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安局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编号:445201-2023-00041
揭阳市公安局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编号:445201-2023-0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CV04FG166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引,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缴纳
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交纳办法如下:
(1)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
保证金缴纳账户获取途径 :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_enter.html)进行网上报名后,办理步骤参看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该报名仅为获取保证金账号途径,本项目有效 (略) 政府采购网(http://**)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报名成功为准),在8小时内,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报名供应商分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中。账户生成后,系统会向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发送通知短信,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因运营商或手机限制,短信有可能延迟或被屏蔽,各供应商也可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账户)。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2)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无法递交银行保函、担保函,不按以下规程提交保证金的,我中心对保证金不能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帐不负责任:
1)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向该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2)支票方式提交的: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 (略) 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 (略) 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财务部,电话020- *)提交支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支票付款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
3)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在投标截止前五个工 (略) 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 (略) 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财务部,电话020- *)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保证金账户。汇票、本票有记载付款日期的,付款日期应当在报价截止前3个工作日。
4) 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黄小姐 电话020-*),按以下要求办理:
A)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B)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5)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
A)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办理的,按照该服务中心规定执行。
B)供应商采用其它电子保函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到“ (略) 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保证金缴纳如有疑问:联系方式,邮箱:*@*ttp://**(优先),或电020-* 进行咨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1日
/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榕城区晓翠路
联系方式:0663-*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邮箱:*@*ttp://**(优先)020-*/*/ */ *
项目联系人:黄工/杨工/秦工/张工
电话:邮箱:*@*ttp://**(优先)020-*/*/ */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2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CV04FG166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引,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缴纳
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交纳办法如下:
(1)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
保证金缴纳账户获取途径 :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_enter.html)进行网上报名后,办理步骤参看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该报名仅为获取保证金账号途径,本项目有效 (略) 政府采购网(http://**)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报名成功为准),在8小时内,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报名供应商分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中。账户生成后,系统会向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发送通知短信,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因运营商或手机限制,短信有可能延迟或被屏蔽,各供应商也可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账户)。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2)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无法递交银行保函、担保函,不按以下规程提交保证金的,我中心对保证金不能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帐不负责任:
1)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向该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2)支票方式提交的: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 (略) 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 (略) 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财务部,电话020- *)提交支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支票付款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
3)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在投标截止前五个工 (略) 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 (略) 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财务部,电话020- *)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保证金账户。汇票、本票有记载付款日期的,付款日期应当在报价截止前3个工作日。
4) 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黄小姐 电话020-*),按以下要求办理:
A)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B)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5)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
A)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办理的,按照该服务中心规定执行。
B)供应商采用其它电子保函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到“ (略) 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保证金缴纳如有疑问:联系方式,邮箱:*@*ttp://**(优先),或电020-* 进行咨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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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榕城区晓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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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邮箱:*@*ttp://**(优先)020-*/*/ */ *
项目联系人:黄工/杨工/秦工/张工
电话:邮箱:*@*ttp://**(优先)020-*/*/ */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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