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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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SZBCG2023-063???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护理险(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现对“ (略) (略) 护理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P27页评分标准、P31页和P35页特别约定做出如下修改。

1.P27页评分标准原内容为:

3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6分)

6

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具有护士及以上等级执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健康管理师证书或保险类从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2 分,本小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所在单位执业人员名单截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需提供人社部门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3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6分)

6

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具有护士及以上等级执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健康管理师证书、养老护理员等护理类执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保险类从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2 分,本小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所在单位执业人员名单截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需提供人社部门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P31页和P35页特别约定原内容为:中标单位如 (略) 此项目赔付的费用或护理机构因此项目支出的合理合法费用低于中标价的70%时,差额部分的90%返还给采购人,低于中标价的80%时,差额部分的80%返还给采购人。

现更正为:为保障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中标单位如 (略) 此项目赔付的费用或护理机构因此项目支出的合理合法费用低于中标价的70%时,支出与中标价的70%的差额部分全部返还给采购人,高于中标价的70%而低于80%时,支出与中标价的80%的差额部分的90%返还给采购人。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位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梅城镇梅苑路28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华瑞路128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SZBCG2023-063???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护理险(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现对“ (略) (略) 护理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P27页评分标准、P31页和P35页特别约定做出如下修改。

1.P27页评分标准原内容为:

3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6分)

6

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具有护士及以上等级执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健康管理师证书或保险类从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2 分,本小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所在单位执业人员名单截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需提供人社部门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3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6分)

6

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具有护士及以上等级执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健康管理师证书、养老护理员等护理类执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保险类从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2 分,本小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所在单位执业人员名单截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还需提供人社部门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P31页和P35页特别约定原内容为:中标单位如 (略) 此项目赔付的费用或护理机构因此项目支出的合理合法费用低于中标价的70%时,差额部分的90%返还给采购人,低于中标价的80%时,差额部分的80%返还给采购人。

现更正为:为保障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中标单位如 (略) 此项目赔付的费用或护理机构因此项目支出的合理合法费用低于中标价的70%时,支出与中标价的70%的差额部分全部返还给采购人,高于中标价的70%而低于80%时,支出与中标价的80%的差额部分的90%返还给采购人。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位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梅城镇梅苑路28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华瑞路128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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