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大庙集镇龙台村鲈鱼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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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大庙集镇龙台村鲈鱼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项目

关于太和县大庙集镇龙台村鲈鱼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项目(二次)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太和县大庙集镇龙台村鲈鱼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TH2023GC0013-1-1-重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3年3月13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5.3调整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3年3月15日

关于太和县大庙集镇龙台村鲈鱼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项目(二次)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太和县大庙集镇龙台村鲈鱼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TH2023GC0013-1-1-重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3年3月13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5.3调整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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