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矿山水文苑一期【项目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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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矿山水文苑一期【项目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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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目 录
第一卷 .......................................................................... 1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2
1. 招标条件 ................................................................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3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3
8. 联系方式 ................................................................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1. 总则 .................................................................... 13
1.1 招标项目概况 ...................................................... 13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3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 1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3
1.5 费用承担 .......................................................... 14
1.6 保密 ................................................................ 14
1.7 语言文字 .......................................................... 14
1.8 计量单位 ........................................................... 14
1.9 踏勘现场 .......................................................... 14
1.10 投标预备会 ........................................................ 15
1.11分包 .............................................................. 15
1.12 响应和偏差 ........................................................ 15
2. 招标文件 ............................................................... 15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5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6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 16
3. 投标文件 ............................................................... 16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6
3.2 投标报价 .......................................................... 17
3.3 投标有效期 ........................................................ 17
3.4 投标保证金 ........................................................ 17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 进行资格预审的 .............................. 18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18
3.6 备选投标方案 ...................................................... 18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8
4. 投标 .................................................................... 18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9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9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0
5. 开标 .................................................................... 2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A ............................................... 2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B ............................................... 20
5.2 开标程序 .......................................................... 20
5.3 开标异议 .......................................................... 20
6. 评标 .................................................................... 21
6.1 评标委员会 ........................................................ 21
6.2 评标原则 .......................................................... 21
6.3 评标 ............................................................... 21
7. 合同授予 ............................................................... 21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21
7.2 评标结果异议 ...................................................... 21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21
7.4 定标 ............................................................... 22
7.5 中标通知 .......................................................... 22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22
7.7 履约保证金 ........................................................ 22
7.8 签订合同 .......................................................... 22
8.纪律和监督 ............................................................... 22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2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2
8.3 对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2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3
8.5 投诉 ............................................................... 23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2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3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 24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 22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 26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 27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 28
附件六:确认通知 ....................................................... 2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30
评标办法前附表 ............................................................. 30
1. 评标方法 ............................................................... 34
2. 评审标准 ............................................................... 34
2.1 初步评审标准 ...................................................... 34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34
3. 评标程序 ............................................................... 34
3.1 初步评审 .......................................................... 34
3.2 详细评审 .......................................................... 3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 35
3.4 评标结果 .......................................................... 3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36
第二卷 ......................................................................... 38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39





第三卷 ......................................................................... 4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43
目录 ....................................................................... 4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5
一投标函 ........................................................... 45
二投标函附录 ....................................................... 4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7
二授权委托书 ............................................................. 48
三联合体协议书 ........................................................... 49
四投标保证金 ............................................................. 50
五设计费用清单 ........................................................... 51
六 资格审查资料 ........................................................... 52
七设计方案 ............................................................... 59
八其他资料 ............................................................... 60















1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二期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地矿山水文苑二期 已由 (略) 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略) 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 2205-*-04-01-* 2205-*-04-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遵义地矿房 (略)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 概念性方案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红花岗区忠庄办幸福村 。
建设规模: 一期项目用地面积 49745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期项目用地面积 50289 平方
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本项目一期和二期概念性方案设计按一个标段发包 。
设计周期: 20日历天 。
项目总投资: 一期总投资为 * 万元二期总投资为 54000万元 。
招标范围: 经批准的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及说
明:批文规范环境及建筑物概况设计思想 2)底层标准层平面图:满足建设方使用功能及相关规范
3)主要立面图剖面图: (略) 街道环境交通观瞻等需要 4)各专业平面系统图:能满足使用
功能的要求 5)有关指标:城市规划方面的指标及使用功能方面的指标等 。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的国家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设计 资
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等招标相关资
料自 2023年 月 日 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 http://**下 载


3
获取,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5.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 (略) 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 http://**:88/ZYHY/。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服务系统网址 http://**:88/ZYHY/。
6.2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 收投标文件。
7.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 (略) 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单
位名称 ,联系电话: 0851 *,依法实施的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遵义地矿房 (略) 代理公司:中科 (略)
地 址: (略) 红花岗位共青大道城投大厦 12层 地址: (略) 新蒲新区中建幸福城
联 系 人: 任光镜 女士 联 系 人:徐方兴先生
电 话: * 电 话: 085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遵义地矿房 (略)
地址: (略) 红花岗位共青大道城投大厦 12层
联系人:任光镜女士
电话: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 (略)
地址: (略) 新蒲新区中建幸福城 A区 A7 栋三单元 501
联系人:徐方兴先生
电话: 0851-*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二期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1.1.5 项目建设地点 红花岗区忠庄办幸福村 。
1.1.6 项目建设规模
一期项目用地面积 49745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期项目用地面
积 50289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本项目一期和二期概念性方案设
计按一个标段发包。
1.1.7 项目投资估算 一期总投资为 * 万元二期总投资为 54000 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3.1 招标范围
经批准的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及说明:批文规范环境及建筑物概况设计思想 2)底层
标准层平面图:满足建设方使用功能及相 关规范 3)主要立面图剖面图:
(略) 街道环境交通观瞻等需要 4)各专业平面系统图:能
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5)有关指标:城市规划方面的指标及使用功能方面
的指标等。
1.3.2 设计期限 20 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的国家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行业 建筑 工程 *级
及以上设计 资质
2财务要求: 近 3年财务报告


5
3业绩要求:本项为打分项,不作为资 格审查必需条件。
4信誉要求:参看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按黔发改财金 *号关于
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该文件在遵
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及
以上工程师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其他要求: 设计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企业在册人员。提供投标
人为其缴纳近 3个月社保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佐证。
注:投标人根据类似项目界定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只作评分标准,不作强 制
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
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 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
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通 过 遵 义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http://**:88/ZYHY/,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登*系统查
阅或下载。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人发出的 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时间: /
形式: 通 过 遵 义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http://**:88/ZYHY/向招标人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通 过 遵 义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http://**:88/ZYHY/,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登*系统查
阅或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 /
形式:投标人自行登*系统查阅或下载。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
通 过 遵 义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http://**:88/ZYHY/,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登*系统查
阅或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 /
形式:投标人自行登*系统查阅或下载 ,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


7
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3.2.3 报价方式 唯一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10 元 /平方米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00 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人民币: 10000.00元
1银行转账: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 (略) 遵
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 14位缴费码,
缴 费 码 及 交 易 中 心 保 证 金 账 户 在 交 易 平 台
http://**:88/ZYHY/确认投标后,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
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 CA密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
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2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 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
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
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
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保证保险:
(略) 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及标段保证金金 (略) 官网网址。
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 (略) 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保函保险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保 证金节点内,开标现场提交


8
原件并验证真伪,原件验证通过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保函保险格式可
参考黔建建通 2020 20号相关附件。
4担保保函:
担 (略) 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
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 (略) 官网网址。
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 (略) 的官方网站验
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函作
为投标担 (略) 发改 2023 4 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
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
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
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申请 (略) 公共资源
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系统可直接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
态。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对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遵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操作, 将非中标
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由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算后支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2对中标候选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建设施工合同
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见第二章 3.4.4项规定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 年月日至年月日


9
及仲裁情况的时
间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B
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及提交
1 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ZYTF加密及
.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
2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YTF格式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
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正确
3开标现 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nZYTF 格式光盘*份此光
盘模式针对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
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光盘一份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nzyzf
格式
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 .ZYTF及 .nZYTF
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
其他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提供 * 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
3.7.3 B
投标文件是否需
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 B
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要求
真实有效
3.7.3 B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
表人印章。
1所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都应用本人的 CA 印章签章。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的 CA印章。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未提供方式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制
作,在签字盖章完成后扫描,在投标工具指定位置上传扫描件。
4.1.1 B
投标文件加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要求
4.1.2 电子光盘封套上 项目名称: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二期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10
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
系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4.2.2 B
递交投标文件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YTF (略) 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
网址: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http://**:88/ZYHY/
地点: (略) 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 (略) 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


是,退还时间:
5.1 B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 截止时间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
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开标地点: (略) 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略) 政务服务中心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投标企业 CA锁解密
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
6招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设计服务费报价设计服务期设计服务质 量设计负责人姓名等内容,并
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
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3人


11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

不补偿
7.7.1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
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监督部门: (略) 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51 *
10.1 注意事项
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
技术标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编制和装订要求为:
1.版面要求:采用 A4 标准纸版面,无低纹。
2.编辑颜色要求:统一为黑色。
3.排版要求:按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分节。
4.图表大小字体要求:文字部分为 A4标准纸版面 单倍行距标准间距,
宋体字,不加粗,无下划线,文字和标点符号不得重复图表部分不作特定
要求。
5.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空白页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
迹。
6.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
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与施工组
织设计内容无关的其他特殊标记文字等
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
求。
若暗标中出现投标人身份如名称徽标人员名称等,其设计方案
作零分计算出现上述 1-5项 其他情形的,其设计方案作扣分处理,每出现
一处扣 2分。


12
投标文件以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工具提供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格式不
一致的以工具为准。
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
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求。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YTF格式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
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
确。因投标系统问题无法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 (略) 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2投标单位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nZYTF光盘一份,由投标单位法人或
委托代理人在参加开标会时带至开标会现场备用。
3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 .ZYTF及 .nZYTF
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
4投标人必 (略) 招投标系统 CA锁至开标现场解密,并按时提交投
标文件备用光盘。
5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 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
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
光盘模式开标:招标人按光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开
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光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
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
10.2
电子招投标的应
急措施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
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 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
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
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


13
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 地
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
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
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载有 .ZYTF及 .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由系统管理人员
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10.3 技术成果文件
技术成果文件:投标人中标后在服务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成果资料,技术成
果资料包含以下内容:总体方案概念设计说明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包括
各 单体建筑平剖面图,地下室平面图等 3D 效果图,包括鸟瞰图,反映沿
(略) 形象的效果图,沿街效果图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文本文件 6 套 ,
文本规格 A3 297mm 420mm。
10.4
招标文件中与本须知表相矛盾的地方以本须知表为准开标时间以发布在网上的招标公
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10.5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按照黔价房 * 号文件计算下浮 55%计取,由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10.6
工程建设招标不见面开标说明
1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不到交易 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2招标文件中现场验证环节若有不约束未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即未参与现场开标的投
标人只要按时解密其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到现场验证或未现场递交相关资料光盘等导致投标失

3本项目预约开标时间到达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部门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
交易会员系统,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处理本项目信息公布提出异议确认信息等相关沟通工

4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进入会员系统开标沟通
页面通知投标人开始解密
5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 人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并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及时
获取相关开标信息,待招标人招标代理通知开始解密后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在今日
开标选项卡下选择本项目,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 30 分钟,自公布
投标人名单后起算,若遇特殊情况,经投标人申请,招标人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长招标代理在
开标系统中修改
6因投标人不可抗力原因,或按招标人要求,可用导入非加密文件方式解锁投标文件。非加密投
标文件通过网上提问功能由投标人添加在附件中提交给招标代理。 .nZYTF非加密投标文件 与
.ZYTF上传到交易系统中的加密投标文件须为同一套
7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未解密的所有投标人明确放弃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等 3个条件,
达到任一条件后招标人开始解密


14
8招标人解密完成并批量导入后,截图公布开标记录表
9若对开标环节有任何问题,投标人可在开标沟通页面提出,若所有投标人都在群内回复无
异议或开标记录表公布 20分钟后未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操作结束开标沟通,并在开标
系统结束开标,进入评标程序。


15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服务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设计负责人的 资 格 要 求 : 具 体要 求 见 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
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 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 招 标 人 不 具 有 独立 法人 资 格 的 附 属 机 构 单 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承诺函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 表人拟委任的 设计负责人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投标人需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 http: //http://**.cn/Index自行查询,并承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
拟,提供承诺为证明材料。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 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 织 投 标 人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部 分 投 标 人 未 按 时 参 加 踏勘 现 场的 ,不 影 响 踏 勘 现 场的 正常进行 。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
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 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
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
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
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
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
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 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
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 标 公 告 或 投 标邀 请书
2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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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
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
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
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 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19
5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设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
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
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
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
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
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 标 人 在 递 交 投 标文 件的 同时 ,应 按 投 标 人 须知 前附 表 规 定 的 金 额 形 式和 第六 章 投 标文件格式规
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 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 投
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
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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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
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 满足 本章第 1.4款规
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表 应附 投 标 人 营 业 执 照 和 组 织机 构 代 码 证 的 复 印 件 按 照 三 证 合一 或 五 证
合 一 登 记 制 度 进 行登 记 的 , 可 仅 提 供 营 业 执照 复 印 件 投 标 人 设 计 资质 证 书 副 本 等 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 3年财务报告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承接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
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 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
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设计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
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设计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
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 件。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
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
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21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
响应。
3.7.3 A 1 投标 文 件 应 用 不 褪 色 的 材 料 书 写或 打 印 , 投 标 函 投 标 函附 录 及 对 投 标 文 件的澄清说明
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
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 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 装订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 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
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
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采用暗标评审时,投标文件正文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 任何字符和徽标,暗标文件评审
中如发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或徽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 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 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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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B项的要求加盖电 子印章。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
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投标企业 CA锁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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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
6招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设计服务费报价设计服
务期设计服务质量设计负 责人姓名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
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
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
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 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


24
公示期不得少于 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
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 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 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
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
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
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
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 加条件的,招
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他人合法权 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


25
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
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 的评审因素和
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 知 第 2.4款 第
5.3款 和第 7.2款 的 规 定 先 向 招标 人提 出 异 议 。异 议 答 复 期间 不计 算 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
证金
投标报价
元 设计 负责人 设计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表
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27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 人 名 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
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
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 时 前 将 原件 递 交 至 详 细 地 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28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29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 标 人 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单价: 元 /平方米 中标总价: 元。
服务期限: 。
设计 负 责 人 : 姓 名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0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 标 人 名 称:

我方 已 接 受 中 标人 名称 于 投 标日 期 所 递 交的 项 目名称 概念性方案 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1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 人 名 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 概念性方案 设计招标关于 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依
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 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 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
审标 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33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 部分: 20 分
设计方案: 45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J (B1 B2
Bn) n
B1 B2 Bn 为 n个有效投标总价 ,当有效投标
总价个数 n 3且 n 9时 ,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
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
个数 n 9时 ,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
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 n 3
时 ,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 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 :投标项目成本价有效
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2.2.3 工程设计收费报价得 分 20分
投标总价得分 (20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J (B1 B2
Bn) n
B1 B2 Bn 为 n个有效投标总价 ,当有效
投标总价个数 n 3且 n 9时 ,J为去掉一个最
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
总价个数 n 9时 ,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
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 n
3时 ,J 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 :投标项目成本价 有
效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2偏差率计算公式
P Bn J J 100%, Bn 第 n个有效
投标总价, J 评标基准价。
3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 :C 20 P K
100
C 投标总价得分 (C 0)


34
P 偏差率
K 扣分系数 :Bn大于 J时, K取 0.2 Bn
小于 J 时, K取 0.1 Bn 等于 J 时, K取 0。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 分
标准
20分
信誉 5分 通过资格审查得 5分。
类似项目业绩
5 分
2020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 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个及以上类似建筑
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 2.5 分,满分 5分。
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设计负责人资历 5

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师资格得 3分,具
备高级级职称得 2分,满分 5分。其他得 0分。
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 证书扫描件 为 证明材
料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5分
除设计负责人外,配备不少于四名项目主
要专业设计负责人 ,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应
专业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计
5分。
注:需提供 人员注册证书 资格证书扫描件 并
加盖公 章作为证明材料 。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好 一般 差 缺项





2.2.4 2





设计方案
评分标准
45分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5 5-3 3-1 1-0 0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
标 5 5-3 3-1 1-0 0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
职责 5 5-3 3-1 1-0 0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10 10-5 5-1 1-0 0

设计质量保密等保证
措施 5 5-3 3-1 1-0 0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
析 5 5-3 3-1 1-0 0
合理化建议 5 5-3 3-1 1-0 0
总平面布局 5
5-3 3-1 1-0 0


35
2.2.4 3 其 他 评 分因素 15 项目阐述者 进入评标区阐述设计方案 15-11 11-4 4-0 0
无效标条款
无效标条款
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电子系统的。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和签署的重复标记和
签署的除外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的,逾期送达投标的
4.有损国家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投标,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的
投标
5.提供的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
不足三家的
7.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投标文件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的单价总价报价均超过了最高投标限价栏标价的,
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10.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备注: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应附无效标情况说
明,并在评审结果告知时,向投标人公布。
得分汇总时,应遵循: 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 个最


36
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 30%含 30%范围内的评分。 3
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7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
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
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
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 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 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8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
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 标 委 员 会 按 本 章 第 2.2款 规 定 的 量 化 因 素 和 分值 进 行 打 分 ,并 计 算 出综 合评 估 得 分 。
1按本章第 2.2.4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 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5按本章第 2.2.4 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细微偏差扣分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 E。
3.2.2评 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 ABCD-E。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
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 提 供 相 应 证 明 材 料的 ,评标 委
员 会 应 当 认 定 该 投 标人 以 低 于 成 本 报 价 竞标 ,并否 决其投标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3.3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人 提交 的 澄清 说 明 或 补 正 有 疑问的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进 一步 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
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
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
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 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 投标函 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 投标函附录 的函件。
1.1.1.6 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 发包人要求 的文件。
1.1.1.7 设计方案:指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
1.1.1.8 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 和或设计人。
1.1.2.2 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
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 设计负责人 :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 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 工程和设计
1.1.3.1 工程:指专用合同 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1.1.3.2 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提供


40
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1.1.3.3 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所需
要的资料。
1.1.3.4 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算
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 开始设计通知:指发 包人按第 6.1 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
1.1.4.2 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 6.1 款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3 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设计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6.2 款第 6.4 款和第 6.6 款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 完成设计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 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
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设计费用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
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
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
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1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
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设计费用清单
8设计方案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设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
外,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设计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发包人提供设计
文件。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 复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
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
6.2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
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
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
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42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
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
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
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
1.10.2 设计人在从事设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10.3 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
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
人或公开发表与 引用。
1.12 发包人要求
1.12.1 设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无论是
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设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由此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 (或 )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 (或 )延长周
期。
1.12.2 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设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其改正。
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设计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
引起的设计人的全部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
1.12.3 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
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设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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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2.2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发包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
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设计人应 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设计人负
责办理的设计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设计人提供设计资料。
2.6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发包人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 授权期限内,
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
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
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
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设计人。
3.1.3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
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
3.1.4 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 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发包人代表
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设计人。被授权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
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
3.2 监理人
3.2.1 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设计监理。如果委托监理,则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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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
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2.2 合同约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 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
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3 发包人的指示
3.3.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
人代表签字确认。
3.3.2 设计人收到发包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11 条执行。
3.3.3 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设计人应遵照执行。
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24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
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只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 3.1.4 项约定的被授权人
员处取得指示。
3.3.5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
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4 决定或答复
3.4.1 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和 /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
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服务期限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第 11 条的约定处理。
3.4.2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设 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
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

4 设计人义务

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设计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责任。
4.1.2 依法纳税
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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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 文件及相关服务等。
4.1.4 其他义务
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
成果文件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
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4.3.1 设计人不得将其设计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人。
4.3.2 设计人不得将设计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
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 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分包工作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 1 份分包合同副本,并对分包
设计工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的设计费用由设计人与分包人自
行支付。
4.3.4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包括必要的企业资质人员
设备和类似业绩等。
4.4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4.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 体
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
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5 设计负责人
4.5.1 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 设计负责人 ,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设计人更换 设
计负责人 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 设计负责人 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
交发包人。 设计负责人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5.2 设计负责人 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
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 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小时内
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
4.5.3 设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设计人单位章,并由设计人的 设计负责人 签
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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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设计负责人 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
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
4.6 设计人员的管理
4.6.1 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
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设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 要设计人
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
理经验等资料。 设计负责人 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5.1 项规定执行。
4.6.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 设计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
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
4.6.3 设计人应保证其主要设计人员含分包人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发
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
4.6.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发
包人认为 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7 撤换 设计负责人 和其他人员
设计人应对其 设计负责人 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
不端或玩忽职守的 设计负责人 和其他人员的,设计人应予以撤换。
4.8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8.1 设计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8.2 设计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设
计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8.3 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 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9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设计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设计工作。

5 设计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
全标准进行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
5.1.2 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
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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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为准。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 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
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
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
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 7 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
照第 11 条约定执行。
5.1.4 设计人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
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 设计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 程的设计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设计依据。
5.3 设计范围
5.3.1 本合同的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设计范围应当根据三者之
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3.2 工程范围指所设计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 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
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4 工作范围指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
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
同条款中约定。
5.4 设计文件要求
5.4.1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
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
5.4.2 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 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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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
5.4.3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
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4 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
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6 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6.1 开始设计
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 7 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
通知。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
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周期延误。
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设计服
务期限并增加设计费用,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设计事项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设计
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计 费用
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6未及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7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8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4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或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
6.5 完成设计
6.5.1 设计人完成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 人要求编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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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6.5.2 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和不同
阶段的设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
6.5.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
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和 设计负责人 注册执业印章电
子文件中的文字为 WORD 格式图形为 CAD 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 U 盘分别贮存。
6.6 提前完成设计
6.6.1 根据发包人要求或 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设计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设计的,可向发包人
递交一份提前完成设计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设计费用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设计而减少设计费用增加设计费用的,所增
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6.2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但设计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 7 天
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 7 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
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设计服务期限。
6.6.3 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 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设计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

7 暂停设计
7.1 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
纠正。发包人收到设计人通知后的 28 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设计人有权暂停设计并通知发包
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
1发包人违约
2发包人确定暂停设计
3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2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通 知暂停设计,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
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
1 设计人违约
2 设计人擅自暂停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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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3 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暂停期间设计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已完部分的设计文件,由
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 设计文件
8.1 设计文件接收
8.1.1 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经接
收设计文件。
8.1.2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时,应向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 图纸名称图纸
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8.1.3 设计文件提交的份数内容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展板模型沙盘动画等
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2 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8.2.1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应当给予配合。
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
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 日起不应
超过 14 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
审查。
8.2.3 发包人审查后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说明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及
其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
限重新起算。
8.3 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
8.3.1 设计文件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主管部门
要求,将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发包人的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
查不减免设计人 因为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设计责任。
8.3.2 对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如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应由设计人按照审查意
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如需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则由发包人重新修改和提出发包人要求,再由设计
人根据新的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51
8.3.3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
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

9 设计责任与保险
9.1 工作质量责任
9.1.1 设计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 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
9.1.2 设计人应做好设计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 任
制度,加强设计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
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9.1.3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设
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
9.1.4 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设计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
便,包括发包人到设计场地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设计的原始记录 和其他文
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9.2 设计文件错误责任
9.2.1 设计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设计人是否通过
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设计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
第 1.6.2 项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
9.2.2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
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14.1 款的约定承担责任。
9.2.3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 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
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设计费用增加和或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9.3 设计责任主体
9.3.1 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
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9.3.2 设计责任为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终身责任制。 设计负责人 应当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
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9.3.3 设计负责人 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 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9.4 设计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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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
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 28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9.4.2 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当包括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
损失,以及由于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赔偿等。
9.4.3 发生工程设计保险事故后,设 计人应按保险人要求进行报告,并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业务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设计人自行补偿。

10 施工期间配合
10.1 施工配合指设计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或其他配合工作,直至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10.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
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10.3 设计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 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10.4 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
交底,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和解释。
10.5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设计人参加验
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设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免费修
改设计文件和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1 合同变更
11.1 变更情形
1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 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进行变更,设计服务期限和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设计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设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设计
4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设计及恢复设计。
11.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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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11.2 合理化建议
11.2.1 合同履行中,设计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 交
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11.1 款约定。
11.2.2 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
的,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12 合同价格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
12.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2.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
估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12.1.3 发包人要求设计 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 设计
方自行支付,设计中期服务涉及到的差旅费设计变更费用等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12.2 中期支付
12.2.1 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中期支付申
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12.2.2 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
付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 违约金。
12.2.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
约定执行。
12.3 费用结算
12.3.1 合同工作完成后,设计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设计费
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3.2 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28 个工作日 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
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
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2.3.3 发包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
设计人重新提交。设计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15 条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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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款的约定执行。

13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3.1.1 不可抗力是指设计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
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3.1.2 不 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
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3.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3.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
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3.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
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13.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3.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
生前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3.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
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3.3.3 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人
承担全部损失。

14 违约
14.1 设计人违约
14.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 约:
1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2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
3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
4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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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4.1.2 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
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14.2 发包人违约
14.2.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 一的,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
2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停止
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4.2.2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
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
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
14.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当 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5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
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56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57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58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 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
名称 ,已接受 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 设计人 对该项目设计投标。
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设计费用清单
7设计方案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 的
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4. 设计负责人: 。
5. 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 设计人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设计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9


发包人: 盖单位章 设计人: 盖单位章

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格式仅为参考,合同签订时双方自行约定



6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 人 名 称 :


鉴 于 发 包 人 名 称 ,以 下简 称 发 包 人 接 受 设 计 人 名 称 ,以 下 称 设 计 人 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就设计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 民币大写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
文件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设计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61

第二卷


62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
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
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计要求
发包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设计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 置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地
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 (略) 政情况等。
2设计范围及内容
3.设计依据
4.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
5.设计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三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设计说明图纸等
2.成果文件的深度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
3其他要求
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63
2.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发包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
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4.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
5.发包人提 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6.其他资料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
2.发包人财产退还要求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发包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发包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4.发包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 文件柜等
5.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64


八设计任务书
遵义地矿房 (略)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二期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二期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项目地点
红花岗区忠庄办幸福村。
3建设规模及控制要求
一期项目用地面积 49745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期项目用地面积 50289 平方米,建筑面积 *
平方米 本项目一期和二期概念性方案设计按一个标段发包。
4设计范围
经批准的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及说明:批文规范
环境及建筑物概况设计思想 2)底层标准层平面图:满足建设方使用功能及相关规范 3)主要立面图
剖面图: (略) 街道环境交通观瞻等需要 4)各专业平面系统图: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5)
有关指标:城市规划方面的指标及使用功能方面的指标等。
二方案设计要求
1.技术指标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地方规划部门规定要求
2.功能需求,满足*方使用功能,各部门用房合理贯通,具体详细功能使用安排与*方沟通 若有需要 。
3.立面造型:整个建筑形象新颖庄重,特点鲜明。
4.深度要求:根据国家设计规范,达到方案设计文本具备的内容。


65










第三卷



















6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7




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8
目录

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设计费用清单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设计方案
七其他资料




6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 标人 名 称:
1.我 方 已 仔 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 文 件 的 全部 内容 , 愿意以 单价 元
/平方米 投标总报价 为 元 大写 按合 同 约 定 完 成 设计服务工 作 。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费用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设计方案
7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 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 他 补 充 说 明。
投 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70
二投标 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设计负责人 1.1.2.5 姓名:
2 服务期限 1.1.4.3





投 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7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投 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2
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
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3
三 投标保证金
以市交 易中心系统缴纳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为准




74
四费用清单

1.费用清单说明
2.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合计报价



75
五 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设计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7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要求



77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 称 专 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78
四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执业资格证书
或上岗证书
名称

职 称 学 历 拟在本项目任 职
工作年限 从事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 1.主要设计人员包括:相关专业负责人。
2.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扫描件。



79
五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格式自拟




































80
六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格式自拟

注 :后附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递交的相关资料,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

















81
七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格式自拟

注:后附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递交的相关资料,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


















82
六设计方案格式自拟






83
七其他资料
附件 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作为 项目的投标人,本着诚信原则,对本次投标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公平竞争,不采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谋取中标。
2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并 独立完成该项目。在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不转让
出租出借投标单位资格,不挂靠任何单位,不借用别人的资格证书除非资质降低或不可抗力
原因,造成投标人不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不放弃本项目投标工作。
3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作为本项目中标
候选人公示后,不再作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其他项目投标。若我单位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
得更换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4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投标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5无涉及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6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互相串通投标不向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
7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
8中标单位应 (略) 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 (略) 人民
政府令第 151号要求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单位应建立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劳动
用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 ,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
保险费。
9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签订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
合同或补充协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不留安全隐患。
若违背以上信用承诺,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本企业违背承诺的失信行为
形成的失信记录,以及失信等级的划分,由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传送企业公
共信用信息平台,自 (略) 各级国家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联合惩戒。 (略) 外企业的,
还接受企业注册所在地 省 (略) 根据相关规定对本单位作出的失信行为惩戒。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人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84
附件 2: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目 录
第一卷 .......................................................................... 1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2
1. 招标条件 ................................................................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3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3
8. 联系方式 ................................................................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1. 总则 .................................................................... 13
1.1 招标项目概况 ...................................................... 13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3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 1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3
1.5 费用承担 .......................................................... 14
1.6 保密 ................................................................ 14
1.7 语言文字 .......................................................... 14
1.8 计量单位 ........................................................... 14
1.9 踏勘现场 .......................................................... 14
1.10 投标预备会 ........................................................ 15
1.11分包 .............................................................. 15
1.12 响应和偏差 ........................................................ 15
2. 招标文件 ............................................................... 15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5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6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 16
3. 投标文件 ............................................................... 16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6
3.2 投标报价 .......................................................... 17
3.3 投标有效期 ........................................................ 17
3.4 投标保证金 ........................................................ 17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 进行资格预审的 .............................. 18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18
3.6 备选投标方案 ...................................................... 18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8
4. 投标 .................................................................... 18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9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9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0
5. 开标 .................................................................... 2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A ............................................... 2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B ............................................... 20
5.2 开标程序 .......................................................... 20
5.3 开标异议 .......................................................... 20
6. 评标 .................................................................... 21
6.1 评标委员会 ........................................................ 21
6.2 评标原则 .......................................................... 21
6.3 评标 ............................................................... 21
7. 合同授予 ............................................................... 21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21
7.2 评标结果异议 ...................................................... 21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21
7.4 定标 ............................................................... 22
7.5 中标通知 .......................................................... 22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22
7.7 履约保证金 ........................................................ 22
7.8 签订合同 .......................................................... 22
8.纪律和监督 ............................................................... 22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2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2
8.3 对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2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3
8.5 投诉 ............................................................... 23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2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3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 24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 22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 26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 27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 28
附件六:确认通知 ....................................................... 2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30
评标办法前附表 ............................................................. 30
1. 评标方法 ............................................................... 34
2. 评审标准 ............................................................... 34
2.1 初步评审标准 ...................................................... 34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34
3. 评标程序 ............................................................... 34
3.1 初步评审 .......................................................... 34
3.2 详细评审 .......................................................... 3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 35
3.4 评标结果 .......................................................... 3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36
第二卷 ......................................................................... 38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39





第三卷 ......................................................................... 4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43
目录 ....................................................................... 4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5
一投标函 ........................................................... 45
二投标函附录 ....................................................... 4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7
二授权委托书 ............................................................. 48
三联合体协议书 ........................................................... 49
四投标保证金 ............................................................. 50
五设计费用清单 ........................................................... 51
六 资格审查资料 ........................................................... 52
七设计方案 ............................................................... 59
八其他资料 ............................................................... 60















1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二期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地矿山水文苑二期 已由 (略) 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略) 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 2205-*-04-01-* 2205-*-04-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遵义地矿房 (略)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 概念性方案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红花岗区忠庄办幸福村 。
建设规模: 一期项目用地面积 49745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期项目用地面积 50289 平方
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本项目一期和二期概念性方案设计按一个标段发包 。
设计周期: 20日历天 。
项目总投资: 一期总投资为 * 万元二期总投资为 54000万元 。
招标范围: 经批准的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及说
明:批文规范环境及建筑物概况设计思想 2)底层标准层平面图:满足建设方使用功能及相关规范
3)主要立面图剖面图: (略) 街道环境交通观瞻等需要 4)各专业平面系统图:能满足使用
功能的要求 5)有关指标:城市规划方面的指标及使用功能方面的指标等 。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的国家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设计 资
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等招标相关资
料自 2023年 月 日 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 http://**下 载


3
获取,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5.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 (略) 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 http://**:88/ZYHY/。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服务系统网址 http://**:88/ZYHY/。
6.2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 收投标文件。
7.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 (略) 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单
位名称 ,联系电话: 0851 *,依法实施的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遵义地矿房 (略) 代理公司:中科 (略)
地 址: (略) 红花岗位共青大道城投大厦 12层 地址: (略) 新蒲新区中建幸福城
联 系 人: 任光镜 女士 联 系 人:徐方兴先生
电 话: * 电 话: 085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遵义地矿房 (略)
地址: (略) 红花岗位共青大道城投大厦 12层
联系人:任光镜女士
电话: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 (略)
地址: (略) 新蒲新区中建幸福城 A区 A7 栋三单元 501
联系人:徐方兴先生
电话: 0851-*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二期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1.1.5 项目建设地点 红花岗区忠庄办幸福村 。
1.1.6 项目建设规模
一期项目用地面积 49745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期项目用地面
积 50289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本项目一期和二期概念性方案设
计按一个标段发包。
1.1.7 项目投资估算 一期总投资为 * 万元二期总投资为 54000 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3.1 招标范围
经批准的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及说明:批文规范环境及建筑物概况设计思想 2)底层
标准层平面图:满足建设方使用功能及相 关规范 3)主要立面图剖面图:
(略) 街道环境交通观瞻等需要 4)各专业平面系统图:能
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5)有关指标:城市规划方面的指标及使用功能方面
的指标等。
1.3.2 设计期限 20 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的国家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行业 建筑 工程 *级
及以上设计 资质
2财务要求: 近 3年财务报告


5
3业绩要求:本项为打分项,不作为资 格审查必需条件。
4信誉要求:参看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按黔发改财金 *号关于
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该文件在遵
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及
以上工程师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其他要求: 设计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企业在册人员。提供投标
人为其缴纳近 3个月社保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佐证。
注:投标人根据类似项目界定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只作评分标准,不作强 制
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
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 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
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通 过 遵 义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http://**:88/ZYHY/,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登*系统查
阅或下载。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人发出的 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时间: /
形式: 通 过 遵 义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http://**:88/ZYHY/向招标人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通 过 遵 义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http://**:88/ZYHY/,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登*系统查
阅或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 /
形式:投标人自行登*系统查阅或下载。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
通 过 遵 义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http://**:88/ZYHY/,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登*系统查
阅或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 /
形式:投标人自行登*系统查阅或下载 ,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


7
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3.2.3 报价方式 唯一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10 元 /平方米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00 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人民币: 10000.00元
1银行转账: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 (略) 遵
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 14位缴费码,
缴 费 码 及 交 易 中 心 保 证 金 账 户 在 交 易 平 台
http://**:88/ZYHY/确认投标后,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
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 CA密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
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2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 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
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
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
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保证保险:
(略) 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及标段保证金金 (略) 官网网址。
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 (略) 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保函保险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保 证金节点内,开标现场提交


8
原件并验证真伪,原件验证通过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保函保险格式可
参考黔建建通 2020 20号相关附件。
4担保保函:
担 (略) 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
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 (略) 官网网址。
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 (略) 的官方网站验
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函作
为投标担 (略) 发改 2023 4 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
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
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
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申请 (略) 公共资源
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系统可直接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
态。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对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遵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操作, 将非中标
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由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算后支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2对中标候选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建设施工合同
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见第二章 3.4.4项规定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 年月日至年月日


9
及仲裁情况的时
间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B
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及提交
1 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ZYTF加密及
.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
2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YTF格式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
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正确
3开标现 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nZYTF 格式光盘*份此光
盘模式针对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
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光盘一份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nzyzf
格式
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 .ZYTF及 .nZYTF
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
其他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提供 * 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
3.7.3 B
投标文件是否需
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 B
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要求
真实有效
3.7.3 B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
表人印章。
1所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都应用本人的 CA 印章签章。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的 CA印章。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未提供方式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制
作,在签字盖章完成后扫描,在投标工具指定位置上传扫描件。
4.1.1 B
投标文件加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要求
4.1.2 电子光盘封套上 项目名称: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二期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10
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
系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4.2.2 B
递交投标文件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YTF (略) 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
网址: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http://**:88/ZYHY/
地点: (略) 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 (略) 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


是,退还时间:
5.1 B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 截止时间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
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开标地点: (略) 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略) 政务服务中心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投标企业 CA锁解密
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
6招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设计服务费报价设计服务期设计服务质 量设计负责人姓名等内容,并
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
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3人


11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

不补偿
7.7.1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
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监督部门: (略) 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51 *
10.1 注意事项
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
技术标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编制和装订要求为:
1.版面要求:采用 A4 标准纸版面,无低纹。
2.编辑颜色要求:统一为黑色。
3.排版要求:按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分节。
4.图表大小字体要求:文字部分为 A4标准纸版面 单倍行距标准间距,
宋体字,不加粗,无下划线,文字和标点符号不得重复图表部分不作特定
要求。
5.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空白页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
迹。
6.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
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与施工组
织设计内容无关的其他特殊标记文字等
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
求。
若暗标中出现投标人身份如名称徽标人员名称等,其设计方案
作零分计算出现上述 1-5项 其他情形的,其设计方案作扣分处理,每出现
一处扣 2分。


12
投标文件以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工具提供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格式不
一致的以工具为准。
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
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求。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YTF格式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
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
确。因投标系统问题无法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 (略) 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2投标单位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nZYTF光盘一份,由投标单位法人或
委托代理人在参加开标会时带至开标会现场备用。
3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 .ZYTF及 .nZYTF
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
4投标人必 (略) 招投标系统 CA锁至开标现场解密,并按时提交投
标文件备用光盘。
5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 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
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
光盘模式开标:招标人按光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开
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光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
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
10.2
电子招投标的应
急措施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
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 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
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
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


13
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 地
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
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
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载有 .ZYTF及 .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由系统管理人员
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10.3 技术成果文件
技术成果文件:投标人中标后在服务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成果资料,技术成
果资料包含以下内容:总体方案概念设计说明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包括
各 单体建筑平剖面图,地下室平面图等 3D 效果图,包括鸟瞰图,反映沿
(略) 形象的效果图,沿街效果图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文本文件 6 套 ,
文本规格 A3 297mm 420mm。
10.4
招标文件中与本须知表相矛盾的地方以本须知表为准开标时间以发布在网上的招标公
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10.5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按照黔价房 * 号文件计算下浮 55%计取,由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10.6
工程建设招标不见面开标说明
1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不到交易 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2招标文件中现场验证环节若有不约束未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即未参与现场开标的投
标人只要按时解密其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到现场验证或未现场递交相关资料光盘等导致投标失

3本项目预约开标时间到达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部门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
交易会员系统,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处理本项目信息公布提出异议确认信息等相关沟通工

4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进入会员系统开标沟通
页面通知投标人开始解密
5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 人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并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及时
获取相关开标信息,待招标人招标代理通知开始解密后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在今日
开标选项卡下选择本项目,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 30 分钟,自公布
投标人名单后起算,若遇特殊情况,经投标人申请,招标人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长招标代理在
开标系统中修改
6因投标人不可抗力原因,或按招标人要求,可用导入非加密文件方式解锁投标文件。非加密投
标文件通过网上提问功能由投标人添加在附件中提交给招标代理。 .nZYTF非加密投标文件 与
.ZYTF上传到交易系统中的加密投标文件须为同一套
7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未解密的所有投标人明确放弃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等 3个条件,
达到任一条件后招标人开始解密


14
8招标人解密完成并批量导入后,截图公布开标记录表
9若对开标环节有任何问题,投标人可在开标沟通页面提出,若所有投标人都在群内回复无
异议或开标记录表公布 20分钟后未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操作结束开标沟通,并在开标
系统结束开标,进入评标程序。


15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服务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设计负责人的 资 格 要 求 : 具 体要 求 见 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
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 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 招 标 人 不 具 有 独立 法人 资 格 的 附 属 机 构 单 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承诺函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 表人拟委任的 设计负责人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投标人需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 http: //http://**.cn/Index自行查询,并承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
拟,提供承诺为证明材料。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 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 织 投 标 人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部 分 投 标 人 未 按 时 参 加 踏勘 现 场的 ,不 影 响 踏 勘 现 场的 正常进行 。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
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 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
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
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
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
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
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 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
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 标 公 告 或 投 标邀 请书
2投标人须知


18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
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
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
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 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19
5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设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
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
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
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
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
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 标 人 在 递 交 投 标文 件的 同时 ,应 按 投 标 人 须知 前附 表 规 定 的 金 额 形 式和 第六 章 投 标文件格式规
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 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 投
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
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


20
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
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 满足 本章第 1.4款规
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表 应附 投 标 人 营 业 执 照 和 组 织机 构 代 码 证 的 复 印 件 按 照 三 证 合一 或 五 证
合 一 登 记 制 度 进 行登 记 的 , 可 仅 提 供 营 业 执照 复 印 件 投 标 人 设 计 资质 证 书 副 本 等 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 3年财务报告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承接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
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 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
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设计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
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设计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
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 件。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
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
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21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
响应。
3.7.3 A 1 投标 文 件 应 用 不 褪 色 的 材 料 书 写或 打 印 , 投 标 函 投 标 函附 录 及 对 投 标 文 件的澄清说明
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
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 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 装订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 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
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
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采用暗标评审时,投标文件正文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 任何字符和徽标,暗标文件评审
中如发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或徽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 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 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2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B项的要求加盖电 子印章。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
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投标企业 CA锁解密


23
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
6招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设计服务费报价设计服
务期设计服务质量设计负 责人姓名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
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
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
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 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


24
公示期不得少于 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
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 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 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
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
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
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
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 加条件的,招
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他人合法权 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


25
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
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 的评审因素和
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 知 第 2.4款 第
5.3款 和第 7.2款 的 规 定 先 向 招标 人提 出 异 议 。异 议 答 复 期间 不计 算 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
证金
投标报价
元 设计 负责人 设计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表
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27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 人 名 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
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
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 时 前 将 原件 递 交 至 详 细 地 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28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29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 标 人 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单价: 元 /平方米 中标总价: 元。
服务期限: 。
设计 负 责 人 : 姓 名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0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 标 人 名 称:

我方 已 接 受 中 标人 名称 于 投 标日 期 所 递 交的 项 目名称 概念性方案 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1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 人 名 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 概念性方案 设计招标关于 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依
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 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 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
审标 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33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 部分: 20 分
设计方案: 45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J (B1 B2
Bn) n
B1 B2 Bn 为 n个有效投标总价 ,当有效投标
总价个数 n 3且 n 9时 ,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
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
个数 n 9时 ,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
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 n 3
时 ,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 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 :投标项目成本价有效
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2.2.3 工程设计收费报价得 分 20分
投标总价得分 (20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J (B1 B2
Bn) n
B1 B2 Bn 为 n个有效投标总价 ,当有效
投标总价个数 n 3且 n 9时 ,J为去掉一个最
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
总价个数 n 9时 ,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
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 n
3时 ,J 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 :投标项目成本价 有
效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2偏差率计算公式
P Bn J J 100%, Bn 第 n个有效
投标总价, J 评标基准价。
3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 :C 20 P K
100
C 投标总价得分 (C 0)


34
P 偏差率
K 扣分系数 :Bn大于 J时, K取 0.2 Bn
小于 J 时, K取 0.1 Bn 等于 J 时, K取 0。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 分
标准
20分
信誉 5分 通过资格审查得 5分。
类似项目业绩
5 分
2020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 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个及以上类似建筑
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 2.5 分,满分 5分。
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设计负责人资历 5

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师资格得 3分,具
备高级级职称得 2分,满分 5分。其他得 0分。
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 证书扫描件 为 证明材
料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5分
除设计负责人外,配备不少于四名项目主
要专业设计负责人 ,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应
专业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计
5分。
注:需提供 人员注册证书 资格证书扫描件 并
加盖公 章作为证明材料 。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好 一般 差 缺项





2.2.4 2





设计方案
评分标准
45分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5 5-3 3-1 1-0 0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
标 5 5-3 3-1 1-0 0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
职责 5 5-3 3-1 1-0 0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10 10-5 5-1 1-0 0

设计质量保密等保证
措施 5 5-3 3-1 1-0 0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
析 5 5-3 3-1 1-0 0
合理化建议 5 5-3 3-1 1-0 0
总平面布局 5
5-3 3-1 1-0 0


35
2.2.4 3 其 他 评 分因素 15 项目阐述者 进入评标区阐述设计方案 15-11 11-4 4-0 0
无效标条款
无效标条款
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电子系统的。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和签署的重复标记和
签署的除外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的,逾期送达投标的
4.有损国家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投标,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的
投标
5.提供的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
不足三家的
7.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投标文件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的单价总价报价均超过了最高投标限价栏标价的,
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10.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备注: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应附无效标情况说
明,并在评审结果告知时,向投标人公布。
得分汇总时,应遵循: 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 个最


36
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 30%含 30%范围内的评分。 3
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7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
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
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
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 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 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8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
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 标 委 员 会 按 本 章 第 2.2款 规 定 的 量 化 因 素 和 分值 进 行 打 分 ,并 计 算 出综 合评 估 得 分 。
1按本章第 2.2.4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 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5按本章第 2.2.4 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细微偏差扣分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 E。
3.2.2评 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 ABCD-E。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
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 提 供 相 应 证 明 材 料的 ,评标 委
员 会 应 当 认 定 该 投 标人 以 低 于 成 本 报 价 竞标 ,并否 决其投标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3.3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人 提交 的 澄清 说 明 或 补 正 有 疑问的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进 一步 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
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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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
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
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 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 投标函 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 投标函附录 的函件。
1.1.1.6 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 发包人要求 的文件。
1.1.1.7 设计方案:指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
1.1.1.8 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 和或设计人。
1.1.2.2 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
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 设计负责人 :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 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 工程和设计
1.1.3.1 工程:指专用合同 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1.1.3.2 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提供


40
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1.1.3.3 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所需
要的资料。
1.1.3.4 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算
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 开始设计通知:指发 包人按第 6.1 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
1.1.4.2 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 6.1 款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3 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设计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6.2 款第 6.4 款和第 6.6 款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 完成设计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 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
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设计费用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
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
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
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1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
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设计费用清单
8设计方案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设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
外,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设计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发包人提供设计
文件。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 复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
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
6.2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
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
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
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42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
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
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
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
1.10.2 设计人在从事设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10.3 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
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
人或公开发表与 引用。
1.12 发包人要求
1.12.1 设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无论是
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设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由此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 (或 )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 (或 )延长周
期。
1.12.2 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设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其改正。
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设计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
引起的设计人的全部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
1.12.3 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
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设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43
责任。
2.2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发包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
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设计人应 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设计人负
责办理的设计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设计人提供设计资料。
2.6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发包人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 授权期限内,
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
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
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
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设计人。
3.1.3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
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
3.1.4 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 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发包人代表
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设计人。被授权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
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
3.2 监理人
3.2.1 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设计监理。如果委托监理,则监


44
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
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2.2 合同约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 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
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3 发包人的指示
3.3.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
人代表签字确认。
3.3.2 设计人收到发包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11 条执行。
3.3.3 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设计人应遵照执行。
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24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
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只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 3.1.4 项约定的被授权人
员处取得指示。
3.3.5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
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4 决定或答复
3.4.1 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和 /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
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服务期限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第 11 条的约定处理。
3.4.2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设 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
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

4 设计人义务

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设计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责任。
4.1.2 依法纳税
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


45
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 文件及相关服务等。
4.1.4 其他义务
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
成果文件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
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4.3.1 设计人不得将其设计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人。
4.3.2 设计人不得将设计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
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 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分包工作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 1 份分包合同副本,并对分包
设计工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的设计费用由设计人与分包人自
行支付。
4.3.4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包括必要的企业资质人员
设备和类似业绩等。
4.4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4.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 体
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
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5 设计负责人
4.5.1 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 设计负责人 ,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设计人更换 设
计负责人 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 设计负责人 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
交发包人。 设计负责人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5.2 设计负责人 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
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 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小时内
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
4.5.3 设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设计人单位章,并由设计人的 设计负责人 签
字确认。


46
4.5.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设计负责人 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
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
4.6 设计人员的管理
4.6.1 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
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设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 要设计人
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
理经验等资料。 设计负责人 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5.1 项规定执行。
4.6.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 设计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
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
4.6.3 设计人应保证其主要设计人员含分包人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发
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
4.6.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发
包人认为 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7 撤换 设计负责人 和其他人员
设计人应对其 设计负责人 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
不端或玩忽职守的 设计负责人 和其他人员的,设计人应予以撤换。
4.8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8.1 设计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8.2 设计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设
计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8.3 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 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9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设计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设计工作。

5 设计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
全标准进行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
5.1.2 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
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


47
的内容为准。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 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
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
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
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 7 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
照第 11 条约定执行。
5.1.4 设计人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
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 设计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 程的设计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设计依据。
5.3 设计范围
5.3.1 本合同的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设计范围应当根据三者之
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3.2 工程范围指所设计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 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
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4 工作范围指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
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
同条款中约定。
5.4 设计文件要求
5.4.1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
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
5.4.2 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 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


48
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
5.4.3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
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4 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
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6 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6.1 开始设计
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 7 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
通知。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
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周期延误。
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设计服
务期限并增加设计费用,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设计事项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设计
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计 费用
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6未及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7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8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4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或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
6.5 完成设计
6.5.1 设计人完成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 人要求编制设计


49
文件。
6.5.2 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和不同
阶段的设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
6.5.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
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和 设计负责人 注册执业印章电
子文件中的文字为 WORD 格式图形为 CAD 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 U 盘分别贮存。
6.6 提前完成设计
6.6.1 根据发包人要求或 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设计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设计的,可向发包人
递交一份提前完成设计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设计费用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设计而减少设计费用增加设计费用的,所增
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6.2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但设计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 7 天
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 7 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
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设计服务期限。
6.6.3 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 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设计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

7 暂停设计
7.1 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
纠正。发包人收到设计人通知后的 28 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设计人有权暂停设计并通知发包
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
1发包人违约
2发包人确定暂停设计
3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2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通 知暂停设计,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
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
1 设计人违约
2 设计人擅自暂停设计


50
3 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3 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暂停期间设计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已完部分的设计文件,由
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 设计文件
8.1 设计文件接收
8.1.1 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经接
收设计文件。
8.1.2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时,应向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 图纸名称图纸
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8.1.3 设计文件提交的份数内容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展板模型沙盘动画等
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2 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8.2.1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应当给予配合。
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
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 日起不应
超过 14 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
审查。
8.2.3 发包人审查后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说明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及
其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
限重新起算。
8.3 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
8.3.1 设计文件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主管部门
要求,将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发包人的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
查不减免设计人 因为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设计责任。
8.3.2 对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如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应由设计人按照审查意
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如需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则由发包人重新修改和提出发包人要求,再由设计
人根据新的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51
8.3.3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
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

9 设计责任与保险
9.1 工作质量责任
9.1.1 设计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 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
9.1.2 设计人应做好设计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 任
制度,加强设计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
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9.1.3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设
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
9.1.4 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设计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
便,包括发包人到设计场地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设计的原始记录 和其他文
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9.2 设计文件错误责任
9.2.1 设计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设计人是否通过
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设计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
第 1.6.2 项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
9.2.2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
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14.1 款的约定承担责任。
9.2.3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 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
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设计费用增加和或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9.3 设计责任主体
9.3.1 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
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9.3.2 设计责任为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终身责任制。 设计负责人 应当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
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9.3.3 设计负责人 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 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9.4 设计责任保险


52
9.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
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 28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9.4.2 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当包括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
损失,以及由于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赔偿等。
9.4.3 发生工程设计保险事故后,设 计人应按保险人要求进行报告,并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业务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设计人自行补偿。

10 施工期间配合
10.1 施工配合指设计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或其他配合工作,直至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10.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
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10.3 设计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 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10.4 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
交底,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和解释。
10.5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设计人参加验
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设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免费修
改设计文件和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1 合同变更
11.1 变更情形
1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 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进行变更,设计服务期限和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设计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设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设计
4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设计及恢复设计。
11.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


53
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11.2 合理化建议
11.2.1 合同履行中,设计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 交
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11.1 款约定。
11.2.2 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
的,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12 合同价格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
12.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2.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
估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12.1.3 发包人要求设计 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 设计
方自行支付,设计中期服务涉及到的差旅费设计变更费用等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12.2 中期支付
12.2.1 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中期支付申
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12.2.2 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
付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 违约金。
12.2.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
约定执行。
12.3 费用结算
12.3.1 合同工作完成后,设计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设计费
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3.2 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28 个工作日 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
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
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2.3.3 发包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
设计人重新提交。设计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15 条的约定执行。


54
12.3.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款的约定执行。

13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3.1.1 不可抗力是指设计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
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3.1.2 不 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
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3.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3.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
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3.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
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13.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3.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
生前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3.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
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3.3.3 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人
承担全部损失。

14 违约
14.1 设计人违约
14.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 约:
1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2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
3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
4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5
5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4.1.2 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
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14.2 发包人违约
14.2.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 一的,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
2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停止
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4.2.2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
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
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
14.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当 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5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
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56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57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58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 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
名称 ,已接受 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 设计人 对该项目设计投标。
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设计费用清单
7设计方案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 的
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4. 设计负责人: 。
5. 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 设计人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设计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9


发包人: 盖单位章 设计人: 盖单位章

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格式仅为参考,合同签订时双方自行约定



6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 人 名 称 :


鉴 于 发 包 人 名 称 ,以 下简 称 发 包 人 接 受 设 计 人 名 称 ,以 下 称 设 计 人 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就设计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 民币大写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
文件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设计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61

第二卷


62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
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
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计要求
发包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设计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 置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地
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 (略) 政情况等。
2设计范围及内容
3.设计依据
4.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
5.设计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三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设计说明图纸等
2.成果文件的深度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
3其他要求
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63
2.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发包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
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4.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
5.发包人提 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6.其他资料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
2.发包人财产退还要求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发包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发包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4.发包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 文件柜等
5.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64


八设计任务书
遵义地矿房 (略)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二期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地矿山水文苑一期二期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项目地点
红花岗区忠庄办幸福村。
3建设规模及控制要求
一期项目用地面积 49745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期项目用地面积 50289 平方米,建筑面积 *
平方米 本项目一期和二期概念性方案设计按一个标段发包。
4设计范围
经批准的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及说明:批文规范
环境及建筑物概况设计思想 2)底层标准层平面图:满足建设方使用功能及相关规范 3)主要立面图
剖面图: (略) 街道环境交通观瞻等需要 4)各专业平面系统图: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5)
有关指标:城市规划方面的指标及使用功能方面的指标等。
二方案设计要求
1.技术指标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地方规划部门规定要求
2.功能需求,满足*方使用功能,各部门用房合理贯通,具体详细功能使用安排与*方沟通 若有需要 。
3.立面造型:整个建筑形象新颖庄重,特点鲜明。
4.深度要求:根据国家设计规范,达到方案设计文本具备的内容。


65










第三卷



















6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7




项目名称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8
目录

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设计费用清单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设计方案
七其他资料




6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 标人 名 称:
1.我 方 已 仔 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 文 件 的 全部 内容 , 愿意以 单价 元
/平方米 投标总报价 为 元 大写 按合 同 约 定 完 成 设计服务工 作 。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费用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设计方案
7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 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 他 补 充 说 明。
投 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70
二投标 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设计负责人 1.1.2.5 姓名:
2 服务期限 1.1.4.3





投 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7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投 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2
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
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3
三 投标保证金
以市交 易中心系统缴纳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为准




74
四费用清单

1.费用清单说明
2.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合计报价



75
五 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设计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7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要求



77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 称 专 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78
四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执业资格证书
或上岗证书
名称

职 称 学 历 拟在本项目任 职
工作年限 从事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 1.主要设计人员包括:相关专业负责人。
2.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扫描件。



79
五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格式自拟




































80
六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格式自拟

注 :后附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递交的相关资料,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

















81
七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格式自拟

注:后附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递交的相关资料,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


















82
六设计方案格式自拟






83
七其他资料
附件 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作为 项目的投标人,本着诚信原则,对本次投标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公平竞争,不采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谋取中标。
2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并 独立完成该项目。在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不转让
出租出借投标单位资格,不挂靠任何单位,不借用别人的资格证书除非资质降低或不可抗力
原因,造成投标人不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不放弃本项目投标工作。
3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作为本项目中标
候选人公示后,不再作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其他项目投标。若我单位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
得更换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4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投标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5无涉及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6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互相串通投标不向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
7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
8中标单位应 (略) 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 (略) 人民
政府令第 151号要求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单位应建立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劳动
用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 ,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
保险费。
9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签订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
合同或补充协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不留安全隐患。
若违背以上信用承诺,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本企业违背承诺的失信行为
形成的失信记录,以及失信等级的划分,由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传送企业公
共信用信息平台,自 (略) 各级国家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联合惩戒。 (略) 外企业的,
还接受企业注册所在地 省 (略) 根据相关规定对本单位作出的失信行为惩戒。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人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84
附件 2: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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