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422023032002106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5002422023032002106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3-24 11:1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酉阳县铜鼓镇兴隆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补遗(一)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现将本项目比选文件内容补遗如下: 1.原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中的: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修改为: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比选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青桔 (略) 2023年3月23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3-24 11:1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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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酉阳县铜鼓镇兴隆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补遗(一)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现将本项目比选文件内容补遗如下: 1.原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中的: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修改为: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比选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青桔 (略) 2023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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