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跳线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跳线运营期变形监测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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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跳线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跳线运营期变形监测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江跳线轨道 (略) 江跳线运营期变形监测

答疑补遗通知

No.001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江跳线轨道 (略) 江跳线运营期变形监测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遗部分

问题1:

质疑1:招标文件P52页9.2.5“在第三方监测过程中承担方必须接受现场监理的监督管理和旁站。”9.2.6“承担方所报监测资料必须由监理现场代表签认。” 此工程为运营期监测,按规定应该不存在现场监理人员,请问此两条是否可以删除?

质疑2: 监测内容: (略) 运营期2年监测合同移交后的既有监测内容以外的道床沉降、墩柱沉降、墩柱倾斜、应力、裂缝、墩柱水平位移、边坡挡墙变形(正线及车辆段高边坡)、重要建筑结构变形、梁体变形监测(主跨跨度大于120m的桥梁)。 请问:哪些属于重要建筑,怎么定义?

质疑3:线路运营第一年内的监测频率至少为每3个月监测1次,第二年至少为每6个月监测1次。 请问:起零期是否算作第一次监测?

回复1此两条删除,详见补遗1。

2:汪家石主变电所和浒溪口主变电所的电气综合楼、电抗器室、降压所、SVG室、消防水池及泵房、预留补偿高抗室

3:起零期算作第一次监测

问题2:

质疑一:招标文件P48页重庆江跳线轨道 (略) 江跳线运营期变形监测合同协议书汇总内容如下(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应完成全部监测点的埋设并采集初始值。(2)线路运营第一年内的监测频率至少为每3个月监测1次,第二年至少为每6个月监测1次。第三条 监测服务期为18个月,但是频率中时间为两年;请统一监测时间及监测频率。 另外监测频率请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GB39559-2020)要求,第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次/6月;第二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次/年。

质疑二:次报价:P2,工程监测范围是否包含江跳线上跨长江的,正在建设的轨道大桥监控量测?大桥建成后,是否包含大桥的运营健康监测内容,请招标人明确。

质疑三:P14,《技术方案》封面的居中标明“技术方案”,请问上下居中,还是左右居中,最好请招标人给定《技术方案》封面样式,请招标人明确。

质疑四:P15,技术部分不超过300页,但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投标文件包含图件总页数是否可以超过300页。

回复1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2。

2:监测范围不包含江跳线正在建设的轨道大桥监控量测及大桥建成后的运营健康监测内容。

3:《技术方案》封面样式不作要求,上下或者左右居中不作要求。

4:技术方案所有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00页。

问题3:

1、项目监测周期为18个月,但没有明确监测次数,请明确监测期次。

2、招标正文P2中“边坡”“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线及车辆段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2年)”,“建筑”“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变电所(2年)”,而服务期限表述为“服务期限:18个月”,此处“服务期限”与“监测范围”中内容矛盾,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3、招标正文P14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技术方案”;”,请问招标人此处“居中”是只要求横向居中,还是横向和竖向都居中,请招标人提供《技术方案》面页。

4、招标正文P15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3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请招标人明确解释“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技术方案的页数是否作为废标或是评审扣分的依据?

5、招标正文P47中“第四条 第三方监测依据及技术要求”“(6)《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技术标准》(DBJ50/T 271-2017);”和“(11)《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技术标准》(DBJ50/T -271-2017);”重复,请招标人修改。

6、招标正文P48中“第六条 特殊说明”“6.3承担方必须积极配合运营安全风险监控与管理工作。同时接受委托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或旁站人员监督管理,并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进行巡查。”,类比重庆目前轨道交通运营监测,运营监测承担方的“巡查”只针对轨道交通结构,也符合相关规范对“巡查”的定义,而要求承担方进行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巡查,超出了运营监测承担方的职责。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巡查一般由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外部施工单位进行或是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另行委托进行,费用另计。建议招标人修改此条。

7、招标文件P14页3.7.5《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 “技术方案”。 请明确是否上下左右都居中吗? 招标文件P14页4、测点布置原则监测布点需符合下列规范要求:①与④标准重复,请删除1个;

8、招标文件P2页监测内容中“ (略) 运营期2年监测合同移交后的既有监测内容以外的道床沉降、墩柱沉降、墩柱倾斜、应力、裂缝、墩柱水平位移、边坡挡墙变形(正线及车辆段高边坡)、重要建筑结构变形、梁体变形监测(主跨跨度大于120m的桥梁)” 请问:“运营期2年监测合同移交后的既有监测内容”不需要进行监测吗?该部分既有监测内容请明确。墩柱应力监测可否删除。

9、招标文件P2页监测范围中的道床是否包含高架结构和路基段?

回复1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2。

2: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3。

3:《技术方案》封面样式不作要求,上下或者左右居中不作要求。

4:技术方案的页数不作为废标或是评审扣分的依据,为方便评审,建议原则上不超过300页。

5:删除重复规范。

6: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4。

7:上下或者左右居中不作要求。删除重复规范。

8: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5。“运营期2年监测合同移交后的既有监测内容”不需要进行监测。墩柱应力监测不删除。

9:招标文件P2页监测范围中的道床仅包含路基段。

遗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P52页9.2.5“在第三方监测过程中承担方必须接受现场监理的监督管理和旁站。”9.2.6“承担方所报监测资料必须由监理现场代表签认。”

2.招标文件P482、本项目第三方监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2)线路运营第一年内的监测频率至少为每3个月监测1次,第二年至少为每6个月监测1次。修改为

合同签订起12个月内的监测频率至少为每3个月监测1次,12个月后至少为每6个月监测1次,合同期内至少监测6次。

3.招标文件P2

边坡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线及车辆段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2年)

建筑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变电所(2年)修改为

边坡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线及车辆段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18个月)

建筑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变电所(18个月)”

4.招标文件P48 第六条特殊说明6.3

将“并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进行巡查”改为“并根据委托方需要进行应急检测”。

5.P2页及P46页1.监测内容中

“ (略) 运营期2年监测合同移交后的既有监测内容以外的道床沉降、墩柱沉降、墩柱倾斜、应力、裂缝、墩柱水平位移、边坡挡墙变形(正线及车辆段高边坡)、重要建筑结构变形、梁体变形监测(主跨跨度大于120m的桥梁)”改为

“江跳线运营线路的道床沉降、墩柱沉降、墩柱倾斜、应力、裂缝、墩柱水平位移、边坡挡墙变形(正线及车辆段高边坡)、重要建筑结构变形、梁体变形监测(主跨跨度大于120m的桥梁)”。

6.招标文件P52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2

监理批准支付申请后三个月内未支付进度款,承担方不得停工;改为

*方在收到*方提交支付申请后三个月内未支付进度款,承担方不得停工;

7.招标文件P56

6.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委托方及监理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改为

6.检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委托方反馈”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江跳线轨道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33月20




(答疑补遗2023.3.17)重庆江跳线轨道 (略) 江跳线运营期变形监测.docx

重庆江跳线轨道 (略) 江跳线运营期变形监测

答疑补遗通知

No.001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江跳线轨道 (略) 江跳线运营期变形监测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遗部分

问题1:

质疑1:招标文件P52页9.2.5“在第三方监测过程中承担方必须接受现场监理的监督管理和旁站。”9.2.6“承担方所报监测资料必须由监理现场代表签认。” 此工程为运营期监测,按规定应该不存在现场监理人员,请问此两条是否可以删除?

质疑2: 监测内容: (略) 运营期2年监测合同移交后的既有监测内容以外的道床沉降、墩柱沉降、墩柱倾斜、应力、裂缝、墩柱水平位移、边坡挡墙变形(正线及车辆段高边坡)、重要建筑结构变形、梁体变形监测(主跨跨度大于120m的桥梁)。 请问:哪些属于重要建筑,怎么定义?

质疑3:线路运营第一年内的监测频率至少为每3个月监测1次,第二年至少为每6个月监测1次。 请问:起零期是否算作第一次监测?

回复1此两条删除,详见补遗1。

2:汪家石主变电所和浒溪口主变电所的电气综合楼、电抗器室、降压所、SVG室、消防水池及泵房、预留补偿高抗室

3:起零期算作第一次监测

问题2:

质疑一:招标文件P48页重庆江跳线轨道 (略) 江跳线运营期变形监测合同协议书汇总内容如下(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应完成全部监测点的埋设并采集初始值。(2)线路运营第一年内的监测频率至少为每3个月监测1次,第二年至少为每6个月监测1次。第三条 监测服务期为18个月,但是频率中时间为两年;请统一监测时间及监测频率。 另外监测频率请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GB39559-2020)要求,第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次/6月;第二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次/年。

质疑二:次报价:P2,工程监测范围是否包含江跳线上跨长江的,正在建设的轨道大桥监控量测?大桥建成后,是否包含大桥的运营健康监测内容,请招标人明确。

质疑三:P14,《技术方案》封面的居中标明“技术方案”,请问上下居中,还是左右居中,最好请招标人给定《技术方案》封面样式,请招标人明确。

质疑四:P15,技术部分不超过300页,但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投标文件包含图件总页数是否可以超过300页。

回复1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2。

2:监测范围不包含江跳线正在建设的轨道大桥监控量测及大桥建成后的运营健康监测内容。

3:《技术方案》封面样式不作要求,上下或者左右居中不作要求。

4:技术方案所有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00页。

问题3:

1、项目监测周期为18个月,但没有明确监测次数,请明确监测期次。

2、招标正文P2中“边坡”“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线及车辆段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2年)”,“建筑”“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变电所(2年)”,而服务期限表述为“服务期限:18个月”,此处“服务期限”与“监测范围”中内容矛盾,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3、招标正文P14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技术方案”;”,请问招标人此处“居中”是只要求横向居中,还是横向和竖向都居中,请招标人提供《技术方案》面页。

4、招标正文P15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3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请招标人明确解释“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技术方案的页数是否作为废标或是评审扣分的依据?

5、招标正文P47中“第四条 第三方监测依据及技术要求”“(6)《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技术标准》(DBJ50/T 271-2017);”和“(11)《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技术标准》(DBJ50/T -271-2017);”重复,请招标人修改。

6、招标正文P48中“第六条 特殊说明”“6.3承担方必须积极配合运营安全风险监控与管理工作。同时接受委托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或旁站人员监督管理,并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进行巡查。”,类比重庆目前轨道交通运营监测,运营监测承担方的“巡查”只针对轨道交通结构,也符合相关规范对“巡查”的定义,而要求承担方进行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巡查,超出了运营监测承担方的职责。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巡查一般由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外部施工单位进行或是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另行委托进行,费用另计。建议招标人修改此条。

7、招标文件P14页3.7.5《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 “技术方案”。 请明确是否上下左右都居中吗? 招标文件P14页4、测点布置原则监测布点需符合下列规范要求:①与④标准重复,请删除1个;

8、招标文件P2页监测内容中“ (略) 运营期2年监测合同移交后的既有监测内容以外的道床沉降、墩柱沉降、墩柱倾斜、应力、裂缝、墩柱水平位移、边坡挡墙变形(正线及车辆段高边坡)、重要建筑结构变形、梁体变形监测(主跨跨度大于120m的桥梁)” 请问:“运营期2年监测合同移交后的既有监测内容”不需要进行监测吗?该部分既有监测内容请明确。墩柱应力监测可否删除。

9、招标文件P2页监测范围中的道床是否包含高架结构和路基段?

回复1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2。

2: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3。

3:《技术方案》封面样式不作要求,上下或者左右居中不作要求。

4:技术方案的页数不作为废标或是评审扣分的依据,为方便评审,建议原则上不超过300页。

5:删除重复规范。

6: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4。

7:上下或者左右居中不作要求。删除重复规范。

8: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5。“运营期2年监测合同移交后的既有监测内容”不需要进行监测。墩柱应力监测不删除。

9:招标文件P2页监测范围中的道床仅包含路基段。

遗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P52页9.2.5“在第三方监测过程中承担方必须接受现场监理的监督管理和旁站。”9.2.6“承担方所报监测资料必须由监理现场代表签认。”

2.招标文件P482、本项目第三方监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2)线路运营第一年内的监测频率至少为每3个月监测1次,第二年至少为每6个月监测1次。修改为

合同签订起12个月内的监测频率至少为每3个月监测1次,12个月后至少为每6个月监测1次,合同期内至少监测6次。

3.招标文件P2

边坡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线及车辆段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2年)

建筑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变电所(2年)修改为

边坡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线及车辆段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18个月)

建筑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变电所(18个月)”

4.招标文件P48 第六条特殊说明6.3

将“并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进行巡查”改为“并根据委托方需要进行应急检测”。

5.P2页及P46页1.监测内容中

“ (略) 运营期2年监测合同移交后的既有监测内容以外的道床沉降、墩柱沉降、墩柱倾斜、应力、裂缝、墩柱水平位移、边坡挡墙变形(正线及车辆段高边坡)、重要建筑结构变形、梁体变形监测(主跨跨度大于120m的桥梁)”改为

“江跳线运营线路的道床沉降、墩柱沉降、墩柱倾斜、应力、裂缝、墩柱水平位移、边坡挡墙变形(正线及车辆段高边坡)、重要建筑结构变形、梁体变形监测(主跨跨度大于120m的桥梁)”。

6.招标文件P52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2

监理批准支付申请后三个月内未支付进度款,承担方不得停工;改为

*方在收到*方提交支付申请后三个月内未支付进度款,承担方不得停工;

7.招标文件P56

6.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委托方及监理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改为

6.检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委托方反馈”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江跳线轨道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3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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