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023年度DNA实验室试剂及耗材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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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2023年度DNA实验室试剂及耗材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3年度DNA实验室试剂及耗材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磋商文件部分内容需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对磋商文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修正如下

项目

分值

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6.80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对所投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不予优先采购即不享受以下评审优惠条件。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环境清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执行本期和下期节能清单、环境清单。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仕金

电话:*

福建 (略)

2023年03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3年度DNA实验室试剂及耗材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磋商文件部分内容需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对磋商文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修正如下

项目

分值

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6.80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对所投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不予优先采购即不享受以下评审优惠条件。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环境清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执行本期和下期节能清单、环境清单。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仕金

电话:*

福建 (略)

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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