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涉及中国电信通信管线及设施迁改项目施工服务商采购公告变更
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涉及中国电信通信管线及设施迁改项目施工服务商采购公告变更
招标公告名称: | 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涉及中国电信通信管线及设施迁改项目施工服务商采购公告变更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16 17:14:26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14 22: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3-21 17:3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 (略) 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涉及中国电信通信管线及设施迁改项目施工服务商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3-05-04A-2023-D-A03592),招标人为 (略) 东莞分公司( (略) 轨道一 (略) 的委托作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为建设单位出资(非中国电信出资),属于外单位出资迁改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轨道交通1号线管线搬迁。 1)建设规模: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4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9元(不含增值税),若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 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管线及设施施工的相关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3)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4)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4月06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 (略) 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说明材料复印件等。如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纸质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4 财务要求:不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4日22时00分至2023年03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招投标办理-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略) 账 号:*3592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4.4转账备注:招标代理机构编号的数字部分-单位简称-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招投标办理-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东莞分公司 地 址: (略) 东城区东莞大道15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沁 电 话:* 电子邮件:yangq6.*@*hinatelecom.cn 网 址:http://**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李晓军、刘慧 联 系 人:吴立元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http://**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59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人: (略) 东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03月16日 |
招标公告名称: | 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涉及中国电信通信管线及设施迁改项目施工服务商采购公告变更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16 17:14:26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14 22: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3-21 17:3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 (略) 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涉及中国电信通信管线及设施迁改项目施工服务商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3-05-04A-2023-D-A03592),招标人为 (略) 东莞分公司( (略) 轨道一 (略) 的委托作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为建设单位出资(非中国电信出资),属于外单位出资迁改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轨道交通1号线管线搬迁。 1)建设规模: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4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9元(不含增值税),若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 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管线及设施施工的相关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3)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4)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4月06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 (略) 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说明材料复印件等。如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纸质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4 财务要求:不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4日22时00分至2023年03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招投标办理-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略) 账 号:*3592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4.4转账备注:招标代理机构编号的数字部分-单位简称-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招投标办理-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东莞分公司 地 址: (略) 东城区东莞大道15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沁 电 话:* 电子邮件:yangq6.*@*hinatelecom.cn 网 址:http://**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李晓军、刘慧 联 系 人:吴立元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http://**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59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人: (略) 东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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