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集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地块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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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集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地块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钢铁 (略) 原址地块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钢铁 (略) 原址地块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的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和《 (略) (主城区)“ (略)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19〕1号)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 (略) 发展模式。2019年11月11日, (略) “ (略) ”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 (略) “ (略)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稳步推进“ (略) ”建设工作,基本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贡献。

综上,结合本项目危废特性:为何“利用”单位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本项目中含可利用危废及不可利用危废,为何不允许更适合的联合体方式?

答:本项目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以不可利用的危险废物为主,综合考虑工期、过程管理等因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面对全国招标,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提问2:业绩比较量是以业绩合同预估总金额还是业绩合同总吨数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按照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由大到小的原则排序”,业绩的比较量为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

提问3:第一次投标保证金还未退款(如会退款,退还日期是多久),如不退款是否能沿用至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答:第一次投标保证金已于2023年3月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保证金退还流程,保证金如未退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提问4:招标文件中1.4.1条备注: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但未完成新证办理的,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在新证正在办理期间仍可开展已到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相关经营活动的证明,可视为满足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认定方式是按投标日期还是完工日期。

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认定方式为投标截止日。

提问5:请问在参加第一次招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需要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

答:需要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注:本次答疑通知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通知为准。本答疑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健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重庆钢铁 (略) 原址地块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一).doc

重庆钢铁 (略) 原址地块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钢铁 (略) 原址地块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的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和《 (略) (主城区)“ (略)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19〕1号)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 (略) 发展模式。2019年11月11日, (略) “ (略) ”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 (略) “ (略)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稳步推进“ (略) ”建设工作,基本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贡献。

综上,结合本项目危废特性:为何“利用”单位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本项目中含可利用危废及不可利用危废,为何不允许更适合的联合体方式?

答:本项目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以不可利用的危险废物为主,综合考虑工期、过程管理等因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面对全国招标,欢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提问2:业绩比较量是以业绩合同预估总金额还是业绩合同总吨数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按照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由大到小的原则排序”,业绩的比较量为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

提问3:第一次投标保证金还未退款(如会退款,退还日期是多久),如不退款是否能沿用至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答:第一次投标保证金已于2023年3月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保证金退还流程,保证金如未退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提问4:招标文件中1.4.1条备注: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但未完成新证办理的,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在新证正在办理期间仍可开展已到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相关经营活动的证明,可视为满足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认定方式是按投标日期还是完工日期。

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认定方式为投标截止日。

提问5:请问在参加第一次招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需要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

答:需要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注:本次答疑通知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通知为准。本答疑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健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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