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3-13 09:13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74,949,89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采购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相关事项补遗如下: 1、招标方澄清:《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中描述的试验室应包括试验室仪器设备和台柜的设计、采购、施工,并计入EPC总价。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 9.4质量控制与监督:承包人负责对本合同工程范围内建构筑物和设备的沉降观测,并负责工程竣工移交后1年内各主要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负责沉降观测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并建立完整的观测档案资料,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交。 附件1、范围划分:2.3.5 投标人负责测量控制网桩设置、基准点复测及维护、建构筑物变形观测(含沉降观测、位移观测等),及通过168h试运后两年内的建(构)筑物的变形观测。 澄清问题:建(构)筑物的变形观测在竣工移交后以招标文件9.4条要求的1年为准,还是以附件1中要求的2年为准。 回复意见:投标人负责测量控制网桩设置、基准点复测及维护、建构筑物变形观测(含沉降观测、位移观测等),通过168h试运后两年内的建(构)筑物的变形观测。 3、关于本工程创优目标,招标文件《附件3 项目创优要求》表述为“确保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而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8 承包人承诺”表述为“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和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请澄清本工程创优目标以哪个为准。 回复意见:本项目以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为建设目标。 4、附件2《EPC总承包技术规范》中2.9.4.7要求“本项目新建机组排水槽、复用水池、生活水池、事故油池、事故应急池”。根据招标文件附件初设报告及审查意见均未提及生活水池。 澄清问题:是否需要设置生活水池。 回复意见:本项目新建一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配套设备设施及储水池)和新建一套生活饮用水再处理系统(含配套设备设施及储水池);招标文件《附件2 EPC总承包技术规范》中2.9.4.7要求“本项目新建机组排水槽、复用水池、生活水池、事故油池、事故应急池”中的生活水池可不设置。 5、根据招标文件附件初设成品(送审版)的厂区场地设计标高,厂区场平有弃方。 澄清问题:厂址周边可以利用的弃方场地。另厂址周边可以用作施工区的场地具体位置及范围。 回复意见:①关于弃土场的描述,招标文件已明确,请执行招标文件要求;②厂址周边规划用作施工区的场地见附图,具体实施中可能出现偏差。 6、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中2.1.18条“ 燃 (略) 生产影响燃气机组进气质量(主要是粉尘含量)不佳,需增设防尘设施(装置)而开展的设计、采购及施工。” 根据招标文件附件初设报告及审查意见均未提设防尘设施(装置)。 澄清问题:是否需要设防尘设施(装置)。 回复意见:维持招标文件《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要求。 7、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格式22财务状况标要求填写2020年财务状况,但在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4中对财务状况的评审细则要求是2021年财务状况。 澄清问题:提交2020年财务状况还是2021年财务状况。 回复意见:提交2021年财务状况。 8、因二期夏季真空泵用工业水量约500t/h,循泵电机冷却用水约200t/h。请提供一期工程各季度工业水实际用水量,以便复核工业水泵配置情况。 回复意见: (略) 两台燃煤机组高负荷阶段工业水泵运行流量为800t/h。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3-13 09:13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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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74,949,89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川投泸州天然气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采购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相关事项补遗如下: 1、招标方澄清:《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中描述的试验室应包括试验室仪器设备和台柜的设计、采购、施工,并计入EPC总价。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 9.4质量控制与监督:承包人负责对本合同工程范围内建构筑物和设备的沉降观测,并负责工程竣工移交后1年内各主要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负责沉降观测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并建立完整的观测档案资料,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交。 附件1、范围划分:2.3.5 投标人负责测量控制网桩设置、基准点复测及维护、建构筑物变形观测(含沉降观测、位移观测等),及通过168h试运后两年内的建(构)筑物的变形观测。 澄清问题:建(构)筑物的变形观测在竣工移交后以招标文件9.4条要求的1年为准,还是以附件1中要求的2年为准。 回复意见:投标人负责测量控制网桩设置、基准点复测及维护、建构筑物变形观测(含沉降观测、位移观测等),通过168h试运后两年内的建(构)筑物的变形观测。 3、关于本工程创优目标,招标文件《附件3 项目创优要求》表述为“确保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而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8 承包人承诺”表述为“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和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请澄清本工程创优目标以哪个为准。 回复意见:本项目以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为建设目标。 4、附件2《EPC总承包技术规范》中2.9.4.7要求“本项目新建机组排水槽、复用水池、生活水池、事故油池、事故应急池”。根据招标文件附件初设报告及审查意见均未提及生活水池。 澄清问题:是否需要设置生活水池。 回复意见:本项目新建一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配套设备设施及储水池)和新建一套生活饮用水再处理系统(含配套设备设施及储水池);招标文件《附件2 EPC总承包技术规范》中2.9.4.7要求“本项目新建机组排水槽、复用水池、生活水池、事故油池、事故应急池”中的生活水池可不设置。 5、根据招标文件附件初设成品(送审版)的厂区场地设计标高,厂区场平有弃方。 澄清问题:厂址周边可以利用的弃方场地。另厂址周边可以用作施工区的场地具体位置及范围。 回复意见:①关于弃土场的描述,招标文件已明确,请执行招标文件要求;②厂址周边规划用作施工区的场地见附图,具体实施中可能出现偏差。 6、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中2.1.18条“ 燃 (略) 生产影响燃气机组进气质量(主要是粉尘含量)不佳,需增设防尘设施(装置)而开展的设计、采购及施工。” 根据招标文件附件初设报告及审查意见均未提设防尘设施(装置)。 澄清问题:是否需要设防尘设施(装置)。 回复意见:维持招标文件《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要求。 7、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格式22财务状况标要求填写2020年财务状况,但在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4中对财务状况的评审细则要求是2021年财务状况。 澄清问题:提交2020年财务状况还是2021年财务状况。 回复意见:提交2021年财务状况。 8、因二期夏季真空泵用工业水量约500t/h,循泵电机冷却用水约200t/h。请提供一期工程各季度工业水实际用水量,以便复核工业水泵配置情况。 回复意见: (略) 两台燃煤机组高负荷阶段工业水泵运行流量为800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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