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店面三年租赁使用权(第1次变更)
[乐平市]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店面三年租赁使用权(第1次变更)
项目编号: | JY23JX* | |||||||
项目名称: | (略) 国有资产 (略) 一批店面三年租赁使用权 | |||||||
标的名称: | 平安小区15号楼15-07商铺,起拍价12,720.00元 (略) 场681、683、685,起拍价3,780.00元 (略) 场南边10号,起拍价6,96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21商铺,起拍价20,400.00元 (略) 场南边5号,起拍价3,840.00元 (略) 场南边6号,起拍价3,84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17号1号商铺,起拍价31,200.00元 (略) 场687、689、691,起拍价5,340.00元 洎安小区2号楼2-25商铺,起拍价26,70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3商铺,起拍价19,2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22商铺,起拍价37,2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04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略) 场南边2号,起拍价5,100.00元 (略) 场南边9号,起拍价5,04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24号8号商铺,起拍价15,6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18商铺,起拍价14,04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8商铺,起拍价11,4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16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略) 场南边4号,起拍价5,76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9商铺,起拍价12,72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5商铺,起拍价11,400.00元 洎安小区2号楼2-24商铺,起拍价10,20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4商铺,起拍价20,4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05商铺,起拍价12,72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07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09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15商铺,起拍价12,72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17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洎安小区2号楼2-23商铺,起拍价12,000.00元 (略) 场南边7号,起拍价6,96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23商铺,起拍价40,800.00元 (略) 场南边3号,起拍价6,36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19号3号商铺,起拍价17,76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21号5号商铺,起拍价19,20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22号6号商铺,起拍价8,88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23号7号商铺,起拍价18,00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6商铺,起拍价12,72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03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20号4号商铺,起拍价34,80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2商铺,起拍价18,0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20商铺,起拍价22,920.00元 (略) 场南边8号,起拍价6,96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18号2号商铺,起拍价10,2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资产状况: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3年01月3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年02月16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否 | |||||||
项目简介: | 拍卖公告 详见拍卖资料 | |||||||
重要信息披露: | 拍 卖 规 则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 (略) 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竞买人进入拍卖现场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携带预交保证金单和报名单,以此换取号牌(一个号牌只能进入一个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竞买人未竞得标的并无违规行为,凭保证金单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功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竞买人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该 (略) 规定和业务程序。竞买人应遵守场内秩序,讲究文明礼貌。 三、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设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如果竞租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人有权宣布不成交并停止该拍卖标的的拍卖。本次拍卖采用增加拍卖方式。拍卖时,先有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及增加幅度,竞租人举起号牌表示应价,即表示接受此时的价位,不得撤回。当场上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确认再无人加价后,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应事先认真咨询、拍后无悔,所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展示现状为准,一经竞价,即表明该竞买人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成交后,买受人还须交纳成交总额(3年)4%的拍卖佣金,当天付清。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三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合同由委托方提供)逾期视为买受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拍卖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九、本公司及委托方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规则以外的其它特殊情况。 十、本次拍卖会规则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原则办理。 (略) 拍 卖 须 知 一、本次拍卖会组织实施由 (略) 承办。 二、拍卖标的物: (略) 国有资产 (略) 一批店面三年租赁使用权,有意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拍卖以现状为准。 三、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设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前用书 (略) 或出让方咨询。竞买人可到出让方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物。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担法律责任; 2、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在拍卖会场与拍卖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方和买受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次拍卖买受人需缴纳成交价总价(3年) 4 % 的拍卖佣金,当天付清,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应当在拍卖开始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出让方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法律责任: 1、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的; 3、买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4、买受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此次拍卖不成交的, (略) 重新组织拍卖。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结果自动失效,已交保证金没收,已交报名费、拍卖佣金等费用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九、本公司及委托方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规则意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十、本次拍卖会规则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原则办理。 (略) | |||||||
| 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社会企业机构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个人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有偿领取本次拍卖的相关资料。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17时之前(银行到账记录为准)。 所有标的均有承租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承租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特别约定和说明 一、本次的拍卖标的均有租赁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承租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本次的拍卖租赁权标的以现场为准,所提供的面积数据仅供参考,不影响成交价,竞买人应在竞价会前到现场踏勘,未到现场踏勘者视为已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守法经营,服从有关部门的检查管理,做好“门前三包”, (略) 环境卫生。 四、买受人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不得从事产生噪音行业,且在经营中需办理各种手续及产生的费用自己承担; 五、买受 (略) 供水、供电部门的标准,按时交纳水、电费,电表、水表的初装由业主负责协调(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 业主单位只负责用水、用电协调事宜,房屋外的道路、排水、绿化、垃圾清理等设施完善事务一概不负责。 六、租金先交后用,一次性交一年租金及押金,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递增3%。房屋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擅自转租的自行承担相应结果。 七、租赁期内,买受人在不破坏房屋结构和安全的前提下,经委托方同意后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费用由买受人负责;租赁期满后,装修归委托方所有,不得拆除;委托方对装修部分不作任何补偿;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和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如本资料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内容有差异,最终均以《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八、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如此房产用于仓储,租户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物品。 (略) | |||||||
联系方式: | * 林先生 |
项目编号: | JY23JX* | |||||||
项目名称: | (略) 国有资产 (略) 一批店面三年租赁使用权 | |||||||
标的名称: | 平安小区15号楼15-07商铺,起拍价12,720.00元 (略) 场681、683、685,起拍价3,780.00元 (略) 场南边10号,起拍价6,96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21商铺,起拍价20,400.00元 (略) 场南边5号,起拍价3,840.00元 (略) 场南边6号,起拍价3,84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17号1号商铺,起拍价31,200.00元 (略) 场687、689、691,起拍价5,340.00元 洎安小区2号楼2-25商铺,起拍价26,70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3商铺,起拍价19,2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22商铺,起拍价37,2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04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略) 场南边2号,起拍价5,100.00元 (略) 场南边9号,起拍价5,04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24号8号商铺,起拍价15,6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18商铺,起拍价14,04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8商铺,起拍价11,4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16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略) 场南边4号,起拍价5,76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9商铺,起拍价12,72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5商铺,起拍价11,400.00元 洎安小区2号楼2-24商铺,起拍价10,20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4商铺,起拍价20,4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05商铺,起拍价12,72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07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09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15商铺,起拍价12,72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17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洎安小区2号楼2-23商铺,起拍价12,000.00元 (略) 场南边7号,起拍价6,96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23商铺,起拍价40,800.00元 (略) 场南边3号,起拍价6,36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19号3号商铺,起拍价17,76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21号5号商铺,起拍价19,20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22号6号商铺,起拍价8,88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23号7号商铺,起拍价18,00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6商铺,起拍价12,72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03商铺,起拍价15,24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20号4号商铺,起拍价34,800.00元 平安小区15号楼15-02商铺,起拍价18,000.00元 平安小区16号楼16-20商铺,起拍价22,920.00元 (略) 场南边8号,起拍价6,960.00元 市幼儿园翥山东路状元巷118号2号商铺,起拍价10,2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资产状况: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3年01月3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年02月16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否 | |||||||
项目简介: | 拍卖公告 详见拍卖资料 | |||||||
重要信息披露: | 拍 卖 规 则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 (略) 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竞买人进入拍卖现场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携带预交保证金单和报名单,以此换取号牌(一个号牌只能进入一个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竞买人未竞得标的并无违规行为,凭保证金单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功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竞买人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该 (略) 规定和业务程序。竞买人应遵守场内秩序,讲究文明礼貌。 三、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设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如果竞租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人有权宣布不成交并停止该拍卖标的的拍卖。本次拍卖采用增加拍卖方式。拍卖时,先有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及增加幅度,竞租人举起号牌表示应价,即表示接受此时的价位,不得撤回。当场上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确认再无人加价后,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应事先认真咨询、拍后无悔,所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展示现状为准,一经竞价,即表明该竞买人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成交后,买受人还须交纳成交总额(3年)4%的拍卖佣金,当天付清。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三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合同由委托方提供)逾期视为买受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拍卖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九、本公司及委托方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规则以外的其它特殊情况。 十、本次拍卖会规则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原则办理。 (略) 拍 卖 须 知 一、本次拍卖会组织实施由 (略) 承办。 二、拍卖标的物: (略) 国有资产 (略) 一批店面三年租赁使用权,有意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拍卖以现状为准。 三、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设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前用书 (略) 或出让方咨询。竞买人可到出让方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物。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担法律责任; 2、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在拍卖会场与拍卖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方和买受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次拍卖买受人需缴纳成交价总价(3年) 4 % 的拍卖佣金,当天付清,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应当在拍卖开始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出让方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法律责任: 1、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的; 3、买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4、买受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此次拍卖不成交的, (略) 重新组织拍卖。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结果自动失效,已交保证金没收,已交报名费、拍卖佣金等费用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九、本公司及委托方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规则意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十、本次拍卖会规则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原则办理。 (略) | |||||||
| 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社会企业机构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个人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有偿领取本次拍卖的相关资料。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17时之前(银行到账记录为准)。 所有标的均有承租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承租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特别约定和说明 一、本次的拍卖标的均有租赁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承租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本次的拍卖租赁权标的以现场为准,所提供的面积数据仅供参考,不影响成交价,竞买人应在竞价会前到现场踏勘,未到现场踏勘者视为已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守法经营,服从有关部门的检查管理,做好“门前三包”, (略) 环境卫生。 四、买受人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不得从事产生噪音行业,且在经营中需办理各种手续及产生的费用自己承担; 五、买受 (略) 供水、供电部门的标准,按时交纳水、电费,电表、水表的初装由业主负责协调(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 业主单位只负责用水、用电协调事宜,房屋外的道路、排水、绿化、垃圾清理等设施完善事务一概不负责。 六、租金先交后用,一次性交一年租金及押金,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递增3%。房屋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擅自转租的自行承担相应结果。 七、租赁期内,买受人在不破坏房屋结构和安全的前提下,经委托方同意后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费用由买受人负责;租赁期满后,装修归委托方所有,不得拆除;委托方对装修部分不作任何补偿;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和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如本资料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内容有差异,最终均以《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八、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如此房产用于仓储,租户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物品。 (略) | |||||||
联系方式: | * 林先生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