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实施社会救助补充保险全覆盖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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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实施社会救助补充保险全覆盖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实施社会救助补充保险全覆盖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MY(采)2023-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实施社会救助补充保险全覆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评分标准2、供应商(含下属分支机构)配备的车辆用于该项目的后勤保障,至少满足提供 6 辆车,6辆得4分,每增加 1 辆车加1 分,最多得8分。
(须提供行驶证证明资料;尚未办理行驶证的提供购车发票和当地车管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临时行驶牌证明资料,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的所有人须为供应商单位)
2、供应商(含下属分支机构)配备的车辆用于该项目的后勤保障,至少满足提供 6 辆车,6辆得4分,6辆以下不得分,每增加 1 辆车加1 分,最多得8分。
(须提供行驶证证明资料;尚未办理行驶证的提供购车发票和当地车管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临时行驶牌证明资料,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的所有人须为供应商单位)
2采购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与政府部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签订类似合作项目的每份次得0.5分,最高得2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协议或保单复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类似合作项目的每份次得0.5分,最高得2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协议或保单复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采购文件更正详见原采购文件详见现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

地 址:昌硕街道办事处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安吉县灵芝东路299号

传真:0572-*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利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zjmyxmglyxgs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0572-*

监督投诉电话:0572-*

采购文件更正
*


附件信息: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实施社会救助补充保险全覆盖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MY(采)2023-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实施社会救助补充保险全覆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评分标准2、供应商(含下属分支机构)配备的车辆用于该项目的后勤保障,至少满足提供 6 辆车,6辆得4分,每增加 1 辆车加1 分,最多得8分。
(须提供行驶证证明资料;尚未办理行驶证的提供购车发票和当地车管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临时行驶牌证明资料,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的所有人须为供应商单位)
2、供应商(含下属分支机构)配备的车辆用于该项目的后勤保障,至少满足提供 6 辆车,6辆得4分,6辆以下不得分,每增加 1 辆车加1 分,最多得8分。
(须提供行驶证证明资料;尚未办理行驶证的提供购车发票和当地车管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临时行驶牌证明资料,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的所有人须为供应商单位)
2采购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与政府部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签订类似合作项目的每份次得0.5分,最高得2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协议或保单复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类似合作项目的每份次得0.5分,最高得2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协议或保单复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采购文件更正详见原采购文件详见现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

地 址:昌硕街道办事处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安吉县灵芝东路299号

传真:0572-*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利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zjmyxmglyxgs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0572-*

监督投诉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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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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