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2023年春季造林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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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2023年春季造林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海城市2023年春季造林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3-23 至 2023-03-27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何苏洋
( (略) 2023年春季造林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春季造林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腾讯会议号:643-889-402现更改为318-700-077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2日 17时1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略) “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 (略) 政府采购电子评审流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本项目为电子邮件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承诺书格式自拟,附在投标文件中。
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5)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 *@*q.com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电子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略) 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5、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经济开发区淮河路20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兴海管理 (略) 东 100 米原永强社区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苏洋
电话: 0412-*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海城市2023年春季造林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3-23 至 2023-03-27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何苏洋
( (略) 2023年春季造林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春季造林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腾讯会议号:643-889-402现更改为318-700-077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2日 17时1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略) “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 (略) 政府采购电子评审流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本项目为电子邮件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承诺书格式自拟,附在投标文件中。
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5)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 *@*q.com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电子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略) 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5、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经济开发区淮河路20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兴海管理 (略) 东 100 米原永强社区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苏洋
电话: 0412-*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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