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固定资产盘点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固定资产盘点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固定资产盘点辅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3月16日;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3月16日。
2、原公告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正常经营的经营场所,并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4、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更正为: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正常经营的经营场所,并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4、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23年3月16日
","htmla":"原公告: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固定资产盘点辅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3月16日;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3月16日。
2、原公告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正常经营的经营场所,并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4、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更正为: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正常经营的经营场所,并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4、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23年3月16日
","htmla":"原公告: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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