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新区渔皇路社区回迁安置项目消防工程二标段澄清与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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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新区渔皇路社区回迁安置项目消防工程二标段澄清与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太白湖新区渔皇路社区回迁安置项目消防工程二标段澄清与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3-22 10:4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7,054,936.7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太白湖新区渔皇路社区回迁安置项目消防工程二标段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

太白湖新区渔皇路社区回迁安置项目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

E*7008

标段名称

太白湖新区渔皇路社区回迁安置项目消防工程二标段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016-*-04-01-*

澄清或修改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4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中标方式: 兼投不兼中”

现修改为:

中标方式: 兼投兼中 。

二、投标人须知附录-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评审最低标准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现修改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原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2月16日—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3年2月16日-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四、原招标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3.4.1投标保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4.1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方式时间、5.1开标时间、方式:“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 2020-01-01 起至 2023-04-04止”

现变更为:“指 2020-01-01 起至 2023-04-07止”。

七、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4.3.9 :在最近三年( 2020-01-01 -2023-04-04)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现变更为:在最近三年( 2020-01-01 -2023-04-07)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八、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三年(2020-01-01-2023-04-04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或者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通报或处罚,所形成的记录。

现变更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三年(2020-01-01-2023-04-07)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或者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通报或处罚,所形成的记录。

招标人名称

济宁 (略)

招标人联系人

李经理

招标人联系地址

(略) 新城发展A座13楼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3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梁汝壮、王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略) 任城大道翠都国际A座22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0537-* **

其他事项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22日

递交时间

太白湖新区渔皇路社区回迁安置项目消防工程二标段澄清与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3-22 10:4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7,054,936.7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太白湖新区渔皇路社区回迁安置项目消防工程二标段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

太白湖新区渔皇路社区回迁安置项目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

E*7008

标段名称

太白湖新区渔皇路社区回迁安置项目消防工程二标段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016-*-04-01-*

澄清或修改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4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中标方式: 兼投不兼中”

现修改为:

中标方式: 兼投兼中 。

二、投标人须知附录-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评审最低标准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现修改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原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2月16日—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3年2月16日-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四、原招标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3.4.1投标保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4.1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方式时间、5.1开标时间、方式:“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 2020-01-01 起至 2023-04-04止”

现变更为:“指 2020-01-01 起至 2023-04-07止”。

七、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4.3.9 :在最近三年( 2020-01-01 -2023-04-04)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现变更为:在最近三年( 2020-01-01 -2023-04-07)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八、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三年(2020-01-01-2023-04-04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或者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通报或处罚,所形成的记录。

现变更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三年(2020-01-01-2023-04-07)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或者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通报或处罚,所形成的记录。

招标人名称

济宁 (略)

招标人联系人

李经理

招标人联系地址

(略) 新城发展A座13楼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3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梁汝壮、王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略) 任城大道翠都国际A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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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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