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汉源县县城职业中学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一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省汉源县县城职业中学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一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3-23 15:0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汉源县县城职业中学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一号 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一: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修改为: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修改为: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修改为: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不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修改为: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可以调整。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略) 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对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和施工机械使用费进行调整。钢材、水泥的风险幅度值为3%,其他材料的风险幅度值为5%,可调材料范围:砂石、钢筋、砖、柴油、汽油、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幅度值为10%。 可调价材料基准价的确定: 可调价材料的基准价根据汉源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该项目控制价时所 (略) 工程造价总站信息网发布的汉源县的价格信息确定。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①、材料价格调整 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C.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 (略) 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文件的调整幅度超过合同约定风险值的部分按实调整。 ③、人工费调整 (略) 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人工费调整文件的,人工费的调整按照文件执行。 (2)对新增项目或漏项的综合单价调整: ①、如果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固定综合单价,则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由承包人按2020《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组价。经财政评审后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的比例同比下浮。其中材料单价按以下执行:a、若施工当期信息价没有时,以发包人认质核价确定的材料单价为准;b、施工当期的具体时间界定以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根据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核对并书面报送,经发包人、监理签字认定的时间为准,具体施工当期的书面确认表格由发包人、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另行详细制定并装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中。 ②、若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出现相同分部分项、相同工作内容、相同项目特征而综合单价不一致的情况下时,工程竣工结算时以最低的综合单价为准调整综合单价。 ③、若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出现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材料单价或与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情况,工程竣工结算时以三者最低的材料单价为准,工程竣工结算时修改综合单价。 ④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增减值在15%以上时,超过15%的部分,综合单价按照2015《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规范调整。” 其他:本工程变更、价额调整所涉及的材料价额以变更和施工当时的材 (略) —— (略) 场询价(无材料信息价的由原清单编制单位询价)为依据编制清单控制价,并报财政评审机构评审,最终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结算。 五: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进度付款的支付方法: 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对工程变更部分,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财政投资评审认定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完整资料并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确认金额的97%;剩余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修改为: (4)进度付款的支付方法: 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对工程变更部分,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财政投资评审认定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完整资料并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确认金额的97%;剩余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5.其他约定:25.1承包人应按实报送竣工结算,当审减额超过5%(不含)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承包人责任。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要更换,不管何种原因,项目业主有权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罚。25.2承包人应缴纳的违约金应以现金形式缴纳给发包人。 修改为: 25.其他约定:25.1承包人应按实报送竣工结算,当审减额超过5%(不含)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承包人责任。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要更换按文件规定执行。25.2承包人应缴纳的违约金应以现金形式缴纳给发包人。 七: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汉源县九襄初级中学 (盖单位章) 2023年3月23日 |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3-23 15:0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汉源县县城职业中学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一号 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一: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修改为: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修改为: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修改为: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不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修改为: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可以调整。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略) 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对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和施工机械使用费进行调整。钢材、水泥的风险幅度值为3%,其他材料的风险幅度值为5%,可调材料范围:砂石、钢筋、砖、柴油、汽油、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幅度值为10%。 可调价材料基准价的确定: 可调价材料的基准价根据汉源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该项目控制价时所 (略) 工程造价总站信息网发布的汉源县的价格信息确定。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①、材料价格调整 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C.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 (略) 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文件的调整幅度超过合同约定风险值的部分按实调整。 ③、人工费调整 (略) 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人工费调整文件的,人工费的调整按照文件执行。 (2)对新增项目或漏项的综合单价调整: ①、如果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固定综合单价,则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由承包人按2020《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组价。经财政评审后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的比例同比下浮。其中材料单价按以下执行:a、若施工当期信息价没有时,以发包人认质核价确定的材料单价为准;b、施工当期的具体时间界定以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根据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核对并书面报送,经发包人、监理签字认定的时间为准,具体施工当期的书面确认表格由发包人、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另行详细制定并装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中。 ②、若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出现相同分部分项、相同工作内容、相同项目特征而综合单价不一致的情况下时,工程竣工结算时以最低的综合单价为准调整综合单价。 ③、若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出现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材料单价或与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情况,工程竣工结算时以三者最低的材料单价为准,工程竣工结算时修改综合单价。 ④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增减值在15%以上时,超过15%的部分,综合单价按照2015《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规范调整。” 其他:本工程变更、价额调整所涉及的材料价额以变更和施工当时的材 (略) —— (略) 场询价(无材料信息价的由原清单编制单位询价)为依据编制清单控制价,并报财政评审机构评审,最终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结算。 五: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进度付款的支付方法: 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对工程变更部分,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财政投资评审认定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完整资料并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确认金额的97%;剩余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修改为: (4)进度付款的支付方法: 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对工程变更部分,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财政投资评审认定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完整资料并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确认金额的97%;剩余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5.其他约定:25.1承包人应按实报送竣工结算,当审减额超过5%(不含)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承包人责任。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要更换,不管何种原因,项目业主有权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罚。25.2承包人应缴纳的违约金应以现金形式缴纳给发包人。 修改为: 25.其他约定:25.1承包人应按实报送竣工结算,当审减额超过5%(不含)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承包人责任。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要更换按文件规定执行。25.2承包人应缴纳的违约金应以现金形式缴纳给发包人。 七: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汉源县九襄初级中学 (盖单位章) 2023年3月23日 |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