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3年3月22日8:30。 2、原招标公告第四点中的第3小点“在线解密”更正为: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8:3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原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第四点“评分标准”中的“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一人)人员情况、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更正为: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点中的“(一)项目概况”更正为如下内容: 2016年7月28日, (略) 印发了《关于全面 (略)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工作理念,深入贯彻《 (略) 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和《 (略) 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着力推进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面开发和支持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的深度应用,为 (略) 信息化3.0版、 (略) 提供核心支撑。为积 (略) 要求,罗 (略) 现提出以下采购任务: 1.卷宗数字化加工及中间库归档服务。 2.针对项目需求,提供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平台使用服务及必要的系统接口服务。 3.软件及运维服务。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点(一)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内容中的新增第3点“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平台使用服务及必要的系统接口服务”的内容,具体如下: 3、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平台使用服务及必要的系统接口服务 (1)提供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平台的使用服务,实现电子卷宗的随案生成,在接收纸质诉讼材料后尽快完成电子化,为办案人员提供电子阅卷。深入挖掘电子卷宗应用潜力,积极拓展电子卷宗应用范围。具体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实现案件归档目录、法官阅卷目录的个性化配置和自由切换,为材料的自动归类提供基础的目录模板;提供立案前登记和立案后登记功能,材料完成扫描登记后自动将电子文件存储到系统中,并提供材料采集查询服务,可查询材料登记采集的人员和时间;自动识别提取出立案信息,提供与综合业务系统、融平台等立案系统的对接;通过信息提取、精准命名等实现电子材料的智能编目;提供材料流转功能,且可查询追踪材料的当前流转环节信息包括查询和汇总材料登记、扫描、交接记录信息。 (2)提供必要的系统接口服务,实现投标人提供的档案中间库管理系统与采购人现有的电子卷宗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的对接;实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平台与采购人现有的综合业务系统、融平台、送达平台、档案管理系统、庭审系统等的对接,对接内容主要包括案件信息、承办团队信息、文书信息等。 更正日期:2023年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及时做好标书并使用最新加密规则加密后上传投标文件,未使用最新加密规则加密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罗 (略) 地 址:深圳沿河北路2006号罗湖区司法大厦 联系方式:杨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 (略) 地 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联系方式:0755-* 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卿工 电 话:0755-*、*;0755-*、* 4、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统技术支持、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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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3年3月22日8:30。 2、原招标公告第四点中的第3小点“在线解密”更正为: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8:3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原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第四点“评分标准”中的“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一人)人员情况、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更正为: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点中的“(一)项目概况”更正为如下内容: 2016年7月28日, (略) 印发了《关于全面 (略)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工作理念,深入贯彻《 (略) 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和《 (略) 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着力推进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面开发和支持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的深度应用,为 (略) 信息化3.0版、 (略) 提供核心支撑。为积 (略) 要求,罗 (略) 现提出以下采购任务: 1.卷宗数字化加工及中间库归档服务。 2.针对项目需求,提供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平台使用服务及必要的系统接口服务。 3.软件及运维服务。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点(一)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内容中的新增第3点“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平台使用服务及必要的系统接口服务”的内容,具体如下: 3、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平台使用服务及必要的系统接口服务 (1)提供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平台的使用服务,实现电子卷宗的随案生成,在接收纸质诉讼材料后尽快完成电子化,为办案人员提供电子阅卷。深入挖掘电子卷宗应用潜力,积极拓展电子卷宗应用范围。具体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实现案件归档目录、法官阅卷目录的个性化配置和自由切换,为材料的自动归类提供基础的目录模板;提供立案前登记和立案后登记功能,材料完成扫描登记后自动将电子文件存储到系统中,并提供材料采集查询服务,可查询材料登记采集的人员和时间;自动识别提取出立案信息,提供与综合业务系统、融平台等立案系统的对接;通过信息提取、精准命名等实现电子材料的智能编目;提供材料流转功能,且可查询追踪材料的当前流转环节信息包括查询和汇总材料登记、扫描、交接记录信息。 (2)提供必要的系统接口服务,实现投标人提供的档案中间库管理系统与采购人现有的电子卷宗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的对接;实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平台与采购人现有的综合业务系统、融平台、送达平台、档案管理系统、庭审系统等的对接,对接内容主要包括案件信息、承办团队信息、文书信息等。 更正日期:2023年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及时做好标书并使用最新加密规则加密后上传投标文件,未使用最新加密规则加密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罗 (略) 地 址:深圳沿河北路2006号罗湖区司法大厦 联系方式:杨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 (略) 地 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联系方式:0755-* 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卿工 电 话:0755-*、*;0755-*、* 4、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统技术支持、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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