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无人机设备采购结果公告-CFZCAHS-C-H-230005
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无人机设备采购结果公告-CFZCAHS-C-H-230005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
废标理由:供应商有效数量不足。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张庆丰(采购人代表)、李世鹏、张玉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新洲街61号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珠荟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敖汉旗新惠镇新惠路南兴隆街西(张立军2号商住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女士
电话:*
内蒙古珠荟 (略)
2023年03月20日
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无人机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人机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CFZCAHS-C-H-*
项目名称:无人机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无人机 | 无人机设备采购 | 1(架) | 详见采购文件 | 6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完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可以为经销商也可以为生产制造商,以经销商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厂家的授权证明材料。
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 (略) 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名称: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新洲街61号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珠荟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敖汉旗新惠镇新惠路南兴隆街西(张立军2号商住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女士
电话:*
内蒙古珠荟 (略)
2023年03月08日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
废标理由:供应商有效数量不足。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张庆丰(采购人代表)、李世鹏、张玉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新洲街61号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珠荟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敖汉旗新惠镇新惠路南兴隆街西(张立军2号商住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女士
电话:*
内蒙古珠荟 (略)
2023年03月20日
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无人机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人机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CFZCAHS-C-H-*
项目名称:无人机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无人机 | 无人机设备采购 | 1(架) | 详见采购文件 | 6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完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可以为经销商也可以为生产制造商,以经销商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厂家的授权证明材料。
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 (略) 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名称: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新洲街61号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珠荟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敖汉旗新惠镇新惠路南兴隆街西(张立军2号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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