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之心核心区项目设计总承包国际招标答疑公告
珠海城市之心核心区项目设计总承包国际招标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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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5001 | ||
项目名称 | (略) 之心核心区项目设计总承包国际招标 | ||
标题 | 珠海城市之心核心区项目设计总承包国际招标答疑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略) (略) | 地址 | (略) 香洲区银湾路1663号珠海中心大厦19楼 |
联系人 | 吴丽娜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珠海 (略) | 地址 | (略) 香洲区前山翠珠工业区翠珠路3号第3层厂房308、309室 |
联系人 | 李汉、洪佳纯 | 联系电话 | * |
内容 | 1、有关规划指标 1.1 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具体指附件4中什么范围? 答:指设计任务书附件4cad图中红色虚线的三个子地块范围之和。提醒:本次设计范围不仅仅是开发建设用地范围。 1.2 各功能地下是否计容?哪些功能地下部分需计容(除商业外)? 答:地下室仅商业计容。 1.3 首层上部悬挑部投影是否计入覆盖率?上表一级,二区域如何划分?跨地块空中平台投影是否计入地块覆盖率? 答:建筑覆盖率相关规定参见《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第143页第B.87条、第148页第E.02条。最终以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有关功能定位及分期 2.1 二级邻里中心是否一定位于裙房首层? 答:可部分设置于二楼及以上。具体要求参见《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第3章。 2.2 幼儿园地块是否有具体落位要求?例如落位于几期用地。 答:幼儿园独立设置于用地南端地块A103b0705-02。 2.3 附件2所示地块分期是否与建设时间分期对应? 答:暂定子地块一、二、三分别为一至三期。 2.4 地库为整体开发还是分期开发? 答:地库结合上部建筑分期开发。 2.5 设计任务书p18中下面语句如何理解,可否说明:6、地下车库(3)各期地下车库车位总数需满足本期和前期车位数所需。 答:一期地下车库提供车位数需满足一期自身所需,一二期提供车位总数需满足一二期总需求,如此类推。 2.6 设计任务书p18中下面语句如何理解,可否说明:7、幼儿园(2)幼儿园用地地下一层设置其交通分流中心。 答:幼儿园用地地下需设置独立交通分流中心,用于幼儿园接送车辆临时停靠接送,该地下分流中心的地面出入口需位于幼儿园用地内。 3、可否提供下面设计基础信息资料供设计参考 3.1 较大区域的控规或相关上位规划资料(如周边功能分区图,CAD图纸或相关模型) (略) 设计及建筑设计参考。 答:所需规划资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 3.2 附件3对应CAD图纸 答:详见本次答疑附件。 3.3 附件1对应区域地上地下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 答:所需规划资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 3.4 区域未来地铁线路及站口规划落位资料及图纸一级任务书中p7中提及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归到线网规划等资料 答:(1)所需规划资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2)建议在景山路中段考虑轨道站点位置,并充分考虑轨道站点与本项目地下商业、地下车库和衔接,提升项目开发价值,提供使用便利、空间高效、成本可控的地下交通组织概念方案。 3.5 城市设计区域内地上地下相关指标要求,例如附件3区域内地下功能如商业分布区域及指标。 答:目前暂无更新单元以外具体指标要求,设计单位在投标成 (略) 设计研究建议。 3.6 《 (略) 规划技术标准》 答:详见本次答疑附件。 4、文件中对于居住产品的定义,文件中有些地方表达的是“住宅”,有些地方是“商务公寓”, (略) 更新中表达的是R2住宅性质,请明确此部分的建筑性质。 答:本项目商务公寓的规划属性属于住宅,所在用地规划类别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规划类别编码为R2。 5、塔楼要求3~5栋,住宅部分数量是单元还是栋数,如两单元双拼算一栋还是两栋? 答:按栋数控制,两单元双拼在一起算一栋。 6、住宅要求控制在100米之内,扣除裙房商业部分,住宅层数大概20层,为满足指标要求标准层面积将会极大,是否考虑突破100米?若突破,最高可到多少米? 答:住宅所在高度不突破100米。 7、住宅户型配比有无明确要求? 答:住宅配比详见设计任务书第18页第5条。 8、能否提供相关营销报告? 答:后续如有相关信息则另行增补相关要求。 9、住宅车位数是根据规范设置,还是营销有单独需求? 答:根据当前规划要求,住宅车位按1个/100㎡考虑。 10、项目开发建设用地分三个地块,建筑是否可以压红线布置,若不能,是否需要根据规范退线? 答:每期建筑需在分地块红线内具备独立使用、独立办理产权的可行性,同时各期需共同考虑在平面动线、商业经营、外观造型等方面的整体性。分地块之间不需考虑退线。 11、目前的合同为*方和*方(总包单位)的合同,而中标后的合同为三方合同(*方、*方 1 总包单位、*方 2 (略) )。因为*方 2 (略) 且必须在主合同中出现,因此合同条款未来需要协商做一些的调整。业主是否接受协商? 答:合同金额、支付阶段等主要条款按招标设计合同执行,投标单位建议协商的内容需在具体提出后视情况答复。 12、未来主合同中,业主直接对*方 2( (略) )付款,业主是否接受? 答:可以。如为境外单位同样以人民币付款,须提供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投标的补偿金,是否是后续通过*方和方案创作的主要单位签订合同进行补偿?还是要*方和总包单位、或者三方的方式解决? 答:按方案名次相应取得补偿金,由招标人与获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直接签署补偿协议。 14、投标资格文件中, (略) 的 5 年内的项目资格是否以项目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答:投标资格函件未做业绩要求,业绩信誉标书中“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情况”近5年之内具有类似招标项目规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主要设计成果文件(总平面图、效果图等)、方案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以方案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为准。 15、总招标金额为1.6亿, 其中 1) 规划建筑方案( (略) 部分)4100 万——为固定价,即是否不随中标的总报价浮动? 答:规划建筑方案设计费在投标阶段是固定价,包含在总报价内,总报价随投标费率浮动。 2) 工程设计及专项暂定 11,961 万(总包单位部分,即工程设计 4007 万+专项设计费 7954 万)——为随投标浮动的价格? 答:是的。 3) 专项设计费 7954 万,采用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即是否不直接纳入中标后的总包合同中? 答:专项设计纳入总包合同中,具体条款以后续补充协议为准。 4) 总包的合同总价,是否为 4100 万( (略) )+工程设计 4007 万(总包单位施工)=8107 万? 答:合同总价含“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工程设计+专项设计”。 16、投标文件中,15.2 条工程设计费限价上限 80%,如何理解?是工程设计费4007 万的 80%,还是工程设计及专项 11,961 万的 80%? 答:招标文件第15.2条中的80%对应的100%详见第15.1条中的“本次招标设计总承包费用上限为20076.19万元(费率100%)”。 17、规划建筑方案部分,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整体概念方案设计费用占比10%,各分期总建筑方案设计费用占比 90%。概念部分比较悬殊,通常概念、方案、扩初、后期配合的比例为 30%,30%,30%,10%。概念阶段的比例是否可以增加? 答:不调整。 18、合同中关于规划建筑方案部分付款比例,前后描述不一致,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合同第九条支付进度条文为准。 19、主合同中条款 1) 未来可否协商各设计阶段设置启动金? 答:不设置。 2) 未来可否协商知识产权**方共有? 答:*方可保留署名权。 3) 未来可否协商违约责任的赔偿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上限为合同总额? 答:以招标合同为准。 4) 未来可否协商在*方严重违约的情形下,*方有权力暂停或终止合同? 答:以招标合同为准。 5) 附件 6 的“设计文件要求、等级分类及处罚措施”是否仅针对施工图设计成果? 答:各设计阶段均需满足设计文件质量要求,具体设计深度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6) 未来可否协商较大的额外修改工作量发生时,增加额外服务费用? 答:以招标合同为准。 20、规划建筑方案中,下述 (略) 的设计范围: 1) (略) 的成果不能提供各专项研究内容、日照分析、造价估算、门窗样式——这些需要总包单位提供。 答:方案成果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方案单位统一提供,*方内部分工情况经其内部协商一致及报*方确认后确定。 2) (略) 无法独自解决落地性的消防解决措施,规范的解释、审核、最终解决方案需要由总包单位主导。 答:可以,*方内部分工情况经其内部协商一致及报*方确认后确定。 3) (略) 成果中可为照明预留条件,但图纸不显示照明系统的细节。 答:建筑方案成果需提供影响外立面效果的细节大样。 4) (略) 为幕墙顾问的招标图预留条件,不能达到幕墙招标图的深度,且幕墙招标图设计成果应该由幕墙顾问提供。 答:幕墙招标图纸由幕墙顾问提供, (略) 提供的外立面深化设计成果要满足幕墙招标的深度要求。 21、有关设计疑问: 1) 按照提供的 4 栋塔楼拿地方案,我们预估拿地方案指标远远不足 59 万平米; 答:附件规划概念方案仅作为意向参考,投标设计成果需按任务书指标执行。 2) 按照此方案,住宅塔楼为 100 米,预估住宅标准层为 4000 平米,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而效果图上,住宅的标准层大小比办公还小; 答:附件规划概念方案仅作为意向参考,投标设计成果需按任务书指标执行。 3) 另外住宅下面的 5 层商业,总高度在 24 米以内,也是不合理的; 答: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提出商业层高的意见。 4) 购物中心主体做到了 7 层,楼层太高,难以运营,业主是否能接受?根据上述,如果要做足这么多面积,势必突破规划的高度和楼栋数。业主需要明确。 答:开发指标需做足,规划高度不得突破,塔楼栋数不超过5栋。为不影响方案创作,购物中心主体层数不做限定。 附件1: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 附件2:城市之 (略) 设计研究范围示意图 (略) (略) 珠海 (略) 2023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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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5001 | ||
项目名称 | (略) 之心核心区项目设计总承包国际招标 | ||
标题 | 珠海城市之心核心区项目设计总承包国际招标答疑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略) (略) | 地址 | (略) 香洲区银湾路1663号珠海中心大厦19楼 |
联系人 | 吴丽娜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珠海 (略) | 地址 | (略) 香洲区前山翠珠工业区翠珠路3号第3层厂房308、309室 |
联系人 | 李汉、洪佳纯 | 联系电话 | * |
内容 | 1、有关规划指标 1.1 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具体指附件4中什么范围? 答:指设计任务书附件4cad图中红色虚线的三个子地块范围之和。提醒:本次设计范围不仅仅是开发建设用地范围。 1.2 各功能地下是否计容?哪些功能地下部分需计容(除商业外)? 答:地下室仅商业计容。 1.3 首层上部悬挑部投影是否计入覆盖率?上表一级,二区域如何划分?跨地块空中平台投影是否计入地块覆盖率? 答:建筑覆盖率相关规定参见《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第143页第B.87条、第148页第E.02条。最终以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有关功能定位及分期 2.1 二级邻里中心是否一定位于裙房首层? 答:可部分设置于二楼及以上。具体要求参见《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第3章。 2.2 幼儿园地块是否有具体落位要求?例如落位于几期用地。 答:幼儿园独立设置于用地南端地块A103b0705-02。 2.3 附件2所示地块分期是否与建设时间分期对应? 答:暂定子地块一、二、三分别为一至三期。 2.4 地库为整体开发还是分期开发? 答:地库结合上部建筑分期开发。 2.5 设计任务书p18中下面语句如何理解,可否说明:6、地下车库(3)各期地下车库车位总数需满足本期和前期车位数所需。 答:一期地下车库提供车位数需满足一期自身所需,一二期提供车位总数需满足一二期总需求,如此类推。 2.6 设计任务书p18中下面语句如何理解,可否说明:7、幼儿园(2)幼儿园用地地下一层设置其交通分流中心。 答:幼儿园用地地下需设置独立交通分流中心,用于幼儿园接送车辆临时停靠接送,该地下分流中心的地面出入口需位于幼儿园用地内。 3、可否提供下面设计基础信息资料供设计参考 3.1 较大区域的控规或相关上位规划资料(如周边功能分区图,CAD图纸或相关模型) (略) 设计及建筑设计参考。 答:所需规划资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 3.2 附件3对应CAD图纸 答:详见本次答疑附件。 3.3 附件1对应区域地上地下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 答:所需规划资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 3.4 区域未来地铁线路及站口规划落位资料及图纸一级任务书中p7中提及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归到线网规划等资料 答:(1)所需规划资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2)建议在景山路中段考虑轨道站点位置,并充分考虑轨道站点与本项目地下商业、地下车库和衔接,提升项目开发价值,提供使用便利、空间高效、成本可控的地下交通组织概念方案。 3.5 城市设计区域内地上地下相关指标要求,例如附件3区域内地下功能如商业分布区域及指标。 答:目前暂无更新单元以外具体指标要求,设计单位在投标成 (略) 设计研究建议。 3.6 《 (略) 规划技术标准》 答:详见本次答疑附件。 4、文件中对于居住产品的定义,文件中有些地方表达的是“住宅”,有些地方是“商务公寓”, (略) 更新中表达的是R2住宅性质,请明确此部分的建筑性质。 答:本项目商务公寓的规划属性属于住宅,所在用地规划类别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规划类别编码为R2。 5、塔楼要求3~5栋,住宅部分数量是单元还是栋数,如两单元双拼算一栋还是两栋? 答:按栋数控制,两单元双拼在一起算一栋。 6、住宅要求控制在100米之内,扣除裙房商业部分,住宅层数大概20层,为满足指标要求标准层面积将会极大,是否考虑突破100米?若突破,最高可到多少米? 答:住宅所在高度不突破100米。 7、住宅户型配比有无明确要求? 答:住宅配比详见设计任务书第18页第5条。 8、能否提供相关营销报告? 答:后续如有相关信息则另行增补相关要求。 9、住宅车位数是根据规范设置,还是营销有单独需求? 答:根据当前规划要求,住宅车位按1个/100㎡考虑。 10、项目开发建设用地分三个地块,建筑是否可以压红线布置,若不能,是否需要根据规范退线? 答:每期建筑需在分地块红线内具备独立使用、独立办理产权的可行性,同时各期需共同考虑在平面动线、商业经营、外观造型等方面的整体性。分地块之间不需考虑退线。 11、目前的合同为*方和*方(总包单位)的合同,而中标后的合同为三方合同(*方、*方 1 总包单位、*方 2 (略) )。因为*方 2 (略) 且必须在主合同中出现,因此合同条款未来需要协商做一些的调整。业主是否接受协商? 答:合同金额、支付阶段等主要条款按招标设计合同执行,投标单位建议协商的内容需在具体提出后视情况答复。 12、未来主合同中,业主直接对*方 2( (略) )付款,业主是否接受? 答:可以。如为境外单位同样以人民币付款,须提供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投标的补偿金,是否是后续通过*方和方案创作的主要单位签订合同进行补偿?还是要*方和总包单位、或者三方的方式解决? 答:按方案名次相应取得补偿金,由招标人与获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直接签署补偿协议。 14、投标资格文件中, (略) 的 5 年内的项目资格是否以项目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答:投标资格函件未做业绩要求,业绩信誉标书中“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情况”近5年之内具有类似招标项目规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主要设计成果文件(总平面图、效果图等)、方案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以方案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为准。 15、总招标金额为1.6亿, 其中 1) 规划建筑方案( (略) 部分)4100 万——为固定价,即是否不随中标的总报价浮动? 答:规划建筑方案设计费在投标阶段是固定价,包含在总报价内,总报价随投标费率浮动。 2) 工程设计及专项暂定 11,961 万(总包单位部分,即工程设计 4007 万+专项设计费 7954 万)——为随投标浮动的价格? 答:是的。 3) 专项设计费 7954 万,采用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即是否不直接纳入中标后的总包合同中? 答:专项设计纳入总包合同中,具体条款以后续补充协议为准。 4) 总包的合同总价,是否为 4100 万( (略) )+工程设计 4007 万(总包单位施工)=8107 万? 答:合同总价含“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工程设计+专项设计”。 16、投标文件中,15.2 条工程设计费限价上限 80%,如何理解?是工程设计费4007 万的 80%,还是工程设计及专项 11,961 万的 80%? 答:招标文件第15.2条中的80%对应的100%详见第15.1条中的“本次招标设计总承包费用上限为20076.19万元(费率100%)”。 17、规划建筑方案部分,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整体概念方案设计费用占比10%,各分期总建筑方案设计费用占比 90%。概念部分比较悬殊,通常概念、方案、扩初、后期配合的比例为 30%,30%,30%,10%。概念阶段的比例是否可以增加? 答:不调整。 18、合同中关于规划建筑方案部分付款比例,前后描述不一致,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合同第九条支付进度条文为准。 19、主合同中条款 1) 未来可否协商各设计阶段设置启动金? 答:不设置。 2) 未来可否协商知识产权**方共有? 答:*方可保留署名权。 3) 未来可否协商违约责任的赔偿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上限为合同总额? 答:以招标合同为准。 4) 未来可否协商在*方严重违约的情形下,*方有权力暂停或终止合同? 答:以招标合同为准。 5) 附件 6 的“设计文件要求、等级分类及处罚措施”是否仅针对施工图设计成果? 答:各设计阶段均需满足设计文件质量要求,具体设计深度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6) 未来可否协商较大的额外修改工作量发生时,增加额外服务费用? 答:以招标合同为准。 20、规划建筑方案中,下述 (略) 的设计范围: 1) (略) 的成果不能提供各专项研究内容、日照分析、造价估算、门窗样式——这些需要总包单位提供。 答:方案成果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方案单位统一提供,*方内部分工情况经其内部协商一致及报*方确认后确定。 2) (略) 无法独自解决落地性的消防解决措施,规范的解释、审核、最终解决方案需要由总包单位主导。 答:可以,*方内部分工情况经其内部协商一致及报*方确认后确定。 3) (略) 成果中可为照明预留条件,但图纸不显示照明系统的细节。 答:建筑方案成果需提供影响外立面效果的细节大样。 4) (略) 为幕墙顾问的招标图预留条件,不能达到幕墙招标图的深度,且幕墙招标图设计成果应该由幕墙顾问提供。 答:幕墙招标图纸由幕墙顾问提供, (略) 提供的外立面深化设计成果要满足幕墙招标的深度要求。 21、有关设计疑问: 1) 按照提供的 4 栋塔楼拿地方案,我们预估拿地方案指标远远不足 59 万平米; 答:附件规划概念方案仅作为意向参考,投标设计成果需按任务书指标执行。 2) 按照此方案,住宅塔楼为 100 米,预估住宅标准层为 4000 平米,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而效果图上,住宅的标准层大小比办公还小; 答:附件规划概念方案仅作为意向参考,投标设计成果需按任务书指标执行。 3) 另外住宅下面的 5 层商业,总高度在 24 米以内,也是不合理的; 答: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提出商业层高的意见。 4) 购物中心主体做到了 7 层,楼层太高,难以运营,业主是否能接受?根据上述,如果要做足这么多面积,势必突破规划的高度和楼栋数。业主需要明确。 答:开发指标需做足,规划高度不得突破,塔楼栋数不超过5栋。为不影响方案创作,购物中心主体层数不做限定。 附件1: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 附件2:城市之 (略) 设计研究范围示意图 (略) (略) 珠海 (略) 2023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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