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板(项目编号:JXRP2023-ZC-G003)的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板(项目编号:JXRP2023-ZC-G003)的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光伏板 | ||
品目 |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电能/太阳能发电电能 | ||
采购单位 | (略) 南康区城发集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7日15: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南康区城发集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号楼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7-* 陈龙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瑞芃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RP2023-ZC-G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瑞芃 (略) (略) (略) 南康区城发集 (略) 光伏板(项目编号:JXRP2023-ZC-G003)的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现更正为:“(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南康区城发集 (略)
地址: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号楼6楼
联系方式:0797-* 陈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瑞芃 (略)
地 址: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光伏板 | ||
品目 |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电能/太阳能发电电能 | ||
采购单位 | (略) 南康区城发集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7日15: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南康区城发集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号楼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7-* 陈龙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瑞芃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RP2023-ZC-G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瑞芃 (略) (略) (略) 南康区城发集 (略) 光伏板(项目编号:JXRP2023-ZC-G003)的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现更正为:“(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南康区城发集 (略)
地址: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号楼6楼
联系方式:0797-* 陈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瑞芃 (略)
地 址: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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