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国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意池别院咨询服务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之代理机构[变更]
凉山州国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意池别院咨询服务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之代理机构[变更]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凉山州 (略) 拟通过比选确定凉山州 (略) (略) 咨询服务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之代理机构服务事宜,现诚邀满足邀请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凉山州 (略) (略) 咨询服务项目通过招标确定合作方之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6)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注册登记(提供登记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公告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严禁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过程服务代理机构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在本次比选活动中,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http://**.cn)等渠道查询过程服务代理机构在参与比选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企业报名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五、不得同时申请的情形
(一)利害关系代理机构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否则,其比选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代理机构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比选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代理机构如果隐瞒上述情况而参加了本次比选活动,一旦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如已经中选)、依法处理。比选申请人认为自己属于上述关系限制代理机构的,应当自动回避,自觉不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
1.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比选的过程服务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3日上午10:00-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凉山州 (略) 领取比选文件。报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1.2、网络获取:以上材料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q.com,待比选人通过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邮箱发送比选文件,网络报名成功。
2、不论出于任何原因,比选人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更正。
七、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3年3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比选申响应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响应文件。
八、比选时间:2023年3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九、比选地点:凉山州 (略) 会议室( (略) 大石板路东段3号7楼)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大石板路东段3号7楼11号办公室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凉山州 (略) 拟通过比选确定凉山州 (略) (略) 咨询服务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之代理机构服务事宜,现诚邀满足邀请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凉山州 (略) (略) 咨询服务项目通过招标确定合作方之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6)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注册登记(提供登记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公告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严禁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过程服务代理机构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在本次比选活动中,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http://**.cn)等渠道查询过程服务代理机构在参与比选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企业报名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五、不得同时申请的情形
(一)利害关系代理机构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否则,其比选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代理机构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比选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代理机构如果隐瞒上述情况而参加了本次比选活动,一旦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如已经中选)、依法处理。比选申请人认为自己属于上述关系限制代理机构的,应当自动回避,自觉不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
1.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比选的过程服务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3日上午10:00-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凉山州 (略) 领取比选文件。报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1.2、网络获取:以上材料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q.com,待比选人通过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邮箱发送比选文件,网络报名成功。
2、不论出于任何原因,比选人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更正。
七、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3年3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比选申响应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响应文件。
八、比选时间:2023年3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九、比选地点:凉山州 (略) 会议室( (略) 大石板路东段3号7楼)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大石板路东段3号7楼11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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