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地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棒食用菌及2万吨菌菇智能工厂项目施工招标(二次)答疑公告
利辛县地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棒食用菌及2万吨菌菇智能工厂项目施工招标(二次)答疑公告
项目名称 | 利辛县 (略) 年产3000万棒食用菌及2万吨菌菇智能工厂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项目 | 项目编号 | BZLX2023GC* |
招标人 | 利辛县 (略) | 招标人地址 | (略) 利辛县城关镇经开区高新路北侧、环翠西路西侧德通绿色食品科技园 |
招标联系人 | 潘颢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凯奇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包河区大连路 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A座18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赵玮珀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中修改增加如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 款3.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关于转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亳人社发〔2022〕18号)等相关规定,均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二)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应当承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函后,应于7日内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承诺期限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视作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略) 建设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 号)规定,支付担保的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提供财政等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支付担保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比例:本项目提供施工合同金额8%的支付担保。注:规定为8%-10%,发包人自行约定。(三)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付款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 30%(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预付款从第一次工程款结算时扣除,不足部分从第二次结算时扣除,以此类推;按每月施工进度,经监理确定后支付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 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5%,项目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招标人确认无未维修完毕的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无息)。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增加:承包人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方式: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缴纳金额比例及退还方式: (略) 人社部门《关于转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亳人社发〔2022〕1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3)其他方式: 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扣留方式: 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以上为修改澄清后的内容,招标文件中与此次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次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3/16 17:30 | ||
开标时间变更 | 否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否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 (略)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凯奇 (略) 2023/3/16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项目名称 | 利辛县 (略) 年产3000万棒食用菌及2万吨菌菇智能工厂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项目 | 项目编号 | BZLX2023GC* |
招标人 | 利辛县 (略) | 招标人地址 | (略) 利辛县城关镇经开区高新路北侧、环翠西路西侧德通绿色食品科技园 |
招标联系人 | 潘颢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凯奇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包河区大连路 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A座18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赵玮珀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中修改增加如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 款3.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关于转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亳人社发〔2022〕18号)等相关规定,均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二)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应当承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函后,应于7日内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承诺期限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视作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略) 建设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 号)规定,支付担保的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提供财政等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支付担保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比例:本项目提供施工合同金额8%的支付担保。注:规定为8%-10%,发包人自行约定。(三)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付款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 30%(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预付款从第一次工程款结算时扣除,不足部分从第二次结算时扣除,以此类推;按每月施工进度,经监理确定后支付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 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5%,项目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招标人确认无未维修完毕的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无息)。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增加:承包人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方式: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缴纳金额比例及退还方式: (略) 人社部门《关于转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亳人社发〔2022〕1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3)其他方式: 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扣留方式: 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以上为修改澄清后的内容,招标文件中与此次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次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3/16 17:30 | ||
开标时间变更 | 否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否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 (略)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凯奇 (略) 2023/3/16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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