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棚户区老城片区一期第八批)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棚户区老城片区一期第八批)
根据《嵩明县人民 (略) 棚户区老城片区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嵩政发〔2020〕5号),因嵩明县人民政府依法对老城片区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现由 (略) 提出申请并提交权利人证书原件及拆迁补偿协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涉及的不动产权公告作废。本次公示包含第八批次4个小区(石油公司小区、县工会小区、县委党校小区、县招待所小区),共65户,名单详见附表。
2022年1月20日
根据《嵩明县人民 (略) 棚户区老城片区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嵩政发〔2020〕5号),因嵩明县人民政府依法对老城片区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现由 (略) 提出申请并提交权利人证书原件及拆迁补偿协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涉及的不动产权公告作废。本次公示包含第八批次4个小区(石油公司小区、县工会小区、县委党校小区、县招待所小区),共65户,名单详见附表。
2022年1月20日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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