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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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3-20 至 2023-03-27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回繁宇
( (略) 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105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4.1处有更正,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2日 14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期间,按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2.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或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 (略) (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一致,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 (略) 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4.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略) 于洪区马三家镇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姝怡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3-20 至 2023-03-27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回繁宇
( (略) 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105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4.1处有更正,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2日 14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期间,按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2.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或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 (略) (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一致,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 (略) 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4.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略) 于洪区马三家镇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姝怡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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