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棚户区老城片区一期第八批)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棚户区老城片区一期第八批)

根据《嵩明县人民 (略) 棚户区老城片区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嵩政发〔2020〕5号),因嵩明县人民政府依法对老城片区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现由 (略) 提出申请并提交权利人证书原件及拆迁补偿协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涉及的不动产权公告作废。本次公示包含第八批次4个小区(石油公司小区、县工会小区、县委党校小区、县招待所小区),共65户,名单详见附表。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20日

附件:第八批拆迁小区注销明细



根据《嵩明县人民 (略) 棚户区老城片区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嵩政发〔2020〕5号),因嵩明县人民政府依法对老城片区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现由 (略) 提出申请并提交权利人证书原件及拆迁补偿协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涉及的不动产权公告作废。本次公示包含第八批次4个小区(石油公司小区、县工会小区、县委党校小区、县招待所小区),共65户,名单详见附表。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20日

附件:第八批拆迁小区注销明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