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次-更正事项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次-更正事项
发布时间:2023-03-16 15: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原公告项目编号:NCZ/WX*
首次公告日期:2022-3-13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补充内容:(1)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及系统报价中,投标总报价应填写折扣率即(1-投标综合优惠率),填写折扣率应为小数,如投标综合优惠率为25%时应填写 (1-25%)=75%即0.75 ;如投标综合优惠率为30%时应填写 (1-30%)=70%即0.7,依次类推,(所有投标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投标单位报价不得出现百分号(%),投标单位若不按照规定填写报价折扣率导致报价得分无法计算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4原内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评标结束后补交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3.签署、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处,投标供应商均可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现更正为:“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a.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投标人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U盘1个(nNXTF 后缀形式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价格明Word版和完整签章PDF版投标文件,三者缺一不可)。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一楼大厅),联系方式: 张女士 *
b.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c. 投标人的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予以认可。
d.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以上更正补充内容已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文件,具体调整内容以最新上传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网上下载,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或下载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3年3月16日
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4月4日09:00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某单位
地址: (略)
项目负责人:徐助理
联系电话:0951-*
2.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 4 号楼 1104
项目负责人:黄华
联系电话:0951-*-608、*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发布日期:2023.3.16
发布时间:2023-03-16 15: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原公告项目编号:NCZ/WX*
首次公告日期:2022-3-13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补充内容:(1)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及系统报价中,投标总报价应填写折扣率即(1-投标综合优惠率),填写折扣率应为小数,如投标综合优惠率为25%时应填写 (1-25%)=75%即0.75 ;如投标综合优惠率为30%时应填写 (1-30%)=70%即0.7,依次类推,(所有投标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投标单位报价不得出现百分号(%),投标单位若不按照规定填写报价折扣率导致报价得分无法计算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4原内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评标结束后补交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3.签署、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处,投标供应商均可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现更正为:“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a.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投标人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U盘1个(nNXTF 后缀形式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价格明Word版和完整签章PDF版投标文件,三者缺一不可)。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一楼大厅),联系方式: 张女士 *
b.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c. 投标人的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予以认可。
d.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以上更正补充内容已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文件,具体调整内容以最新上传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网上下载,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或下载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3年3月16日
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4月4日09:00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某单位
地址: (略)
项目负责人:徐助理
联系电话:0951-*
2.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 4 号楼 1104
项目负责人:黄华
联系电话:0951-*-608、*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发布日期: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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