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翔龙花园1#~15#及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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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翔龙花园1#~15#及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

  由福州 (略) 开发建设的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翔龙花园1#~15#及地下室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考虑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审批的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为支持企业,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原绿地布置微调,增设景观构筑物。

  二、地下室部分车位划线微调,车位编号变更。

  三、1#、2#、3#、4#、5#、12#楼沿街商业立面部分门联窗样式尺寸变更。

  四、14#楼14-5到14-1 轴立面图:窗户及百叶样式变更。

  五、15#楼15-10a轴到15-2a 立面图:15-10a一层处左侧百叶变更。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3年3月24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 (略) 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建筑基底、绿化占地及停车位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3月23日

  由福州 (略) 开发建设的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翔龙花园1#~15#及地下室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考虑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审批的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为支持企业,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原绿地布置微调,增设景观构筑物。

  二、地下室部分车位划线微调,车位编号变更。

  三、1#、2#、3#、4#、5#、12#楼沿街商业立面部分门联窗样式尺寸变更。

  四、14#楼14-5到14-1 轴立面图:窗户及百叶样式变更。

  五、15#楼15-10a轴到15-2a 立面图:15-10a一层处左侧百叶变更。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3年3月24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 (略) 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建筑基底、绿化占地及停车位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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