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补遗01、招标答疑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补遗01、招标答疑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补遗01、招标答疑01

递交时间:2023-03-17 15:0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41,396.59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补遗01

致各投标人:

现就“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附件”以本次上传“合同附件”为准。

2、本项目原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CJZ及PDF格式)、招标控制价(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CJZ作废,现以随本补遗文件上传的相应格式修订版为准。

3、现补充上传本项目[工程图]相关资料“61亩展示区范围示意”、“地勘温江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建设项目”、“温江基坑支护”。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5、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补遗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成都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名扬 (略) (盖章)

时间:2023年3月17日



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答疑01

1.提问:可调材料规格型号约定不合理:总说明P5:“本工程可调材料品种为“ 水泥(除商砼外)、砂石(除商砼外)、商砼、钢筋、干混砂浆、砖砌体、衬塑钢管、钢塑复合管、电气配管、热浸锌镀锌钢管、电力电缆、电气配 线、多芯软导线” ,具体规格型号明细详见可调价材料基准价一览表,可调价材料基准价一览表没有的规格型号不行进调价,钢筋、水泥的风险幅度值为5%,具体详招标文件 及相关文件规定。”可调材料基准价个一览表中各可调品种规格型号并没体现完整如连砂石、地下室电缆

回复:因温江区连砂石属于砂石办统一管理范围,不适用于调差机制。具体可调材料以《可调价材料基准价一览表》所列出材料为准。其余材料 (略) 场因素综合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进行价格调整。

2.提问:可调材料风险率规定不合理:总说明P5“钢筋、水泥的风险幅度值为5%”根据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中约定“对单位价值较高或总价值较大的金属材料、装配式构件、商品混凝土、钢筋等的风险幅度控制在±3%以内。

回复:将合同专用条款16.1.3条中第②条“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在5%以内(含5%),材料价格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超过5%时(不含5%),对涨幅或跌幅超过的部分进行价差调整。”。调整为“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在5%(商品混凝土、钢筋为3%)以内(含5%,商品混凝土、钢筋为3%),材料价格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超过5%(商品混凝土、钢筋为3%)时(不含5%,商品混凝土、钢筋为3%),对涨幅或跌幅超过的部分进行价差调整。”

3.提问:措施项目支付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P191:”17.1.7.13.2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的支付分为 四次支付: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按专用合同条款 17.1.7.12 中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除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外的“脚手架工程、基坑与边坡支护、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也应按按专用合同条款17.1.7.12中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

回复:将合同专用条款“17.1.7.13.2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的支付分为四次支付,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按专用合同条款17.1.7.12中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调整为“17.1.7.13.2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基坑与边坡支护)的支付分为四次支付,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基坑与边坡支护按专用合同条款17.1.7.12中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

4.提问:控制价单 (略) 场水平: 4.1地下室建筑与装饰工程“"*" "余方弃置"”控制价单价8.39元/m3,这个价格连场内运输都不够,若招标人有其他考虑,请明确这个单价对应的工作内容、运距及附属情况 4.2"*" "连砂石余方弃置"控制价单价14.47元/m3,总说明p5“5.16 本工程从基坑开挖后的连砂石,属国有资产,不得私自处理,需按发包人要求堆放到发包人指定的地方,运距及运输方式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其费用由投标人综合到相关项目的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另外计取相应费用。”请招标人明确发包人指定地方的运距 4.3"*" "连砂石回填"控制价单价8.88元/m3,总说明p5“5.16 本工程从基坑开挖后的连砂石,属国有资产,不得私自处理,需按发包人要求堆放到发包人指定的地方”明确要按照发包人要求运输到指定场地,我们是否还可以利用现场连砂石,如果不能这个招标控制 (略) 场水平,请招标人明确是否可以现场利用,如果不能 (略) 场水平单价补齐材料价

回复:连砂石堆场由砂石办指定,土方弃土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不平衡报价评审 第1条中 第(2)条 “当综合单价项目的报价与投标人采取的施工方式、方法(如土石方的开挖方式、运输距离,回填土石方的取得方式及运距等类似项目) 相关联时,若投标人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25%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对该类综合单价组成作出专门说明,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相应的施工方式、方法。”。故投标报价结合实际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开挖出的连砂石需根据当地砂石办具体批复作为本工程回填使用,但必须满足当地砂石办管理要求综合考虑。

5.提问:根据招标清单编制总说明“5.11.5 当地水务局将按中华人民 (略) 令第460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征收水资源费,包括取水、降水手续费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排水不允 (略) 政管网,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综合考虑附近的排放渠道”。(1)上述水资源费、取水、降水手续费等,属于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不属于施工单位缴纳范畴;且清单并未单独给出这部分收入。(2)排水不允 (略) 政管网,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综合考虑附近的排放渠道”,且清单并未单独给出这部分收入。请取消上述两项内容,不能设置无限风险。

回复:修改为“5.11.5 当地水务局将按中华人民 (略) 令第460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征收水资源费由招标人承担,其他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降排水排出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综合考虑”。

6.提问:清单项目特征内容重叠

6.1屋面分仓缝:清单项目单列了“屋面分仓缝”,但屋面找平层及砼保护层项目特征中又包括了分仓缝的内容;请删除屋面找平层及砼保护层项目特征中关于分仓缝的相关内容,以保证清单的准确性。

6.2柱、墙、梁板模板:单价措施清单单列了“柱、墙、梁板支撑高度超高费(超过3.9m,每超过1m增加模板费,不足1米按1米计算)”,但“现浇砼柱、墙、梁板模板”的项目特征的支模高度为“综合”。请将“现浇砼柱、墙、梁板模板”项目特征的支模高度调整为“3.9m”,以保证清单的准确性。

6.3后浇带、加强带钢丝网:清单项目单列了“后浇带、加强带金属网”;但砼后浇带、加强带项目特征中又注明了“浇筑混凝土时后浇带处应设置专用钢板网进行隔离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在综合单价中”。请删除“砼后浇带、加强带”项目特征中关于“浇筑混凝土时后浇带处应设置专用钢板网进行隔离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的相关内容,以保证清单的准确性。

6.4预埋铁件:清单项目单列了“预埋铁件”;但栏杆、栏板等项目特征中又注明了“预埋铁件制作、安装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内”。请删除“栏杆、栏板等”项目特征中关于“预埋铁件制作、安装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内”的相关内容,以保证清单的准确性。

回复:6.1问题回复:屋面分仓缝均按单列报价处理,原屋面找平层及砼保护层项目特征进行调整;

6.2问题回复:超高模板按照定额规范计算,投标已单独列项;

6.3问题回复:清单项目特征进行修正;

6.4问题回复:单列的预埋铁件不含栏杆,栏板。

10.提问:基底钎探清单漏项,是否不包括在本次工程量清单内?

回复:基底钎探已综合包含在本次招标清单中,投标报价请综合考虑。

11.提问:《工程量清单》总说明“5.11.8条的(5)总包配合费(即总承包服务费):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投标报价。结算时按实际配合各专业分包工程的结算总金额的3%计取,且总承包服务费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招标人给定的总金额。”而招标清单中各专业分包工程的总价为*元,给定的总承包服务费为*元,比例为3.985%,是否应按此作为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比例,以保持与招标数据一致?

回复:以3%作为结算依据,且总承包服务费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招标人给定的总金额。*元已预估包含未在暂估价中其他分包项金额。

12.提问:《工程量清单》弱电工程中包括了五方对讲系统,是否电梯工程清单不含五方对讲系统?

回复:施工图中已在智能化系统图(六)中的“注:本系统智能化单位只负责消防控制室到电梯机房放线.电 (略) 负责。”中明确。

13.提问:《工程量清单》地下室-人防工程序号第13项,连通口双向受力双扇防护密闭门 GSFMG5525(6),清单项目特征为GSFMG5522(6),以何为准?

回复:以补遗清单为准。

14.提问:地下室措施项目“*排水、降水”,降水泵的功率未明确,因降水泵的功率大小是决定降水台班费用的主要因素,请明确降水泵的功率。

回复:功率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的自行考虑。属于自身施工方案。

15.提问:暂列金金额不一致:总说明暂列金金额*.53;招标文件P17和CJZ清单:*.53 元

回复:以*.53 元为准,详见补遗清单。

16.提问:建筑面积招标公告与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不一致:招标公告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宗地由地块一与地块二组成。地块一占地面积40388.61㎡,拟建设 容积率≤1.8、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30%、总建筑面积约72699.49㎡;地块二占地面积 3102.61㎡,按要求配建绿化”。工程量清单总说明:“1.2 本项目本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40388.61m2 ,建筑面积*.65m2.....”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本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40388.61m2 ,建筑面积*.65m2。

招标人:成都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名扬 (略) (盖章)

时间:2023年3月17日


递交时间

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补遗01、招标答疑01

递交时间:2023-03-17 15:0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41,396.59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补遗01

致各投标人:

现就“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附件”以本次上传“合同附件”为准。

2、本项目原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CJZ及PDF格式)、招标控制价(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CJZ作废,现以随本补遗文件上传的相应格式修订版为准。

3、现补充上传本项目[工程图]相关资料“61亩展示区范围示意”、“地勘温江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建设项目”、“温江基坑支护”。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5、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补遗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成都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名扬 (略) (盖章)

时间:2023年3月17日



温江区万春镇61亩国有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答疑01

1.提问:可调材料规格型号约定不合理:总说明P5:“本工程可调材料品种为“ 水泥(除商砼外)、砂石(除商砼外)、商砼、钢筋、干混砂浆、砖砌体、衬塑钢管、钢塑复合管、电气配管、热浸锌镀锌钢管、电力电缆、电气配 线、多芯软导线” ,具体规格型号明细详见可调价材料基准价一览表,可调价材料基准价一览表没有的规格型号不行进调价,钢筋、水泥的风险幅度值为5%,具体详招标文件 及相关文件规定。”可调材料基准价个一览表中各可调品种规格型号并没体现完整如连砂石、地下室电缆

回复:因温江区连砂石属于砂石办统一管理范围,不适用于调差机制。具体可调材料以《可调价材料基准价一览表》所列出材料为准。其余材料 (略) 场因素综合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进行价格调整。

2.提问:可调材料风险率规定不合理:总说明P5“钢筋、水泥的风险幅度值为5%”根据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中约定“对单位价值较高或总价值较大的金属材料、装配式构件、商品混凝土、钢筋等的风险幅度控制在±3%以内。

回复:将合同专用条款16.1.3条中第②条“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在5%以内(含5%),材料价格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超过5%时(不含5%),对涨幅或跌幅超过的部分进行价差调整。”。调整为“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在5%(商品混凝土、钢筋为3%)以内(含5%,商品混凝土、钢筋为3%),材料价格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超过5%(商品混凝土、钢筋为3%)时(不含5%,商品混凝土、钢筋为3%),对涨幅或跌幅超过的部分进行价差调整。”

3.提问:措施项目支付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P191:”17.1.7.13.2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的支付分为 四次支付: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按专用合同条款 17.1.7.12 中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除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外的“脚手架工程、基坑与边坡支护、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也应按按专用合同条款17.1.7.12中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

回复:将合同专用条款“17.1.7.13.2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的支付分为四次支付,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按专用合同条款17.1.7.12中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调整为“17.1.7.13.2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基坑与边坡支护)的支付分为四次支付,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基坑与边坡支护按专用合同条款17.1.7.12中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

4.提问:控制价单 (略) 场水平: 4.1地下室建筑与装饰工程“"*" "余方弃置"”控制价单价8.39元/m3,这个价格连场内运输都不够,若招标人有其他考虑,请明确这个单价对应的工作内容、运距及附属情况 4.2"*" "连砂石余方弃置"控制价单价14.47元/m3,总说明p5“5.16 本工程从基坑开挖后的连砂石,属国有资产,不得私自处理,需按发包人要求堆放到发包人指定的地方,运距及运输方式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其费用由投标人综合到相关项目的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另外计取相应费用。”请招标人明确发包人指定地方的运距 4.3"*" "连砂石回填"控制价单价8.88元/m3,总说明p5“5.16 本工程从基坑开挖后的连砂石,属国有资产,不得私自处理,需按发包人要求堆放到发包人指定的地方”明确要按照发包人要求运输到指定场地,我们是否还可以利用现场连砂石,如果不能这个招标控制 (略) 场水平,请招标人明确是否可以现场利用,如果不能 (略) 场水平单价补齐材料价

回复:连砂石堆场由砂石办指定,土方弃土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不平衡报价评审 第1条中 第(2)条 “当综合单价项目的报价与投标人采取的施工方式、方法(如土石方的开挖方式、运输距离,回填土石方的取得方式及运距等类似项目) 相关联时,若投标人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25%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对该类综合单价组成作出专门说明,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相应的施工方式、方法。”。故投标报价结合实际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开挖出的连砂石需根据当地砂石办具体批复作为本工程回填使用,但必须满足当地砂石办管理要求综合考虑。

5.提问:根据招标清单编制总说明“5.11.5 当地水务局将按中华人民 (略) 令第460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征收水资源费,包括取水、降水手续费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排水不允 (略) 政管网,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综合考虑附近的排放渠道”。(1)上述水资源费、取水、降水手续费等,属于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不属于施工单位缴纳范畴;且清单并未单独给出这部分收入。(2)排水不允 (略) 政管网,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综合考虑附近的排放渠道”,且清单并未单独给出这部分收入。请取消上述两项内容,不能设置无限风险。

回复:修改为“5.11.5 当地水务局将按中华人民 (略) 令第460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征收水资源费由招标人承担,其他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降排水排出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综合考虑”。

6.提问:清单项目特征内容重叠

6.1屋面分仓缝:清单项目单列了“屋面分仓缝”,但屋面找平层及砼保护层项目特征中又包括了分仓缝的内容;请删除屋面找平层及砼保护层项目特征中关于分仓缝的相关内容,以保证清单的准确性。

6.2柱、墙、梁板模板:单价措施清单单列了“柱、墙、梁板支撑高度超高费(超过3.9m,每超过1m增加模板费,不足1米按1米计算)”,但“现浇砼柱、墙、梁板模板”的项目特征的支模高度为“综合”。请将“现浇砼柱、墙、梁板模板”项目特征的支模高度调整为“3.9m”,以保证清单的准确性。

6.3后浇带、加强带钢丝网:清单项目单列了“后浇带、加强带金属网”;但砼后浇带、加强带项目特征中又注明了“浇筑混凝土时后浇带处应设置专用钢板网进行隔离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在综合单价中”。请删除“砼后浇带、加强带”项目特征中关于“浇筑混凝土时后浇带处应设置专用钢板网进行隔离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的相关内容,以保证清单的准确性。

6.4预埋铁件:清单项目单列了“预埋铁件”;但栏杆、栏板等项目特征中又注明了“预埋铁件制作、安装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内”。请删除“栏杆、栏板等”项目特征中关于“预埋铁件制作、安装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内”的相关内容,以保证清单的准确性。

回复:6.1问题回复:屋面分仓缝均按单列报价处理,原屋面找平层及砼保护层项目特征进行调整;

6.2问题回复:超高模板按照定额规范计算,投标已单独列项;

6.3问题回复:清单项目特征进行修正;

6.4问题回复:单列的预埋铁件不含栏杆,栏板。

10.提问:基底钎探清单漏项,是否不包括在本次工程量清单内?

回复:基底钎探已综合包含在本次招标清单中,投标报价请综合考虑。

11.提问:《工程量清单》总说明“5.11.8条的(5)总包配合费(即总承包服务费):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投标报价。结算时按实际配合各专业分包工程的结算总金额的3%计取,且总承包服务费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招标人给定的总金额。”而招标清单中各专业分包工程的总价为*元,给定的总承包服务费为*元,比例为3.985%,是否应按此作为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比例,以保持与招标数据一致?

回复:以3%作为结算依据,且总承包服务费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招标人给定的总金额。*元已预估包含未在暂估价中其他分包项金额。

12.提问:《工程量清单》弱电工程中包括了五方对讲系统,是否电梯工程清单不含五方对讲系统?

回复:施工图中已在智能化系统图(六)中的“注:本系统智能化单位只负责消防控制室到电梯机房放线.电 (略) 负责。”中明确。

13.提问:《工程量清单》地下室-人防工程序号第13项,连通口双向受力双扇防护密闭门 GSFMG5525(6),清单项目特征为GSFMG5522(6),以何为准?

回复:以补遗清单为准。

14.提问:地下室措施项目“*排水、降水”,降水泵的功率未明确,因降水泵的功率大小是决定降水台班费用的主要因素,请明确降水泵的功率。

回复:功率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的自行考虑。属于自身施工方案。

15.提问:暂列金金额不一致:总说明暂列金金额*.53;招标文件P17和CJZ清单:*.53 元

回复:以*.53 元为准,详见补遗清单。

16.提问:建筑面积招标公告与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不一致:招标公告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宗地由地块一与地块二组成。地块一占地面积40388.61㎡,拟建设 容积率≤1.8、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30%、总建筑面积约72699.49㎡;地块二占地面积 3102.61㎡,按要求配建绿化”。工程量清单总说明:“1.2 本项目本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40388.61m2 ,建筑面积*.65m2.....”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本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40388.61m2 ,建筑面积*.65m2。

招标人:成都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名扬 (略) (盖章)

时间:2023年3月17日


递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