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施工勘察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来宾市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施工勘察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3-24 11:33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勘察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略) 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施工勘察 二、项目编号:E*2001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3年3月21日 四、更改公告时间:2023年3月24日 五、更正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 资信业绩评分项中对资信业绩的得分要求更正为:“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有完成或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建筑工程类勘察项目的,每个得10分,此项最高分为50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标评分中的“技术方案勘察大纲”的第3点评审因素更正为:“3、勘察组织能力(a、勘察能力)(分值: 1.00~15.00 分)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标评分标准中“技术方案勘察大纲”的第4点评审因素更正为:4、勘察组织能力(b、项目勘察与项目咨询及施工相互配合的组织协调配合计划切合实际,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协调配合计划的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定。)(分值:1.00~15.00 分),优(15分):有项目咨询或施工阶段勘察工作的配合机制,内容完整、全面、详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最优,整体评价优;良(12分):有项目咨询或施工阶段勘察工作的配合机制,内容较完整、全面、详细,较切合实际,可行性良好,整体评价良;中(8分):有项目咨询或施工阶段勘察工作的配合机制,内容基本完整、全面,但部分内容较简单,可操作性适中,整体评价中;一般(4分):有项目咨询或施工阶段勘察工作的配合机制, 内容基本完整,但部分内容较 简单,且部分内容缺项,可操作性一般,整体评价一般;差(1分):有项目咨询或施工阶段勘察工作的配合机制,但内容不完整或缺项内容较多, 阐述简单,可操作性差,整体评价差。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的第五、合同价款内容更正为:“本勘察合同形式为综合单价合同。其中(适用税 %)不含税额 (? ),增值税额 (? )。土层勘察综合单价为 元/米;岩层勘察综合单价为 元/米;物探综合单价为元/个最终结算价=实际完成事项数量*成交单价(并且需与*方现场代表现场共同签字认可)结算。注:最终的勘察费按实际勘察岩土类型和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勘察费应根据实际勘察项目工作量进行增减,若勘察费未达到上限控制价总额的,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实际完成事项数量*成交单价。若完成的勘察事项的结算金额达到或超出上限控制价金额的,以上限控制价金额进行结算(超出上限控制总价的金额不予结算)】。” 5、招标文件内容已对本次更改内容做了同步更正,请各投标人从上传的更正公告附 件中重新下载更新后的招标文件,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6、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六、发布的媒介: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上发布。 七、交易服务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凤翔路与红星路交叉口西北角园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工电话07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鸿汇 (略) ; 地址: (略) 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9号楼104号 联系人:卢金明电话0772-* 广西鸿汇 (略) 2023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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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3-03-24 11:33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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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勘察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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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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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略) 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施工勘察 二、项目编号:E*2001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3年3月21日 四、更改公告时间:2023年3月24日 五、更正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 资信业绩评分项中对资信业绩的得分要求更正为:“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有完成或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建筑工程类勘察项目的,每个得10分,此项最高分为50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标评分中的“技术方案勘察大纲”的第3点评审因素更正为:“3、勘察组织能力(a、勘察能力)(分值: 1.00~15.00 分)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标评分标准中“技术方案勘察大纲”的第4点评审因素更正为:4、勘察组织能力(b、项目勘察与项目咨询及施工相互配合的组织协调配合计划切合实际,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协调配合计划的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定。)(分值:1.00~15.00 分),优(15分):有项目咨询或施工阶段勘察工作的配合机制,内容完整、全面、详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最优,整体评价优;良(12分):有项目咨询或施工阶段勘察工作的配合机制,内容较完整、全面、详细,较切合实际,可行性良好,整体评价良;中(8分):有项目咨询或施工阶段勘察工作的配合机制,内容基本完整、全面,但部分内容较简单,可操作性适中,整体评价中;一般(4分):有项目咨询或施工阶段勘察工作的配合机制, 内容基本完整,但部分内容较 简单,且部分内容缺项,可操作性一般,整体评价一般;差(1分):有项目咨询或施工阶段勘察工作的配合机制,但内容不完整或缺项内容较多, 阐述简单,可操作性差,整体评价差。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的第五、合同价款内容更正为:“本勘察合同形式为综合单价合同。其中(适用税 %)不含税额 (? ),增值税额 (? )。土层勘察综合单价为 元/米;岩层勘察综合单价为 元/米;物探综合单价为元/个最终结算价=实际完成事项数量*成交单价(并且需与*方现场代表现场共同签字认可)结算。注:最终的勘察费按实际勘察岩土类型和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勘察费应根据实际勘察项目工作量进行增减,若勘察费未达到上限控制价总额的,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实际完成事项数量*成交单价。若完成的勘察事项的结算金额达到或超出上限控制价金额的,以上限控制价金额进行结算(超出上限控制总价的金额不予结算)】。” 5、招标文件内容已对本次更改内容做了同步更正,请各投标人从上传的更正公告附 件中重新下载更新后的招标文件,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6、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六、发布的媒介: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上发布。 七、交易服务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凤翔路与红星路交叉口西北角园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工电话07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鸿汇 (略) ; 地址: (略) 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9号楼104号 联系人:卢金明电话0772-* 广西鸿汇 (略) 2023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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