应 答 人 资 格 要 求3.1 通 用 资 格 要 求 : 1 .本 次 采 购 要 求 应 答 人 须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注 册 的 法 人 或 其 它 组 织 , 须 具备 完 成 和 保 障 如 期 交 付 承 担 采 购 项 目 的 能 力 。
2 .应 有 良 好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商 业 信 用 , 未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应 答 资 格 被 取 消 或 者 财 产被 接 管冻 结 和 破 产 状 态 , 未 涉 及 重 大 诉 讼 。 3 .根 据 最 高 人 民 法 院国 家 发 改 委 等 9 部 门 联 合 印 发 的关 于 在 采 购 应 答 活 动 中 对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实 施 联 合 惩 戒 的 通 知的 规 定 , 供 应 商 不 得 被 人 民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4 . 根 据企 业 信 息 公 示 暂 行 条 例, 应 答 人 不 得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经 营 异 常 名 录或 者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3.2 应 答 人 及 其 应 答 产 品 须 满 足 相 应 采 购 货 物 的 资 质 业 绩 要 求 , 各 类 货 物 专 门 具 体 资 质业 绩 要 求 事 项 及 其 数 据状 态 见 附 件 一资 质 业 绩 要 求 及 货 物 需 求。3.3 本 次 采 购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应 答 。3.4 关 于 产 品 是 否 接 受 代 理经 销 商 详 见 附 件 1
3.5 各 应 答 人 均 可 就 本 次 采 购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标 包 应 答 。4. 采 购 文 件 的 获 取4.1 本 项 目 实 行 线 上 报 名 :
报 名 时 间 : 2023 年 3 月 13 日 10:00 2023 年 3 月 16 日 11:004.2 报 名 要 求将 报 名 申 请 书授 权 委 托 书 以 扫 描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jsyszbsz1126.com, 我 公 司 确 认 报名 信 息 后 将 采 购 文 件 发 送 至 报 名 申 请 书 中 提 供 的 邮 箱 。报 名 申 请 书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格 式 详 见 附 件 。4.3 采 购 文 件电 子 文 件免 费 获 取 。5.应 答 文 件 的 递 交5.1 应 答 文 件 第 一 轮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3 月 20 日 10:30北 京 时 间。
5.2 受 疫 情 影 响 , 本 次 采 用 不 见 面 开 标 形 式 , 应 答 文 件 采 用 邮 寄 进 行 递 交 , 应 答 人 应 确保 邮 寄 的 时 效 性 ,邮 寄 地 址 : 苏 州 市 姑 苏 区 人 民 路 3188 号 19 幢 -万 达 写 字 楼 c 座 1308 室 ,收 件 人 : 江 苏 易 商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张 工 收 , 联 系 方 式 : *。注 :1 请 在 寄 件 人 邮 寄 时 在 快 递 显 著 位 置 写 明 应 答 单 位 全 称2 应 答 文 件 的 制 作 和 封 装 要 求 不 变 , 请 仔 细 阅 读 采 购 文 件3 送 达 时 间 以 采 购 代 理 实 际 收 到 时 间 为 准 , 请 应 答 人 合 理 预 留 邮 寄 时 间 , 自 行 监 控邮 件 寄 送 进 度 , 晚 于 应 答 截 止 时 间 送 达 的 应 答 文 件 , 视 为 无 效 文 件 。 4 本 次 应 答 文 件 只 接 收 快 递 递 交 的 方 式 , 不 接 受 其 他 递 交 方 式 , 请 单 位 充 分 考 虑 疫情 期 间 邮 寄 的 时 间 。
5 采 用 邮 寄 方 式 可 能 造 成 的 文 件 遗 失破 损逾 期 等 风 险 , 由 应 答 人 自 行 承 担 。6.谈 判 时 间 及 地 点谈 判 文 件 第 一 轮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3 月 20 日 10:30北 京 时 间 谈 判 地 点 : 苏 州 市 姑 苏 区 人 民 路 3188 号 19 幢 -万 达 写 字 楼 c 座 1308 室7.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采 购 采 取 公 开 采 购 方 式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仅 在 中 国 采 购 应 答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上 发 布 采 购 公 告 , 采 购 公 告 将 明 确 对 应 答 人 的 资 格 要 求发 售 采 购 文 件 的日 期 和 地 点应 答开 标 等 事 宜 。8.其 他 事 项
8.1 合 规 声 明 : 采 购 文 件包 括 商 务 部 分 和 技 术 部 分不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 以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为 准 。8.2 如 采 购 文 件 中 其 他 章 节 内 容 与 本 章 内 容 有 不 一 致 的 , 以 本 章 内 容 为 准 。
9.联 系 方 式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江 苏 易 商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苏 州 市 姑 苏 区 人 民 路 3188 号 19 幢 -万 达 写 字 楼 c 座 2209 室联 系 人 : 张 工联 系 方 式 : *采 购 人 : 苏 州 三 新 供 电 服 务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江 苏 省 苏 州 三 香 路 供 电 公 司
联 系 人 : 王 工联 系 方 式 : 0512-* 2023 年 3 月 10 日
附 件 1: 资 质 业 绩 要 求 及 货 物 需 求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万 元是 否 接 受 代 理商经 销 商 交 货 地 点 计 划 工 期 天计 划 开 工时 间 应 答 人 资 格 条 件 报 价 方 式JSYS-SZSX-2023-03-001 2023 年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办 公 用 品 采 购 17 是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单 价 报 价 JSYS-SZSX-2023-03-002 2023 年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办 公 纸 张 采 购 23.6 是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单 价 报 价 JSYS-SZSX-2023
-03-003 2023 年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清 洁 卫 生 用 品 采 购 50 是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单 价 报 价 JSYS-SZSX-2023-03-004 2023 年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食 堂 设 施 维 修 及 餐 厨 用具 采 购 20 /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单 价 报 价 JSYS-SZSX-2023-03-005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 食 堂 羊肉 等 食 品 采 购 11 是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总 价 报 价 JSYS-SZSX-2023-03-006 苏 州 本 部 供 电 所 食 堂 大米 采 购 26 是 苏 州 280 合 同 签 订生 效 日 营 业 执 照 覆 盖 , 近 三 年类 似 业 绩 不 少 于 一 项 工 程 量 计 价 总 价 报 价
附 件 2: 应 答 报 名 申 请 书 采 购 人 名 称:贵 单 位 (标 段 编 号 ) (标 段 名 称 )采 购 项 目 已 于 近 日 发 布 采 购 公 告 。 经 研 究 , 我单 位 拟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报 名 。特 此 申 请
申 请 人 名 称单 位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 字 或 盖 章 邮 编 :地 址 :传 真 号 码 :电 子 信 箱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附 件 3: 授 权 委 托 书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声 明 : 我姓 名系单 位 名 称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授 权 委 托 我 公 司 职 工 姓 名为 我 的 授 权 代 理 人 , 以 本 公 司 的 名 义 参 加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 该 授 权 代 理 人 在 报 名 登 记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过 程 中 所 签 署 的 一 切 文 件 和 处 理 与 之 有 关 的 一 切 事 务 , 我 均 予 以 承 认 。授 权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权 。 特 此 委 托 。授 权 代 理 人 姓 名 : 性 别 :职 务 : 身 份 证 号 码 :
授 权 代 理 人 姓 名 签 字 签 样 :应 答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盖 单 位 公 章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注 : 若 由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办 理 则 无 需 提 供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附 件 4: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证 明 书应 答 人 名 称 :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经 营 期 限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系应 答 人 名 称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
应 答 人 :盖 单 位 章 年 月 日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正 反 面
附 件 5: 不 参 加 谈 判 确 认 函 不 参 加 谈 判 确 认 函江 苏 易 商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贵 单 位 已 于 近 日 发 布 竞 谈 公 告 给 我 公 司 。经 研 究 , 我 单 位 不 参 加 项 目 的 谈 判 。公 司 名 称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 字 地 址 :邮 编 :传 真 号 码 :E-mail: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 固 定 电 话 手 机 年 月 日
附 件 6: 可 认 定 为 串 通 应 答 的 情 形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严 禁 串 通 投 标 进 一 步 规 范投 标 行 为 的 通 知 国 家 电 网 物 资 * 号 实 际 招 标 过 程 中 , 一 旦 发 现 应 答 人 或 者 应 答 文 件 有 下 列 情 形 , 可 认 定 为 串 通 应 答 : 一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文 件 由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编 制 , 不 同 电 子 应 答 文 件 通 过 同 一台 电 脑 制 作上 传 。 二 不 同 应 答 人 委 托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办 理 应 答 事 宜 , 如 同 一 个 单 位 派 人 或 者 同 一个 人 代 表 不 同 应 答 人 购 买 招 标 文 件递 交 应 答 文 件踏 勘 现 场提 出 异 议澄 清 答 复领 取
成 交 通 知 书 等通 过 邮 件快 递 形 式 寄 出 应 答 文 件 或 收 取 成 交 通 知 书 的 , 如 不 同 应 答 人 寄 出 收 件 地 址 或 人 员 相 同 的 。 三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文 件 载 明 的 项 目 管 理 成 员 为 同 一 人 , 其 存 在 串 通 应 答 的 可 能性 极 大 , 应 当 先 行 给 予 认 定 , 除 非 应 答 人 能 够 证 明 其 不 存 在 串 通 应 答 的 行 为 。 四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文 件 异 常 一 致 或 者 应 答 报 价 呈 现 规 律 性 差 异 , 主 要 表 现 为 应答 文 件 错 误 表 诉错 误 计 算 或 者 笔 误 雷 同 , 应 答 文 件 内 容 整 段 内 容 一 致 , 应 答 文 件 排 版 格 式一 致 , 应 答 文 件 呈 等 差 数 列 或 有 规 律 性 的 百 分 比 等 。
五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文 件 上 所 加 盖 印 章签 字 相 同 的 ,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文 件 相互 混 装 ,你 中 有 我 , 我 中 有 你。 六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应 答 保 证 金 从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的 账 户 转 出 , 包 括 虽 然 经 由 应 答人 自 己 的 基 本 账 户 转 出 但 所 需 资 金 均 是 来 自 同 一 应 答 人 或 者 个 人 的 账 户 的 。 七 举 报 人 提 供 的 应 答 人 串 通 应 答 的 证 据 , 经 相 关 部 门 核 实 属 实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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