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卢氏县易地扶贫搬迁污水处理厂用电架设专线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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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卢氏县易地扶贫搬迁污水处理厂用电架设专线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3-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易地扶贫搬迁污水处理厂用电架设专线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3月15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6日 - 2023年03月27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3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3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已参加社会保险(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4、须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发公告之后;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变更为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已参加社会保险(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4、须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发公告之后;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5、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5日17时4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联系人:焦松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汇成 (略)
地址: (略) (略) 辖区崤山西路电子城33号
联系人:郭利娜
联系方式:0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利娜
联系方式:039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3-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易地扶贫搬迁污水处理厂用电架设专线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3月15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6日 - 2023年03月27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3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3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已参加社会保险(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4、须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发公告之后;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变更为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已参加社会保险(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4、须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发公告之后;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5、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5日17时4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联系人:焦松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汇成 (略)
地址: (略) (略) 辖区崤山西路电子城33号
联系人:郭利娜
联系方式:0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利娜
联系方式: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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