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标段:蒙城县坛城镇富马行政村范桥中心村美丽乡村道排及亮化项目答疑公告
三标段:蒙城县坛城镇富马行政村范桥中心村美丽乡村道排及亮化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名称 | 蒙城县坛城镇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 | 项目编号 | BZMC2023GC* |
招标人 |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略)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蒙坛南路159号) |
招标联系人 | 纪超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055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P65中: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息退还。 修改为: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85%,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息退还。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认为本澄清响其编制投标文件的,应在变更文件发布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本澄清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编制。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3/20 00:00 | ||
开标时间变更 | 否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否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蒙城县鲲鹏 (略) 2023/3/20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项目名称 | 蒙城县坛城镇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 | 项目编号 | BZMC2023GC* |
招标人 |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略)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蒙坛南路159号) |
招标联系人 | 纪超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055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P65中: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息退还。 修改为: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85%,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息退还。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认为本澄清响其编制投标文件的,应在变更文件发布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本澄清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编制。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3/20 00:00 | ||
开标时间变更 | 否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否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蒙城县鲲鹏 (略) 2023/3/20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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