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双石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补遗0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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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双石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补遗0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芦山县双石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补遗001号

递交时间:2023-03-24 15:0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2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芦山县双石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

补遗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9其他要求更正为:

1、其他要求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规定执行。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外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投标人可以参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雅发改招投标【20199号)要求进行缴纳。

4、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办发〔201942号)规定执行。

5、承包人义务:吸纳芦山县双石镇为主的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向芦山县双石镇为主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能低于80万元。

二、新增合同专用条款:

承包人义务:

1、吸纳芦山县双石镇为主的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2、向芦山县双石镇为主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80万元。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芦山县双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四川标好 (略)

2023年3月24日

递交时间

芦山县双石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补遗001号

递交时间:2023-03-24 15:0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2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芦山县双石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

补遗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9其他要求更正为:

1、其他要求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规定执行。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外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投标人可以参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雅发改招投标【20199号)要求进行缴纳。

4、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办发〔201942号)规定执行。

5、承包人义务:吸纳芦山县双石镇为主的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向芦山县双石镇为主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能低于80万元。

二、新增合同专用条款:

承包人义务:

1、吸纳芦山县双石镇为主的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2、向芦山县双石镇为主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80万元。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芦山县双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四川标好 (略)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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