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浜圩高标准鱼池招租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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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浜圩高标准鱼池招租招标变更

长浜圩高标准鱼池招租
项目编号:*A*
产权类型: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出租
流转期限:4年 10月
乡镇(街道):沙家浜镇
村(社区):沙南村
组别:
公示日期:**

产权信息
登记日期:**
所有权人: (略) 沙家浜镇沙南村村民委员会权证编号: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否
项目描述:1.注册地在沙家浜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个体户。 2.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具有充足资金实力及履约能力,个人信用上有良好信誉。
交易面积:46.98亩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流转用途:其他
补充说明:1.本项目由出租方负责改造,具备交付条件后交付承租人,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如需对本项目进行相关改造的,需将相关改造方案报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2.报名期内的仅面向注册地在沙家浜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个体户进行报名。 3.第一轮招租报名期满后仍无人报名的项目在延长招租期内 (略) 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不另外进行村级公示。 4.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租,不得另行增设看护房,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接水接电,不得私自安装分户电表、水表,如有发现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农业设施用地及农业设施用房不得从事非农生产。 6.养殖品种以河蟹、青虾为主,如有变动需书面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养殖。 7.本项目实行“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原则。 标的池塘现场开标完成后,中标确认书需由村民委员会代表和中标人当场签字确认,经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承租合同并一次性缴纳2年10个月租金,并另外缴纳一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剩余2年租金,在2025年最后一个月内由承租方一次性缴纳2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若无违约情况,由出租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否承包权人:经营权人:
权属类型:集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他项权利人:
项目审查信息项目审查表:立项申请表.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会议决议.jpg表决书.jpg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沙家浜镇沙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顾利英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流转期限:4年10月
标段描述:1.注册地在沙家浜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个体户。 2.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具有充足资金实力及履约能力,个人信用上有良好信誉。
交易面积:46.98亩
报名费:¥0
保证金:¥46980
预期价格:小写2000元/年/亩
交易方式:在线多轮竞价 正向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成交情况:流标
成交(合同)总金额:小写 0.00 元
补充说明:1.本项目由出租方负责改造,具备交付条件后交付承租人,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如需对本项目进行相关改造的,需将相关改造方案报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2.报名期内的仅面向注册地在沙家浜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个体户进行报名。 3.第一轮招租报名期满后仍无人报名的项目在延长招租期内 (略) 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不另外进行村级公示。 4.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租,不得另行增设看护房,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接水接电,不得私自安装分户电表、水表,如有发现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农业设施用地及农业设施用房不得从事非农生产。 6.养殖品种以河蟹、青虾为主,如有变动需书面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养殖。 7.本项目实行“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原则。
长浜圩高标准鱼池招租
项目编号:*A*
产权类型: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出租
流转期限:4年 10月
乡镇(街道):沙家浜镇
村(社区):沙南村
组别:
公示日期:**

产权信息
登记日期:**
所有权人: (略) 沙家浜镇沙南村村民委员会权证编号: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否
项目描述:1.注册地在沙家浜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个体户。 2.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具有充足资金实力及履约能力,个人信用上有良好信誉。
交易面积:46.98亩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流转用途:其他
补充说明:1.本项目由出租方负责改造,具备交付条件后交付承租人,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如需对本项目进行相关改造的,需将相关改造方案报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2.报名期内的仅面向注册地在沙家浜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个体户进行报名。 3.第一轮招租报名期满后仍无人报名的项目在延长招租期内 (略) 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不另外进行村级公示。 4.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租,不得另行增设看护房,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接水接电,不得私自安装分户电表、水表,如有发现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农业设施用地及农业设施用房不得从事非农生产。 6.养殖品种以河蟹、青虾为主,如有变动需书面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养殖。 7.本项目实行“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原则。 标的池塘现场开标完成后,中标确认书需由村民委员会代表和中标人当场签字确认,经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承租合同并一次性缴纳2年10个月租金,并另外缴纳一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剩余2年租金,在2025年最后一个月内由承租方一次性缴纳2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若无违约情况,由出租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否承包权人:经营权人:
权属类型:集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他项权利人:
项目审查信息项目审查表:立项申请表.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会议决议.jpg表决书.jpg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沙家浜镇沙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顾利英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流转期限:4年10月
标段描述:1.注册地在沙家浜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个体户。 2.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具有充足资金实力及履约能力,个人信用上有良好信誉。
交易面积:46.98亩
报名费:¥0
保证金:¥46980
预期价格:小写2000元/年/亩
交易方式:在线多轮竞价 正向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成交情况:流标
成交(合同)总金额:小写 0.00 元
补充说明:1.本项目由出租方负责改造,具备交付条件后交付承租人,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如需对本项目进行相关改造的,需将相关改造方案报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2.报名期内的仅面向注册地在沙家浜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个体户进行报名。 3.第一轮招租报名期满后仍无人报名的项目在延长招租期内 (略) 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或水产养殖,不另外进行村级公示。 4.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租,不得另行增设看护房,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接水接电,不得私自安装分户电表、水表,如有发现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农业设施用地及农业设施用房不得从事非农生产。 6.养殖品种以河蟹、青虾为主,如有变动需书面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养殖。 7.本项目实行“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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