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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广场景观《魏武挥鞭》雕塑项目-答疑公告
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广场景观《魏武挥鞭》雕塑项目-答疑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广场景观《魏武挥鞭》雕塑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4:56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意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殷都区安丰乡西高穴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文峰区财富公馆西单元2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殷公开-2023-1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广场景观《魏武挥鞭》雕塑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殷都区)》”网站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日 - **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
变更为 |
/ |
5、更正日期:**日14时54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各潜在投标人: 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广场景观《魏武挥鞭》雕塑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殷公开-2023-1),现对该项目质疑问题答复如下: 1、在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 (III期)-广场景观《魏武挥鞭》雕塑项目招标文件中,我单位对第四章“评标办法”条款号 2.2.2.3 企业能力“1、本项目拟聘请的雕塑主设计师具有雕塑等相关专业教授(或以上) 资格得 6分,无则不得分。(需提供资格证书及对本项目设计的设计企业能师委托聘请合同)”不明确。 问:1、教授资格证书是否指正教授或副教授?2、副教授资格证书是否符合得分标准? 回复:教授资格证书包含正教授或副教授,副教授资格可得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 |
地址: (略) 殷都区安丰乡西高穴村 |
联系人:程小恒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 (略) |
地址: (略) 文峰区财富公馆西单元25楼 |
联系人:钟意强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钟意强 |
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广场景观《魏武挥鞭》雕塑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4:56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意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殷都区安丰乡西高穴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文峰区财富公馆西单元2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殷公开-2023-1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广场景观《魏武挥鞭》雕塑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殷都区)》”网站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日 - **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
变更为 |
/ |
5、更正日期:**日14时54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各潜在投标人: 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广场景观《魏武挥鞭》雕塑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殷公开-2023-1),现对该项目质疑问题答复如下: 1、在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 (III期)-广场景观《魏武挥鞭》雕塑项目招标文件中,我单位对第四章“评标办法”条款号 2.2.2.3 企业能力“1、本项目拟聘请的雕塑主设计师具有雕塑等相关专业教授(或以上) 资格得 6分,无则不得分。(需提供资格证书及对本项目设计的设计企业能师委托聘请合同)”不明确。 问:1、教授资格证书是否指正教授或副教授?2、副教授资格证书是否符合得分标准? 回复:教授资格证书包含正教授或副教授,副教授资格可得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 |
地址: (略) 殷都区安丰乡西高穴村 |
联系人:程小恒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 (略) |
地址: (略) 文峰区财富公馆西单元25楼 |
联系人:钟意强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钟意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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