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八院2023年物业采购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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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八院2023年物业采购服务更正公告

合肥八院2023年物业采购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FZ00225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物业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后勤管理智能化服务能力”更正为:1、投标人自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后,进场服 (略) 智慧后勤综合管理类软件,且软件系统功能模块实现下列功能的:①具有设施设备报修巡检维修等信息化平台(包括接单、派单、报表系统、数据维护等功能);②具有保洁管理信息化平台;③具有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平台;每满足上述一项功能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注:如为投标人自主开发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投标人购买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软件购买合同和发票以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供核查。2、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后对本项目免费提供软件使用权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第1项“项目经理”第(3)小项更正为:具有退*军人证或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类个人荣誉的,得2分。“人员配备”的备注更正为:1、上述人员不得兼任;2、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2)涉及人员学历的提供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涉及人员证书的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涉及人员荣誉的,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关键评审信息,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人民路31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附件:更正公告.pdf

合肥八院2023年物业采购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FZ00225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物业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后勤管理智能化服务能力”更正为:1、投标人自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后,进场服 (略) 智慧后勤综合管理类软件,且软件系统功能模块实现下列功能的:①具有设施设备报修巡检维修等信息化平台(包括接单、派单、报表系统、数据维护等功能);②具有保洁管理信息化平台;③具有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平台;每满足上述一项功能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注:如为投标人自主开发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投标人购买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软件购买合同和发票以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供核查。2、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后对本项目免费提供软件使用权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第1项“项目经理”第(3)小项更正为:具有退*军人证或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类个人荣誉的,得2分。“人员配备”的备注更正为:1、上述人员不得兼任;2、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2)涉及人员学历的提供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涉及人员证书的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涉及人员荣誉的,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关键评审信息,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人民路31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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