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乡镇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井陉县乡镇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XZB-2023-003
采购人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 (略) (略) 井陉县城河西街1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武卫红03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海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攀0311-*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16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原公告和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2、原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项第2条:删除“设备总功率应不大于6千瓦/户”。
3、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09点30分。
更正为:2023年3月31日09点30分#filename#
更正日期:2023-03-15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无
本公告发布媒体:
1、原公告和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2、原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项第2条:删除“设备总功率应不大于6千瓦/户”。
3、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09点30分。
更正为:2023年3月31日09点30分#filename#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ZB-2023-003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原公告和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2、原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项第2条:删除“设备总功率应不大于6千瓦/户”。
3、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09点30分。
更正为:2023年3月31日09点30分#filename#
更正日期:2023-03-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 (略) (略) 井陉县城河西街19号
联系方式:武卫红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河北海新 (略)
地址 : (略) 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
联系方式 :王攀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攀
电话:0311-*
五、
采购项目编号:HXZB-2023-003
采购人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 (略) (略) 井陉县城河西街1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武卫红03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海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攀0311-*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16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原公告和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2、原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项第2条:删除“设备总功率应不大于6千瓦/户”。
3、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09点30分。
更正为:2023年3月31日09点30分#filename#
更正日期:2023-03-15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无
本公告发布媒体:
1、原公告和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2、原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项第2条:删除“设备总功率应不大于6千瓦/户”。
3、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09点30分。
更正为:2023年3月31日09点30分#filename#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ZB-2023-003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原公告和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及调试各项工作。
2、原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项第2条:删除“设备总功率应不大于6千瓦/户”。
3、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09点30分。
更正为:2023年3月31日09点30分#filename#
更正日期:2023-03-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 (略) (略) 井陉县城河西街19号
联系方式:武卫红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河北海新 (略)
地址 : (略) 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
联系方式 :王攀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攀
电话:0311-*
五、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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